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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玛特简体中文版招股书: 20 财务资料
泡泡玛特简体中文版招股书: 20 财务资料
– 341 –
财务资料
阁下应将以下讨论及分析与本招股章程附录一会计师报告所载综合
财务资料(包括其附注)一并阅读。综合财务资料乃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编制,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可能在重大方面有别于其他司法权区(包括美国)
的公认会计原则。
以下讨论及分析载有反映我们现时对未来事件及财务表现观点的前
瞻性陈述。该等陈述乃基于我们根据经验及对过往走势、目前状况及预期
未来发展的观感以及我们认为于有关情况下适合的其他因素作出的假设
及分析。然而,实际结果及发展会否达致我们的预期及预测,则取决于多
项风险及不确定因素,而许多因素并非我们能控制或预见。评估我们的业
务时,
阁下应仔细考虑本招股章程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风险因素」及「业
务」章节。
就本节而言,除文义另有所指外,凡提述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均
指截至该等年度
12
月
31
日止的财政年度。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节所述财
务资料乃按综合基准描述。
概览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分别以
2019
年的零售价值(市场份额为
8.5%
)
及
2017
年至
2019
年的收益增长计,我们是中国最大且增长最快的潮流玩具公
司。
IP
是我们业务的核心。我们建立了覆盖潮流玩具全产业链的一体化平台,
包括艺术家发掘、
IP
运营、消费者触达及潮流玩具文化的推广,通过该平台
我们得以激发粉丝对潮流的热情,给他们带来快乐和美好。
作为中国潮流玩具文化的开拓者及主要推广者,我们激起人们对潮流文
化及潮流玩具的热情,并引领中国潮流玩具迅猛发展及大规模商业化。根据
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泡泡玛特」已成为中国最受欢迎的潮流玩具品牌。根
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按参观人次计,我们凭借我们的行业影响力及资源
发起并举办了中国最大的潮流玩具展。凭借我们的会员计划、线上潮流玩具
社区及我们举办的各种潮流玩具文化活动,我们形成了一个庞大且活跃的粉
丝社区。
我们已建立全面而广泛的销售和经销网络来触及消费者。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我们的销售和经销网络包括
(i)
主要位于中国
33
个一二线城市主流
商圈的
136
间零售店;
(ii)
位于中国
62
个城市的
1,001
家创新机器人商店,这些
商店如售货机般运作并帮助我们扩大消费者触达范围,为粉丝提供交互式的
有趣购物体验;
(iii)
我们的天猫旗舰店、泡泡抽盒机、葩趣和其他中国主流电
– 342 –
财务资料
商平台等增长迅猛的线上渠道;
(iv)
我们的北京国际潮玩展和上海国际潮玩展;
及
(v)
批发渠道,主要包括中国的
25
家经销商及韩国、日本、新加坡和美国等
21
个海外国家及地区的
22
家经销商。
凭借覆盖潮流玩具全产业链的一体化平台,我们的业务于往绩记录期间
实现快速增长。我们的总收益由
2017
年的人民币
158.1
百万元增加
225.4%
至
2018
年的人民币
514.5
百万元,并再增加
227.2%
至
2019
年的人民币
1,683.4
百
万元。我们的总收益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543.4
百万元增
加
50.5%
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817.8
百万元。我们于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以及截至
2019
年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分别录得纯利人
民币
1.6
百万元、人民币
99.5
百万元、人民币
451.1
百万元、人民币
113.6
百万
元及人民币
141.3
百万元。
编制基准
本公司的历史财务资料乃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适用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编制。历史财务资料乃根据历史成本法编
制,并根据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重估(按公平值列账)
作出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已于往绩记录期间颁布多项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就编制历史财务资料而言,本集团已于整个往绩记录期间采纳
所有适用的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
金融工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客户合约收益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6
号租赁,惟于往绩记录期间尚未生效的任何新订准则或诠释除外。
编制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历史财务资料需要使用若干关键会计估计。
其亦要求管理层在应用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过程中作出判断。涉及较高程度判
断或复杂性的领域,或假设及估计对历史财务资料具有重要意义的领域,在
本文件附录一所载会计师报告附注
4
中披露。
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及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第
16
号的影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金融工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要求根据预期信贷亏损而非根据国际会计准则
第
39
号的已产生亏损基准确认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减值拨备。我们
评估认为,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采纳新的减值方法不会导致坏账拨
备的重大差异,并且与国际会计准则第
39
号相比,对本集团的综合财务状况(资
产净值)及业绩(纯利)并无任何重大影响。
– 343 –
财务资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客户合约收益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我们将我们尚未履行但已自客户收取的
全部或部分代价的履约责任确认为合约负债。倘于整个往绩记录期间应用国
际会计准则第
18
号,截至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
人民币
0.7
百万元、人民币
10.0
百万元、人民币
35.2
百万元及人民币
58.3
百万
元将重新分类为预收客户款项。我们认为,与国际会计准则第
18
号的要求相
比,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对我们于往绩记录期间的综合财务状况及
业绩并无任何重大影响,惟预收客户款项重新分类至合约负债除外。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6
号-租赁
本集团租赁多间办公室、仓库及零售店。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6
号,
租赁(过往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
17
号归类为「经营租赁」)确认为使用权资产,
并于本集团可使用租赁资产当日确认相应负债。各租赁付款在本金与财务成
本之间分配。财务成本于租期内自损益扣除,以计算各期间负债剩余款项之
固定周期利率。使用权资产于资产可使用年期及租期(以较短者为准)以直线
法折旧。与国际会计准则第
17
号相比,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6
号对本集
团于往绩记录期间的财务状况(资产净值)及业绩(纯利)并无任何重大影响。
下表载列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6
号对财务状况(资产净值)及业绩(纯
利)以及主要比率的影响:
现时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6
号呈报犹如按国际会计准则第
17
号呈报差异
截至
12
月
31
日
/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
截至
6
月
30
日
/
截至
6
月
30
日
止六个月
截至
12
月
31
日
/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
截至
6
月
30
日
/
截至
6
月
30
日
止六个月
截至
12
月
31
日
/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
截至
6
月
30
日
/
截至
6
月
30
日
止六个月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流动比率
1.491.761.883.112.752.472.514.31(1.25)(0.71)(0.63)(1.20)
速动比率
0.431.111.102.100.771.541.452.88(0.34)(0.43)(0.35)(0.78)
资产净值
(人民币千元)
78,824218,830592,7811,241,77972,502206,929565,5821,209,7246,32211,90127,19932,055
纯利
(人民币千元)
1,56999,520451,118141,2844,776103,939462,272145,520(3,207)(4,419)(11,154)(4,236)
– 344 –
财务资料
影响我们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我们的经营业绩已经且预计将继续受到许多因素的重大影响,其中许多
因素超出我们的控制范围,包括以下因素:
中国潮流玩具文化的盛行及接受度
我们的经营业绩及前景将受到中国潮流玩具文化的盛行及接受度的影响。
近年来,中国潮流玩具文化的文化盛行及接受度更广,这使得潮流玩具的粉
丝群增加,互动增强,从而增加了潮流玩具产品的销量。这些趋势促使近年
来对和我们类似的潮流玩具产品的需求大幅增长。消费者对潮流玩具产品的
需求及潮流玩具文化趋势有任何转变或会严重影响我们的经营业绩及前景。
自
2019
年
12
月底以来,
COVID-19
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各类消费品的需求大受影响。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
2020
年第一季度的中
国消费品零售销售总额较
2019
年同期下跌
19.0%
。
COVID-19
疫情对中国消费
者需求造成的负面影响,已严重影响我们的业务。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我们及我们的主要业务伙伴已恢复正常运作。我们的董事认为,对我们业务
的负面影响仅为暂时和短期的,将不会对我们长远的业务营运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近期发展-
COVID-19
疫情及对我们业务的
影响」。
我们产品的发展及成功
由于我们的潮流玩具产品的成功,我们于往绩记录期间录得快速的收益
增长。为保持增长势头,我们须不断创新及开发优质流行的潮流玩具产品。
优质
IP
是我们潮流玩具产品成功的关键。就此而言,我们计划不断开发
优质
IP
,包括扩展我们的自有
IP
。我们与艺术家及
IP
提供商保持著稳固的授
权关系,并寻求与新的艺术家及
IP
提供商建立授权关系,从而进一步扩大我
们的
IP
库。我们有效控制内容成本的能力,特别是通过加强与受欢迎艺术家
及
IP
提供商的议价能力,扩大内部创意设计团队及我们在
IP
收购方面的投资,
可能会影响我们的盈利能力。
我们基于我们的
IP
不断创作原创、独特及有趣的潮流玩具产品。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我们运营
93
个
IP
,包括
12
个自有
IP
、
25
个独家
IP
及
56
个非
独家
IP
。凭借我们的强大的
IP
发掘和运营能力,我们已在
2020
年上半年推出
16
个新
IP
,并预计于
2020
年下半年推出
14
个或更多新
IP
。视乎新产品发布的
– 345 –
财务资料
时间及受欢迎程度,我们的经营业绩于不同季度或年度可能存在波动。销售
我们的重磅
IP
产品可能大幅增加我们于任何特定季度或年度的收益。倘该等
产品其中一个或多个未能达致销售预期或被推迟发布,我们的经营业绩可能
受到不利影响。我们的收益亦受每个
IP
产品系列数量的影响,这在很大程度
上取决于相关
IP
的受欢迎程度。我们持续开发及推出更多产品系列的能力对
我们的收益增长至关重要。
我们的粉丝群及粉丝参与度
我们的品牌及平台的影响力及价值受到我们的粉丝群规模及参与度的
影响。我们的优质
IP
以及我们的艺术性及收藏性潮流玩具产品使我们能够建
立一个快速增长的热情粉丝群,粉丝群于往绩记录期间及直至最后实际可
行日期快速增长。截至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以及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我们分别拥有
0.3
百万名、
0.7
百万名、
2.2
百万名及
3.6
百万名注册会
员。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于
2019
年,我们注册会员的整体重复购买率
达
58%
,而中国潮流玩具零售市场十大市场参与者平均约为
50.4%
。扩大粉丝
群及提高粉丝参与度是我们收益增长的关键驱动因素,亦有助于我们吸引顶
级艺术家及
IP
提供商。
凭借我们在潮流玩具粉丝中的重大品牌吸引力,我们已充分准备以进一
步扩大粉丝群。我们拟通过改善及扩大我们的
IP
库、使我们的潮流玩具产品
多样化、探索地域扩张、优化我们的会员制度及增强我们的市场推广实力,
持续吸引更多粉丝并提高彼等的参与度。
我们的销售及经销网络
我们主要通过全面广泛的销售及经销网络销售我们的产品,包括零售店、
机器人商店、线上渠道、展会及批发渠道,包括中国及海外的经销商。
•
截至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以及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我们分别有
32
、
63
、
114
及
136
间零售店,于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19
年上半年及
2020
年上半年,我们来自零售店的收益分别
为人民币
101.0
百万元、人民币
248.3
百万元、人民币
739.7
百万元、
人民币
233.0
百万元及人民币
313.3
百万元。
•
截至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以及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我们分别有
43
、
260
、
825
及
1,001
间机器人商店,于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19
年上半年及
2020
年上半年,我们来自机器人商店
的收益分别为人民币
5.6
百万元、人民币
86.4
百万元、人民币
248.6
百万元、人民币
82.5
百万元及人民币
105.5
百万元。我们的线上渠
道包括天猫旗舰店、泡泡抽盒机、葩趣及其他中国主流电商平台,
– 346 –
财务资料
而我们的线上渠道于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19
年上半年及
2020
年上半年产生的收益分别为人民币
14.9
百万元、人民币
102.9
百万元、人民币
539.2
百万元、人民币
163.5
百万元及人民币
334.3
百
万元。
•
在我们的潮流玩具展上,观众可从我们及第三方潮流玩具品牌
拥有人购买潮流玩具产品。于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以及截至
2019
年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我们来自潮流玩具展的收益分
别为人民币
6.8
百万元、人民币
25.6
百万元、人民币
45.5
百万元、人
民币
24.5
百万元及人民币
1.2
百万元。
•
我们借助经销商对当地市场的更深刻了解并建立当地资源以扩大
我们的全球业务。我们的经销商将我们的产品销售予当地玩具店
及百货商店,从而接触更多消费者。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我们于
中国拥有
25
名经销商及于韩国、日本、新加坡及美国等
21
个海外
国家及地区拥有
22
名经销商。于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以及截
至
2019
年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我们来自经销商的收益分别
为人民币
27.8
百万元、人民币
45.0
百万元、人民币
93.6
百万元、人
民币
33.6
百万元及人民币
53.4
百万元。
于往绩记录期间,我们一直在扩大销售及经销网络,并实现强劲的收益
增长。我们的未来增长将取决于我们扩大自营零售网络、线上销售渠道以及
经销渠道的能力。
我们加强变现能力及进一步多元化我们变现渠道的能力
我们的收益及经营业绩受到我们将
IP
变现能力的影响。我们基于我们的
IP
库持续创作原创、独特及有趣的潮流玩具产品。我们矢志不断加强我们的
变现能力。我们亦与各业的知名企业合作,以通过
IP
授权探索额外变现机会,
这是我们未来战略及变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于往绩记录期间,我们的授
权费收入录得大幅增长。我们的
IP
授权业务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例如我们
的
IP
的受欢迎程度、议价能力及
IP
授权模式。
我们有效控制成本及开支的能力
我们管理及控制成本及开支的能力对我们业务的成功至关重要。过往
销售及经销成本以及销售开支占我们成本及开支总额的绝大部分。于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以及截至
2019
年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我们的销
售成本分别为人民币
82.8
百万元、人民币
216.5
百万元、人民币
593.1
百万元、
人民币
212.8
百万元及人民币
284.4
百万元,分别占我们同期收益的
52.4%
、
42.1%
、
35.2%
、
39.2%
及
34.8%
。于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以及截至
2019
年
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我们的经销及销售开支分别为人民币
51.0
百万元、
– 347 –
财务资料
人民币
125.7
百万元、人民币
363.8
百万元、人民币
118.7
百万元及人民币
223.0
百万元,分别占同期收益的
32.3%
、
24.4%
、
21.6%
、
21.8%
及
27.3%
。随著我们
业务的增长,我们预计我们的成本及开支将大幅增加,同时随著我们继续提
升品牌知名度、提高经营效率及实现规模经济,我们的成本及开支所占收益
的百分比将减少。
季节性
我们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受季节变化所影响。我们的潮流玩具产品一
般在每年的下半年录得更高销售额,尤其节假日期间及天猫双十一等大型促
销期间。因此,我们通常于每年的下半年推出更多产品系列,以满足客户多
元化的需求及吸引新客户。因此,我们一般备有较高水平的存货以应付节假
日及促销期间增加的销售。
重要会计政策及估计
部分会计政策要求我们就会计项目采用估计和假设及复杂判断。我们应
用会计政策时使用的估计及假设以及所作判断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
有重大影响。管理层根据过往经验及其他因素(包括行业惯例及有关情况下
对未来事件的合理预期)持续评估该等估计、假设及判断。于往绩记录期间,
管理层的估计或假设与实际结果并无任何重大偏差,我们亦无大幅变更该等
估计或假设。预期该等估计及假设于可见将来不会有任何重大变动。
下文载列我们相信对我们意义重大或涉及我们于编制财务报表时所采
用的最重要估计、假设及判断的会计政策的讨论。对理解我们的财务状况及
经营业绩意义重大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估计、假设及判断之详情载于本文
件附录一会计师报告附注
2
及
4
。
收益确认
收益按已收或应收代价的公平值计量,表示就所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应收
款项,并于扣除折扣及相关营业税或增值税后列账。
– 348 –
财务资料
商品销售-零售店销售及机器人商店销售
我们经营连锁零售店及机器人商店以销售潮流玩具。当产品的控制权已
转移至客户时确认商品销售收益。销售予终端客户的产品并无退货权。零售
销售通常以现金、信用╱借记卡或通过在线支付平台结算。
尽管大部分机器人商店由我们直接运营,若干机器人商店乃由第三方机
器人商店合作伙伴运营,在此情况下,我们授权机器人商店合作伙伴运营机
器人商店以销售潮流玩具,为期两年。由于机器人商店合作伙伴并非主要负
责履行承诺以向客户提供潮流玩具,并不承受存货风险及并无定价自主权,
因此机器人商店合作伙伴在交易中担任我们的代理而非主事人。因此机器人
商店合作伙伴在商品被转让予客户前并无取得商品的控制权。收益于产品的
控制权被转让予客户时确认,而支付予机器人商店合作伙伴的佣金则自经销
及销售开支扣除。
商品销售-线上销售
潮流玩具亦通过自营在线平台或其他第三方电商平台出售,而收益于产
品的控制权已转移至客户时(即客户接纳产品时)确认。该等销售的收益乃根
据价格(扣除销售时的估计销售折扣)确认。交易以现金、信用╱借记卡或通过
在线支付平台结算。第三方电商平台的佣金为获得合约的增量成本。我们以
实际权宜法将预期摊销期限为一年或以下的佣金在产生时支销。
商品销售-客户忠诚度计划
我们实行一项忠诚度计划,据此零售及在线客户通过积累购物积分,可
在未来购物时享受折扣。奖励积分的合约责任于销售时确认。奖励积分的收
益于积分被兑换或到期时确认。
合约负债将予以确认直至积分被兑换或到期为止。
商品销售-批发
在产品的控制权已转让(即产品交付予批发商客户之时),批发商客户可
全权酌情决定渠道及价格以出售产品,且概无可能影响批发商客户接受产品
的未履行责任时确认收益。产品交付至特定地点而过时及损失的风险已转移
– 349 –
财务资料
给批发商客户,以及批发商客户已根据销售合约接纳产品、接纳条款已失效
或我们有客观证据显示所有接纳的标准已达成,则始能作为交付。
应收款项于货品交付时确认,原因为代价于该时间点成为无条件,仅须
待时间推移便可收取到期付款。
展会收益
我们举办展会以令我们及第三方品牌拥有人能够向客户销售潮流玩具。
举办展会的收益包括销售展会门票、佣金收入及我们产品的销售额。就所售
门票而言,收益于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确认。就佣金收入而言,收益于有关
品牌拥有人销售商品后确认。就销售商品而言,收益于产品控制权被转让予
客户时确认,请参阅本招股章程附录一所载会计师报告附注
2.22(a)
。
授权费收入
我们向第三方授权角色以供于某期间内就有关产品使用。收入于合约期
内按比例确认。
租赁
我们租赁多个办公室、仓库及零售店。租赁合约通常为两至五年的固定
期限。
诚如本招股章程附录一所载会计师报告附注
2.1
所示,我们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及于整个往绩记录期间内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6
号租赁。
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6
号时,我们确认与租赁有关的租赁负债。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及于整个往绩记录期间,租赁负债按剩余租赁付款的现值计量,
并采用承租人的增量借款利率介乎
4.75%
至
4.95%
进行贴现。
于首次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6
号时,我们已使用该准则所允许的以
下实际权宜法:
•
对具有合理相似特征的租赁组合应用单一贴现率;
•
依赖先前关于租赁是否属亏损的评估,作为进行减值审阅之替代
方案-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并无亏损合约;
•
将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剩余租期少于
12
个月的经营租赁入账列作短期
租赁;
– 350 –
财务资料
•
于首次应用日期计量使用权资产时撇除初步直接成本;及
•
当合约包含延长或终止租赁的选择权时,于事后厘定租期。
会计政策于下文披露:
合约可能包含租赁及非租赁组成部分。我们按照租赁及非租赁组成部分
相应的独立价格,将合约代价分配至租赁及非租赁组成部分。然而,就我们
作为承租人的房地产租赁而言,我们选择将租赁及非租赁组成部分入账为单
一租赁组成部分,并无将两者区分。
租赁条款乃单独磋商达致,当中包含各种不同的条款及条件。租赁协议
并不强加任何契诺(于出租人持有的租赁资产中之抵押权益除外)。租赁资产
不得用作借款的抵押。
租赁产生的资产及负债初步以现值基准计量。租赁负债包括下列租赁付
款的净现值:
•
固定付款(包括实质上的固定付款),减去任何应收租赁优惠
•
基于指数或利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采用于开始日期的指数或利率
初步计量
•
我们于剩余价值担保下预计应付的金额
•
倘我们合理确定行使购买选择权,则为该选择权的行使价,及
•
倘租期反映我们行使该选择权,则为终止租赁的罚款付款。
根据合理确定延期选择权支付的租赁付款亦计入负债计量之内。
租赁付款采用租赁隐含的利率贴现。倘现时无法厘定该利率(我们的租
赁通常如此),则使用承租人的增量借款利率予以贴现,即个别承租人在类似
经济环境中以类似条款、抵押及条件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相近的资产所需
借入资金而须支付的利率。
为厘定增量借款利率,我们使用累加法,首先就我们所持有租赁的信贷
风险调整无风险利率。
– 351 –
财务资料
我们未来可能根据指数或利率增加可变租赁付款,而有关指数或利率在
生效前不会计入租赁负债。
租赁付款于本金及融资成本之间作出分配。融资成本在租赁期间于损益
扣除,借以令各期间的负债余额的期间利率一致。
使用权资产按成本计量,包括以下各项: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于开始日期或之前的任何租赁付款减任何已收租赁优惠
•
任何初始直接成本,及
•
复原成本。
使用权资产一般于资产可使用年期及租期(以较短者为准)按直线法折旧。
倘我们合理确定行使购买选择权,则使用权资产于相关资产的可使用年期内
予以折旧。
与短期设备及汽车租赁及所有低价值资产租赁相关的付款以直线法于
损益中确认为开支。短期租赁指租期为
12
个月或以内的租赁。低价值资产主
要包括价值低于人民币
35,000
元的自动售货机。
可变租赁付款
若干物业租赁包含可变付款条款,该等条款与店舖产生的销售相关联。
对于若干同时包含固定及可变租赁付款条款的店舖,其租赁付款乃基于可变
付款条款,比例介乎销售的
9%
至
18%
。可变付款条款的使用有多种原因,包
括尽量减低新建商店的固定成本基础。依赖于销售的可变租赁付款在触发该
等付款的条件发生的期间于损益中确认。
租赁修订
当租期变动,用于厘定租赁付款的指数或利率变动或重新评估行使购买
选择权后,租赁负债予以重新计量。相关使用权资产则作出相应调整。
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
通过首次公开发售后股份奖励计划将向雇员提供以股份为基础的报酬
福利。有关首次公开发售后股份奖励计划的资料载于本招股章程附录一所载
– 352 –
财务资料
会计师报告附注
27
。用以交换所授限制性股份而获得的服务的公平值确认为
开支。将支销的总额乃参考于授出日期所授限制性股份的公平值厘定,包括
任何市场表现条件,不包括任何服务及非市场表现归属条件的影响,以及包
括任何非归属条件(倘适用)。所支销的总额于所有规定的归属条件均达成的
归属期间确认。
于各报告期末,我们根据非市场归属条件修订我们对预期归属的股份数
目的估计。我们于综合全面收益表确认修订原先估计的影响(如有),并对权
益作出相应调整。
当股份获行使时,所收取的所得款项于扣除任何直接应占交易成本后计
入股本(面值)及股份溢价。
无形资产
(i)
商誉
收购附属公司的商誉计入无形资产。商誉不予摊销,惟会每年进行减值
测试,或倘出现事件或情况转变显示可能出现减值时,则更频密地进行测试,
且按成本减累计减值亏损列账。出售实体的收益及亏损包括有关已售实体的
商誉账面值。
商誉就减值测试目的分配至现金产生单位。分配乃对该等预期将受惠于
产生商誉的业务合并的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作出。该等单位或
单位组别乃按就内部管理目的监察商誉的最低层级识别,即经营分部。
(ii)
软件
所购软件根据购买及使用特定软件所产生的成本予以资本化。
(iii)
知识产权
所收购知识产权(包括我们的自有
IP
)根据收购产生的成本予以资本化。
彼等具有有限的可使用年期,随后按成本减累计摊销及减值亏损列账。与购
买知识产权有关且视乎销量而定的可变付款于触发该等付款的条件发生期间
于损益确认。
– 353 –
财务资料
(iv)
授权
IP
授权权按历史成本减累计摊销及累计减值亏损列账。授权权的历史成本
按各授权权购买日期的固定最低付款的现值计量。与授权权有关且视乎销量
而定的可变付款于触发该等付款的条件发生期间于损益确认。
(v)
研发成本
研究成本于产生期间在损益中确认。仅当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时,开发成
本方予以资本化:
•
完成该软件使其可供使用在技术上可行
•
管理层有意完成该软件并使用或出售该软件
•
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软件
•
能证明该软件如何产生可能出现的未来经济利益
•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及其他资源完成开发并可使用或出售该软件,
及
•
该软件在开发期内应占支出能可靠地计量。
不符合该等标准的其他开发成本于产生时列为支销。
(vi)
摊销方法及期间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可使用年期有限的无形资产按以下期间摊销:
软件
5
年
IP
产权
10
年
授权
IP 2
至
10
年
我们根据各合约期限及预期经济利益估计
IP
产权及授权
IP
的可使用年期。
– 354 –
财务资料
关键会计估计及判断
我们根据过往经验及其他因素(包括在有关情况下对未来事件作出相信
属合理之预期)持续评估估计及判断。
我们就未来作出有关估计及假设。顾名思义,该等会计估计甚少与有关
实际结果相同。有重大风险可能导致于下个财政年度内须对资产及负债之账
面值作出重大调整之估计及假设讨论如下。
授权
IP
及知识产权的可使用年期
我们拥有授权
IP
及知识产权(包括我们的自有
IP
),主要用于设计及销售
潮流玩具。根据合约及预期的经济利益,我们估计该等授权
IP
及知识产权的
可使用年期为两至十年。然而,实际的可使用年期可能短于或长于管理层的
估计,其取决于市场竞争情况。定期检讨可能导致可使用年期发生变动,从
而导致未来期间的摊销开支变动。
模具的可使用年期
我们拥有用于生产潮流玩具的模具。我们根据过往经验及预期经济利益
估计该等模具的可使用年期为三至五年。然而,实际可使用年期可能短于或
者长于我们管理层的估计。定期审核可能导致可使用年期的变动,从而导致
未来期间的折旧开支。
财务业绩概要
下表载列我们于所示期间的综合收益表,有关项目乃按绝对金额及占我
们收益的百分比呈列: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19
年
2020
年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未经审核)
(千元,百分比除外)
收益
158,074100.0514,511100.01,683,434100.0543,396100.0817,791100.0
销售成本
(82,820)(52.4)(216,486)(42.1)(593,100)(35.2)(212,804)(39.2)(284,352)(34.8)
毛利
75,25447.6298,02557.91,090,33464.8330,59260.8533,43965.2
– 355 –
财务资料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19
年
2020
年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未经审核)
(千元,百分比除外)
经销及销售开支
(51,047)(32.3)(125,721)(24.4)(363,819)(21.6)(118,731)(21.8)(223,030)(27.3)
一般及行政开支
(20,897)(13.2)(43,599)(8.5)(142,468)(8.5)(64,132)(11.8)(125,397)(15.3)
金融资产减值亏损净额
(344)(0.2)(270)(0.1)(3,086)(0.2)(901)(0.2)9770.1
其他收入
1,3620.95,4841.117,0131.02,7810.531,3693.8
其他(亏损)╱收益净额
510.0(305)(0.1)8200.01,3870.3(8,990)(1.1)
经营溢利
4,3792.8133,61426.0598,79435.6150,99627.8208,36825.5
财务收入
90.01420.04240.0840.06990.1
财务开支
(1,764)(1.1)(2,455)(0.5)(5,813)(0.3)(2,010)(0.4)(4,624)(0.6)
财务(开支)╱收入净额
(1,755)(1.1)(2,313)(0.4)(5,389)(0.3)(1,926)(0.4)(3,925)(0.5)
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
公平值变动
––––––––(6,436)(0.8)
应占以权益法入账的
投资溢利╱(亏损)
(351)(0.2)9590.24,9700.31,9740.4(1,125)(0.1)
除所得税前溢利
2,2731.4132,26025.7598,37535.5151,04427.8196,88224.1
所得税开支
(704)(0.4)(32,739)(6.4)(147,257)(8.7)(37,431)(6.9)(55,598)(6.8)
年╱期内溢利
1,5691.099,52119.3451,11826.8113,61320.9141,28417.3
以下应占年╱期内
溢利╱(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1,5691.099,52119.3451,11826.8113,61320.9141,35817.3
-非控股权益
––––––––(74)(0.0)
1,5691.099,52119.3451,11826.8113,61320.9141,28417.3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
为补充我们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呈列的财务资料,我们采用并非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要求或并非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呈列的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
调整纯利,作为额外财务计量。我们认为该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通过免
除管理层认为对我们经营表现没有指标作用的项目的潜在影响,有助于比较
– 356 –
财务资料
不同期间及不同公司的经营表现。我们认为,该计量为投资者及其他人士提
供了有用的资料,帮助彼等按其帮助管理层相同的方式了解及评估我们的综
合经营业绩。然而,我们对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纯利的呈列可能与其
他公司呈列的类似名称的财务计量不具有可比性。使用该非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计量作为分析工具具有局限性,
阁下不应单独考虑,或作为根据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呈报的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分析的替代。
我们将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纯利定义为年╱期内溢利,并就以股
份为基础的付款报酬、上市开支、重新指定普通股为优先股有关开支(与
2020
年的
A
系列首次公开发售前投资有关)及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平值变动(与
A
系列优先股有关)作出调整。下表载列于所示期间的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经
调整纯利以及年╱期内溢利与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纯利的对账。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19
年
2020
年
(未经审核)
(人民币千元,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纯利率除外)
年╱期内溢利与非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经调整
纯利的对账
年╱期内溢利
1,56999,521451,118113,613141,284
调整项目:
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报酬
1027821,467297–
上市开支
––16,53810,19213,637
重新指定普通股为优先股
有关开支
––––16,910
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
平值变动
––––6,436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经调整纯利
1,671100,303469,123124,102178,267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经调整纯利率
1.1%19.5%27.9%22.8%21.8%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纯利从
2017
年的人民币
1.7
百万元增加至
2018
年的人民币
100.3
百万元,进一步增加至
2019
年的人民币
469.1
百万元,
并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124.1
百万元增加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178.3
百万元,主要与年╱期内溢利增长一致。
– 357 –
财务资料
我们的管理层认为,上市开支、重新指定普通股为优先股有关开支及可
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平值变动属于与上市及首次公开发售前程序有关的一
次性性质且将不会于上市后再产生。此外,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开支、重新
指定普通股为优先股有关开支及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平值变动属于非现
金项目且并无直接反映我们的业务营运。由于上述项目的非经常性及╱或非
现金性质,我们的管理层在检讨表现时不会将该等项目作为运营或财务的关
键指标进行内部追踪,因为该等项目与我们的日常运营无关。因此,通过撇
除该等项目对计算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纯利影响的举措,可更好地反
映我们的相关经营表现,并更加便于比较逐年的经营表现。
经营业绩主要组成部分说明
收益
我们的收益指我们所供应产品的应收款项(扣除折让及相关营业税及增
值税)。于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以及截至
2019
年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
月,我们的收益分别为人民币
158.1
百万元、人民币
514.5
百万元、人民币
1,683.4
百万元、人民币
543.4
百万元及人民币
817.8
百万元。
按产品及
IP
类别划分的收益
我们的收益主要来自销售
(i)
基于我们的
IP
开发的泡泡玛特品牌产品,
包括盲盒、手办、
BJD
及衍生品,以及
(ii)
第三方产品,主要为生活方式消费
品,如盲盒、手办、拼图、毛绒玩具、电子产品及衍生品。于
2017
年、
2018
年
及
2019
年以及截至
2019
年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我们的盲盒产品销售
产生的收益分别为人民币
91.4
百万元、人民币
359.6
百万元、人民币
1,359.2
百万元、人民币
402.4
百万元及人民币
688.7
百万元,分别占同期我们总收益
的
57.8%
、
69.9%
、
80.7%
、
74.0%
及
84.2%
,其中,我们的泡泡玛特品牌盲盒
产品销售产生的收益分别为人民币
41.8
百万元、人民币
290.1
百万元、人民币
1,255.8
百万元、人民币
348.2
百万元及人民币
639.4
百万元,而我们的第三方
盲盒产品销售产生的收益分别为人民币
49.6
百万元、人民币
69.5
百万元、人
民币
103.4
百万元、人民币
54.1
百万元及人民币
49.3
百万元。我们于往绩记录
期间自泡泡玛特品牌盲盒产品产生的收益大幅增加主要归因于
(a)
我们
IP
的
受欢迎程度提高、
(b)
产品组合扩大及
(c)
我们的销售及经销网络扩张。我们于
往绩记录期间自第三方盲盒产品产生的收益增加主要归因于
(a)
基于受欢迎
IP
开发的产品组合扩大及
(b)
我们的销售及经销网络扩张。其他主要指自
(i)
就
– 358 –
财务资料
我们并不承担存货风险的第三方产品于展会上的总销售所得款项收取的佣金;
(ii)
向展会上的艺术家及潮流玩具品牌收取的展位费;及
(iii)
展会门票销售产
生的收益。下表载列我们于所示期间按产品及
IP
类别划分的收益明细: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19
年
2020
年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未经审核)
(千元,百分比除外)
自有
IP
Molly41,01925.9213,89341.6456,01827.1175,69232.3112,06413.7
Dimoo––––100,0855.9––117,46614.4
BOBO&COCO––––25,4541.58,1951.532,9394.0
Yuki––7460.123,0761.47,4431.415,1741.9
其他
20.01,0750.222,3941.31,8600.33,1470.4
小计
41,02125.9215,71441.9627,02737.2193,19035.5280,79034.4
独家
IP
PUCKY––75,07514.6315,31818.770,53213.0119,13414.6
The Monsters––––107,8466.427,5425.170,0528.6
SATYR RORY––6,8931.363,0863.721,2203.915,9231.9
其他
4,8433.124,2544.7111,1126.645,5358.467,7708.3
小计
4,8433.1106,22220.6597,36235.4164,82930.4272,87933.4
非独家
IP––18,2133.5159,8209.537,1496.8133,24616.3
泡泡玛特品牌产品合计
45,86429.0340,14966.01,384,20982.1395,16872.7686,91584.1
第三方产品
110,26269.8162,27731.5279,98616.6138,74325.5130,87615.9
其他
1,9481.212,0852.519,2391.39,4851.8––
合计
158,074100.0514,511100.01,683,434100.0543,396100817,791100
就呈列于往绩记录期间按
IP
类别划分的泡泡玛特品牌产品的收益明细
而言,
IP
分类的依据为其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的地位。
于往绩记录期间,我们的泡泡玛特品牌产品产生的收益占我们收益的比
例不断上升,与我们专注于泡泡玛特品牌产品而精简第三方产品的业务策略
相符。
– 359 –
财务资料
按销售渠道划分的收益
我们的销售及经销网络包括
(i)
零售店,
(ii)
线上渠道,
(iii)
机器人商店,
(iv)
批发渠道,包括经销商及批量采购的公司客户,及
(v)
展会。有关详情,请参
阅「业务-销售及经销渠道」。下表载列我们于所示期间各销售及经销渠道的
收益贡献: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19
年
2020
年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未经审核)
(千元,百分比除外)
零售店
(1)
101,00563.9248,25748.3739,69043.9232,95442.9313,29638.3
线上渠道
14,8549.4102,88620.0539,20132.0163,54530.1334,30340.9
机器人商店
5,5683.586,43116.8248,55414.882,47315.2105,49612.9
批发
29,88418.951,3299.9110,4676.639,8877.363,5007.8
-经销商
27,75917.644,9728.793,6015.633,5916.153,3746.6
-批量采购
2,1251.36,3571.216,8661.06,2961.210,1261.2
展会
6,7634.325,6085.045,5222.724,5374.51,1960.1
合计
158,074100.0514,511100.01,683,434100.0543,396100.0817,791100.0
(1)
包括来自短期主要快闪店的销售
来自零售店的收益
零售店为我们的主要销售渠道,提供最丰富的产品系列以满足不同客户
的需求。于往绩记录期间,我们来自零售店收益的增加主要是由于
(i)
我们零
售店网络的持续扩大,及
(ii)
同店销售增长,而以上增加又主要是由于
(a)
我们
品牌及产品的知名度及受欢迎程度的提升,
(b)
我们的产品组合扩大及
(c)
我
们产品设计及质量的提高。于往绩记录期间,我们来自零售店的收益占我们
总收益的百分比的下降主要是由于我们努力多元化我们的销售渠道,主要包
括机器人商店及线上渠道。
来自线上渠道的收益
我们的线上渠道包括天猫旗舰店、泡泡抽盒机、葩趣及其他中国主流电
商平台。按绝对金额及占我们总收益的百分比计算的我们来自线上渠道的收
益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
(i)
我们的线上营销努力所带来的我们的品牌及产品的
知名度及受欢迎程度的提升,及
(ii)
透过该等线上渠道获得的客户的增加。
– 360 –
财务资料
来自机器人商店的收益
我们的创新无人收银机器人商店使我们能够以扩大我们的客户范围,并
提供交互式的有趣购物体验。我们主要于设计抓人眼球、明亮及独特的机器
人商店销售盲盒产品。
按绝对金额计算的我们来自机器人商店的收益自
2017
年推出以来经历
快速增长,主要是由于我们的机器人商店数量及覆盖位置均大幅增加。
来自批发渠道的收益
我们来自批发渠道的收益包括来自经销商的收益及其次,来自批量采购
公司客户的收益。我们凭借经销商对当地市场的更好了解及已建立的当地资
源扩大我们的全球版图。我们于中国及海外的经销商将我们的产品销售予当
地的玩具店及百货商店,从而扩大我们的客户范围。我们来自经销商收益的
增加主要是由于我们主要经销商经销网络(如南京金鹰泡泡玛特)的扩展。我
们来自经销商的收益占我们总收益百分比的下降主要是由于我们战略性地将
我们的努力方向从开发国内经销渠道转向其他自营销售渠道。
其次,部分公司客户直接大量订购我们的产品,作为雇员礼品或活动赠
品。我们来自批量采购的收益增加主要由我们品牌及产品的知名度及受欢迎
程度不断上升带动。
来自展会的收益
我们来自展会的收益包括
(i)
销售我们的产品及预购第三方产品(对此我
们承担存货风险);
(ii)
就我们并不承担存货风险的第三方产品的总销售所得
款项收取的佣金;
(iii)
向艺术家及潮流玩具品牌收取的展位费;及
(iv)
销售门票。
按绝对金额计算的我们来自展会收益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我们的展会规模扩大,
吸引了更多艺术家、潮流玩具品牌及观众。
– 361 –
财务资料
销售成本
下表载列我们于所示期间销售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按绝对金额及占总
销售总成本的百分比呈列: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19
年
2020
年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未经审核)
(千元,百分比除外)
商品成本
75,57191.2178,33682.4488,03582.3167,09778.5228,29280.3
设计及授权费
2,2072.714,5276.748,4068.217,0598.026,4629.3
展会成本
1,2131.59,7274.516,1232.76,8843.2––
税项及附加
1,5071.85,6142.615,9262.75,6662.75,3711.9
无形资产摊销
7230.93,6981.77,7361.33,3651.613,2034.6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2800.31,0180.58,5511.45,8832.86,4222.3
其他
1,3191.63,5661.68,3231.46,8503.24,6021.6
总计
82,820100.0216,486100.0593,100100.0212,804100.0284,352100.0
商品成本主要包括就泡泡玛特品牌产品支付予第三方制造商的商品成
本及第三方产品采购成本。于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以及截至
2019
年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我们就泡泡玛特品牌产品支付予第三方制造商的
商品成本分别为人民币
12.7
百万元、人民币
74.9
百万元、人民币
315.1
百万元、
人民币
79.7
百万元及人民币
145.2
百万元,而我们的第三方产品采购成本分别
为人民币
62.9
百万元、人民币
103.5
百万元、人民币
173.0
百万元、人民币
87.4
百万元及人民币
83.1
百万元。其他成本主要包括支付予艺术家及
IP
提供商的
设计及授权费、有关潮流玩具展会的展会成本、税项及附加、无形资产摊销、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等。
于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以及截至
2019
年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我们的销售成本分别为人民币
82.8
百万元、人民币
216.5
百万元、人民币
593.1
百万元、人民币
212.8
百万元及人民币
284.4
百万元,分别占同期我们总收益
的约
52.4%
、
42.1%
、
35.2%
、
39.2%
及
34.8%
。于往绩记录期间销售成本的大
幅增加反映了我们业务的强劲增长。
– 362 –
财务资料
毛利
于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以及截至
2019
年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
月,我们的毛利分别为人民币
75.3
百万元、人民币
298.0
百万元、人民币
1,090.3
百万元、人民币
330.6
百万元及人民币
533.4
百万元。我们同期的毛利率分别
为
47.6%
、
57.9%
、
64.8%
、
60.8%
及
65.2%
。同期的盲盒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58.9%
、
64.7%
、
67.6%
、
67.0%
及
70.5%
。
下表载列我们于所示期间按产品及
IP
类别划分的毛利及毛利率明细: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19
年
2020
年
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未经审核)
(千元,百分比除外)
泡泡玛特品牌产品
自有
IP26,03863.5156,72272.7462,45873.8136,59370.7205,96673.4
独家
IP3,32568.773,87069.5415,19769.5118,53371.9191,83070.3
非独家
IP––11,03860.6108,59168.026,78872.190,40167.9
泡泡玛特品牌产品合计
29,36364.0241,63071.0986,24671.3281,91471.3488,19771.1
第三方产品
46,30342.056,57834.9103,75637.149,12035.445,24234.6
其他
(412)(21.1)(183)(1.5)3321.7(442)(4.7)––
总计
75,25447.6298,02557.91,090,33464.8330,59260.8533,43965.2
就呈列于往绩记录期间按
IP
类别划分的泡泡玛特品牌产品的毛利及毛
利率的明细而言,
IP
分类的依据为其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的地位。
于截至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以及截至
2019
年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我们基于自有
IP
的泡泡玛特品牌产品的毛利率分
别为
63.5%
、
72.7%
、
73.8%
、
70.7%
及
73.4%
。有关增加乃主要由于我们的产
品销售增加以及收购
IP
而向艺术家支付的设计费达到上限而实现了规模经济
所致。
– 363 –
财务资料
下表载列我们于所示期间按销售及经销渠道划分的毛利及毛利率明细: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19
年
2020
年
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未经审核)
(千元,百分比除外)
零售店
55,50455.0152,02461.2485,51465.6133,31757.2191,38861.1
线上渠道
8,32656.164,63962.8371,71968.9116,48171.2235,50570.4
机器人商店
3,51763.261,75771.5175,77870.759,15071.776,90472.9
批发
5,88819.713,12025.640,55936.713,32033.429,49646.5
-经销商
5,41719.510,00022.235,18437.69,80529.223,60144.2
-批量采购
47122.23,12049.15,37531.93,51555.85,89558.2
展会
2,01929.96,48525.316,76436.88,32433.914612.2
总计
75,25447.6298,02557.91,090,33464.8330,59260.8533,43965.2
经销及销售开支
我们的经销及销售开支主要包括
(i)
雇员福利开支、
(ii)
与短期及可变租赁
有关的开支、
(iii)
折旧及摊销、
(iv)
广告及营销开支、
(v)
电商平台服务费、
(vi)
运输及物流开支、
(vii)
支付予机器人商店合作伙伴的佣金及
(viii)
其他,例如日
常经营开支以及差旅及招待开支。
雇员福利开支主要包括我们销售及营销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成本、住
房福利及以股份为基础的报酬开支。雇员福利开支于往绩记录期间增加乃主
要由于销售员工人数由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
246
名增加至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
484
名、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
837
名并进一步增加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
1,071
名,主要用以支持我们拓展零售店及机器人商店网络。折旧及摊
销以及与短期及可变租赁有关的开支主要与我们的零售店有关。广告及营销
开支包括投放广告、举行促销活动及开发及设计营销活动以提升品牌知名度
及促销产品的成本。运输及物流开支主要指我们产品的送货服务费用。电商
平台服务费为我们的线上渠道所收取的佣金以及市场推广及技术支持费。支
付予机器人商店合作伙伴的佣金指支付予负责库存、场地租赁及维护工作的
机器人商店合作伙伴的佣金服务费。下表载列我们于所示期间的经销及销售
– 364 –
财务资料
开支组成部分的明细,按绝对金额及占总经销及销售开支的百分比呈列: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19
年
2020
年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未经审核)
(千元,百分比除外)
雇员福利开支
16,85433.038,15430.379,27021.832,04127.039,82317.9
折旧及摊销
19,85538.930,54224.376,05120.929,59024.962,24027.9
与短期及可变租赁
有关的开支
7,58914.917,84014.251,77414.217,39514.712,1845.5
广告及营销开支
2,5945.110,6978.553,83214.814,28912.030,41113.6
运输及物流开支
9411.85,3144.232,8789.07,9476.732,27414.5
电商平台服务费
8331.66,2695.028,8407.97,7576.525,58411.5
支付予机器人商店
合作伙伴的佣金
540.17,9896.419,1165.37,0475.95,5922.5
其他
2,3274.68,9167.122,0586.12,6652.314,9226.6
合计
51,047100.0125,721100.0363,819100.0118,731100.0223,030100.0
于截至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以及截至
2019
年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我们的经销及销售开支分别占我们同期总收益的
32.3%
、
24.4%
、
21.6%
、
21.8%
及
27.3%
。经销及销售开支占
2017
年至
2019
年
的收益百分比有所减少,乃主要由于我们实现规模经济使得销售及经销效益
提升。经销及销售开支占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收益百分比增加,乃主要由于
(i)
零售店及机器人商店数量增加
导致折旧及摊销开支以及与短期及可变租赁有关的开支增加,及
(ii)
我们于
2020
年上半年因
COVID-19
疫情面临零售店及机器人商店的同店销售下滑。
一般及行政开支
我们的一般及行政开支主要包括
(i)
雇员福利开支、
(ii)
折旧及摊销、
(iii)
上市开支及
(iv)
其他,例如日常经营开支、差旅及招待开支、税项及附加以及
运输及物流开支。
– 365 –
财务资料
雇员福利开支主要包括我们一般及行政人员以及创意设计和工业开发
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成本、住房福利及以股份为基础的报酬开支。雇员福
利开支于往绩记录期间增加乃主要由于行政人员以及创意设计和工业开发人
员的总人数由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
159
名增加至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
246
名、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
415
名,并进一步增加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的
617
名,主要用以支持我们的
IP
组合扩张及业务增长。折旧及摊销主要与我
们的办公室有关。上市开支主要包括与全球发售有关的费用。下表载列我们
于所示期间一般及行政开支组成部分的明细,按绝对金额及占总一般及行政
开支的百分比呈列: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19
年
2020
年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未经审核)
(千元,百分比除外)
雇员福利开支
10,47550.124,88257.176,21653.531,24548.755,85944.5
折旧及摊销
2,64412.77,13416.416,36511.55,4028.412,76510.2
上市开支
––––16,53811.610,19215.913,63710.9
重新指定普通股为
优先股有关开支
––––––––16,91013.5
其他
7,77837.211,58326.533,34923.417,29327.026,22620.9
合计
20,897100.043,599100.0142,468100.064,132100.0125,397100.0
于截至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以及截至
2019
年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我们的一般及行政开支分别占我们同期总收益的
13.2%
、
8.5%
、
8.5%
、
11.8%
及
15.3%
。一般及行政开支占
2017
年至
2019
年的
收益百分比普遍减少,乃主要由于我们实现规模经济进而提升效益。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一般及行政开支
占收益百分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i)
我们增加雇员福利开支以支持我们的
IP
组合扩张及业务增长,
(ii)
与重新指定普通股为优先股有关的一次性费用(与
2020
年的
A
系列首次公开发售前投资有关),及
(iii)
我们于
2020
年上半年因
COVID-19
疫情而面临零售店及机器人商店的同店销售下滑。
– 366 –
财务资料
金融资产减值亏损净额
我们的金融资产减值亏损净额主要包括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亏损,
于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分别为人民币
0.3
百万元、人民币
0.3
百万元及人
民币
3.1
百万元。我们于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金融资产减值亏损净
额为人民币
0.9
百万元,于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金融资产减值亏损
拨回净额为人民币
1.0
百万元,这是由于
2020
年上半年拨回贸易应收款项的
先前减值亏损人民币
1.1
百万元。
其他收入
我们的其他收入主要包括
(i)
授权费收入、
(ii)
政府补贴及
(iii)
其他,主要
包括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我们将
IP
再授权予我们的合作伙伴,从而产生授权
费收入。下表载列我们于所示期间的其他收入,按绝对金额及占我们其他收
入总额的百分比呈列: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19
年
2020
年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未经审核)
(千元,百分比除外)
授权费收入
74554.72,87452.512,10371.12,10975.88,24126.3
政府补贴
171.22,21840.44,41726.01314.723,12373.7
其他
60044.13927.14932.954119.550.0
合计
1,362100.05,484100.017,013100.02,781100.031,369100.0
其他(亏损)╱收益净额
我们于
2017
年、
2019
年及
2019
年上半年分别录得其他收益人民币
0.05
百
万元、人民币
0.8
百万元及人民币
1.4
百万元。我们于
2018
年及
2020
年上半年
分别录得其他亏损人民币
0.3
百万元及人民币
9.0
百万元。
经营溢利
于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以及截至
2019
年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我们的经营溢利分别为人民币
4.4
百万元、人民币
133.6
百万元、人民币
598.8
百万元、人民币
151.0
百万元及人民币
208.4
百万元。同期我们的经营溢利率
分别为
2.8%
、
26.0%
、
35.6%
、
27.8%
及
25.5%
。
我们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平值变动与我们的
A
系列优先股有关。
于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由于我们的
A
系列优先股公平值增加,我们
录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平值变动人民币
6.4
百万元。
– 367 –
财务资料
分占使用权益法入账的投资溢利╱(亏损)
我们主要就南京金鹰泡泡玛特录得分占使用权益法入账的投资溢利╱(亏
损)。根据南京金鹰泡泡玛特的组织章程细则,有关其相关活动(根据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第
10
号定义为重大影响被投资方收益的被投资方活动)的若干政
策须于股东大会上议决,并获得两位股东的一致通过。因此,尽管我们持有
南京金鹰泡泡玛特的
52%
权益股份,我们可对南京金鹰泡泡玛特实行共同控
制,并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1
号「共同安排」将其视为合营企业。下表列
示往绩记录期间南京金鹰泡泡玛特的财务表现: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19
年
2020
年
(未经审核)
(人民币千元)
收益
44,99468,733112,95545,20840,916
毛利
21,19933,88256,84323,90219,352
纯利∕(损)
(675)1,84410,2734,289(1,217)
我们于
2017
年及
2020
年上半年分别录得分占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亏损
人民币
0.4
百万元及人民币
1.1
百万元,于
2018
年及
2019
年以及
2019
年上半年
分别录得分占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溢利人民币
1.0
百万元、人民币
5.0
百万元
及人民币
2.0
百万元。
财务(开支)╱收入净额
财务收入主要包括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而财务开支主要包括与我们
的租赁负债有关的利息开支。于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以及截至
2019
年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我们分别录得财务开支净额人民币
1.8
百万元、人
民币
2.3
百万元、人民币
5.4
百万元、人民币
1.9
百万元及人民币
3.9
百万元。
所得税开支
我们的所得税开支主要包括按适用于我们的除税前应课税溢利(根据中
国及香港有关法律法规厘定)的法定税率计算的当期所得税。于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以及截至
2019
年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我们的所得税开支
分别为人民币
0.7
百万元、人民币
32.7
百万元、人民币
147.3
百万元、人民币
37.4
百万元及人民币
55.6
百万元,及实际税率分别为
31.0%
、
24.8%
、
24.6%
、
24.8%
及
28.2%
。
– 368 –
财务资料
税项
开曼群岛
我们根据开曼公司法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根据开曼
群岛现行法律,我们无须缴纳开曼群岛所得税。
香港
于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溢利的首
2
百万港元按
8.25%
的税率征收
香港利得税,而超过
2
百万港元的溢利按
16.5%
的税率征收香港利得税。不符
合两级制利得税税率制度资格的实体的溢利将继续按税率
16.5%
缴纳税项。
由于我们于截至
2017
年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并无须缴纳香港利得税的
估计应课税溢利,因此并无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
中国
我们的中国附属公司按其各自法定财务报表所呈报的应课税收入(根据
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
」)进行调整)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
我们的中国附属公司通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按
25%
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
税。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我们的
15
家附属公司被视为符合微利企业资格,
有权享受
5%
或
10%
(如适用)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于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各年以及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享受优惠企业所得税率的附属公
司产生的收益分别占我们同期总收益的
1.5%
、
12.7%
、
3.0%
及
7.9%
。此类税
收优惠基于应课税溢利,并每年重新授予。
经营业绩的逐期比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与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比较
收益
我们的总收益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543.4
百万元增
加
50.5%
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817.8
百万元。
按产品类别划分的收益
就产品类别而言,我们的收益增长乃主要受泡泡玛特品牌产品生成的
收益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395.2
百万元增加
73.8%
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686.9
百万元(主要由于
(a)
我们的
IP
的受欢
迎程度提升、
(b)
我们的产品组合扩大及
(c)
我们的销售及经销网络扩张)。
– 369 –
财务资料
具体而言,泡泡玛特品牌产品所生成收益的增长乃主要由于:
•
来自自有
IP
的收益
。我们由自有
IP
生成的收益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193.2
百万元增加
45.3%
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280.8
百万元,主要得益于
(i) 2020
年上半年基
于
Dimoo
形象的泡泡玛特品牌产品产生的收益人民币
117.5
百万元,
该产品已于
2019
年下半年成功推出;及
(ii)
其他自有
IP
生成的收益
由
2019
年上半年的人民币
17.5
百万元增加至
2020
年上半年的人民
币
51.3
百万元,主要由于其受欢迎程度提升及我们的销售及经销
网络扩张部分被基于
Molly
形象的泡泡玛特品牌产品产生的收益由
2019
年上半年的人民币
175.7
百万元减少至
2020
年上半年的人民币
112.1
百万元(主要是受
COVID-19
疫情爆发影响,我们调整于
2020
年发布
Molly
形象潮流玩具产品系列的时间表,导致我们于
2020
年
上半年推出三种
Molly
形象潮流玩具产品系列(
2019
年上半年:六种))
所抵销。
•
来自独家
IP
的收益
。我们由独家
IP
生成的收益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164.8
百万元增加
65.6%
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272.9
百万元,主要得益于
(i) PUCKY
受欢迎程度
提升及我们的销售及经销网络扩张,使得基于
PUCKY
形象的盲盒
的销量增加,基于
PUCKY
的泡泡玛特品牌产品生成的收益由
2019
年上半年的人民币
70.5
百万元增加至
2020
年上半年的人民币
119.1
百万元;
(ii)
基于
The Monsters
形象的泡泡玛特品牌产品生成的收益
由
2019
年上半年的人民币
27.5
百万元增加至
2020
年上半年的人民
币
70.1
百万元,主要是由于
The Monsters
受欢迎程度提升及我们的
销售及经销网络扩张,使得
2019
年上半年至
2020
年上半年的盲盒
销量增加;及
(iii)
独家
IP
组合扩张。
•
来自非独家
IP
的收益
。由于我们加强与
IP
提供商的合作,我们的销
售及经销网络以及非独家
IP
组合得到扩张,使得我们由非独家
IP
生
成的收益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37.1
百万元增加
259.0%
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133.2
百万元。
– 370 –
财务资料
按销售渠道划分的收益
就销售渠道而言,我们的收益增长乃主要由于:
•
零售店收益。
我们来自零售店的收益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
月的人民币
233.0
百万元增加
34.5%
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
月的人民币
313.3
百万元。增加主要由于我们的零售店数量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
77
间增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
136
间,以支持
我们的业务增长及满足对我们产品的需求增加,惟部分被同店销
售由
2019
年上半年至
2020
年上半年减少
23.1%
(乃由于受
COVID-19
疫情影响,我们于
2020
年上半年暂时关闭
88
间零售店)所抵销。
•
线上渠道收益。
我们来自线上渠道的收益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
六个月的人民币
163.5
百万元增加
104.5%
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
六个月的人民币
334.3
百万元。增加主要归因于
(i)
我们来自泡泡抽
盒机的收益由
2019
年上半年的人民币
94.3
百万元大幅增加至
2020
年上半年的人民币
161.7
百万元,主要因为我们具互动功能可创造
有趣而欢快购物体验的创新营销活动;及
(ii)
我们自天猫旗舰店产
生的收益由
2019
年上半年的人民币
66.6
百万元增加至
2020
年上半
年的人民币
146.8
百万元,主要是因为受
COVID-19
疫情影响,由线
下渠道转向天猫旗舰店购买的用户增加,我们加强天猫旗舰店的
销售及营销力度,以及天猫旗舰店为增强购物体验而开发了新功能。
•
机器人商店收益。
我们来自机器人商店的收益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82.5
百万元增加
27.9%
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105.5
百万元。增加主要由于我们的机器人商店
数量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
398
间增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
1,001
间,以支持我们的业务增长及满足对我们产品的需求增加。我们机
器人商店
2019
年上半年至
2020
年上半年的同店销售下降了
52.8%
,
原因是我们有
279
间机器人商店于
2020
年上半年暂时关闭,及在
COVID-19
疫情导致我们的若干零售店及机器人商店暂时关闭且对
客流量及销售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时,考虑到相较机器人商店而言,
我们于零售店能够触及更多粉丝及客户且我们于零售店能够展示
及摆放更多新产品,我们在
COVID-19
疫情期间于零售店推出更多
新产品系列的产品,以期实现更为有效的推广及增强新产品系列
的知名度。
– 371 –
财务资料
•
批发渠道收益。
我们来自批发渠道的收益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
六个月的人民币
39.9
百万元增加
59.1%
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
个月的人民币
63.5
百万元。增加主要由于来自经销商的收益增加,
而来自经销商的收益增加主要由于经销商数量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
29
名增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
47
名,以支持我们的业务增长。
•
展会收益。
我们来自展会的收益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
人民币
24.5
百万元大幅减少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
币
1.2
百万元。减少主要由于原定于
2020
年
4
月举办的上海国际潮
玩展因
COVID-19
疫情而推迟至
2020
年
11
月。
销售成本
我们的销售成本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212.8
百万元
增加
33.6%
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284.4
百万元,该增加反
映了我们的业务增长并与我们的收益增长一致。增加主要由于
(i)
商品成本由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167.1
百万元增加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228.3
百万元,其主要原因为销售增加;
(ii)
主要由于我
们加大
IP
发掘力度,设计及授权费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17.1
百万元增加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26.5
百万元;及
(iii)
无形资产摊销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3.4
百万元增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13.2
百万元,此乃主要由于我们扩张
IP
组
合使得独家
IP
及非独家
IP
数量增加。
毛利
我们的毛利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330.6
百万元增加
61.3%
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533.4
百万元,主要由于我们
的收益增加。我们的毛利率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
60.8%
增至截
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
65.2%
,主要由于拥有相对较高毛利率的泡泡
玛特品牌产品的收益占比由
2019
年上半年的
72.7%
增加至
2020
年上半年的
84.1%
,原因是我们在战略上将资源转移至泡泡玛特品牌产品。
我们泡泡玛特品牌产品产生的毛利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
民币
281.9
百万元增加
73.2%
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488.2
百
万元,主要由于我们泡泡玛特品牌产品产生的收益增加。泡泡玛特品牌产品
的毛利率保持相对稳定,从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
71.3%
略微减少
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
71.1%
。
– 372 –
财务资料
我们第三方产品产生的毛利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49.1
百万元减少
7.9%
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45.2
百万元,
主要由于我们第三方产品产生的收益减少,原因是我们在战略上将资源转
移至泡泡玛特品牌产品。第三方产品的毛利率保持相对稳定,从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年的
35.4%
略微减少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
34.6%
。
经销及销售开支
我们的经销及销售开支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118.7
百万元增加
87.9%
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223.0
百万元,
主要是由于
(i)
折旧及摊销开支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29.6
百万元增加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62.2
百万元,主要是因
为我们的零售店数量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
77
家增加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
136
家,以支持我们的业务增长及满足对我们产品的需求增加;
(ii)
运输
及物流开支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7.9
百万元增加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32.3
百万元,主要是因为我们于
2020
年上
半年的线上渠道销售额增加及我们使用更高质量的物流服务提供商;
(iii)
电
商平台服务费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7.8
百万元增加至截
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25.6
百万元,原因是
COVID-19
疫情导致
我们从线下渠道转移至线上渠道的销售额增加;及
(iv)
由于我们加大了销售
和营销力度,广告及营销开支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14.3
百万元增加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30.4
百万元(尤其是在线
上渠道)以满足对我们产品的需求增加。
一般及行政开支
我们的一般及行政开支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64.1
百
万元增加
95.6%
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125.4
百万元,主要
是由于
(i)
雇员福利开支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31.2
百万元
增加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55.9
百万元,原因是我们的行
政人员及创意设计和工业开发人员的人数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总计
338
名增加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
617
名,主要用以支持我们的
IP
组合扩张及业
务增长;及
(ii)
我们于
2020
年上半年产生与重新指定普通股为优先股有关的一
次性费用人民币
16.9
百万元,这与
2020
年的
A
系列首次公开发售前投资有关。
金融资产减值亏损净额
我们于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金融资产减值亏损净额为人民币
0.9
百万元,而于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金融资产减值亏损拨回净额
为人民币
1.0
百万元,这是由于
2020
年上半年拨回贸易应收款项的先前减值
亏损人民币
1.1
百万元。
– 373 –
财务资料
其他收入
我们的其他收入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2.8
百万元大
幅增加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31.4
百万元,主要是由于
(i)
与
2020
年上半年附属公司收入增加有关的政府补贴增加人民币
23.0
百万元,
这是当地政府对我们对当地经济增长所作贡献的奖励;及
(ii)
授权费收入增加
人民币
6.1
百万元,乃因我们致力探索
IP
的额外变现机会。
其他(亏损)╱收益净额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我们录得其他亏损净额人民币
9.0
百万
元,而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则录得其他收益净额人民币
1.4
百万元,
主要是由于我们于
2020
年上半年作出捐款人民币
10.0
百万元,以支持武汉市
COVID-19
疫情的预防和控制。
经营溢利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的经营溢利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
币
151.0
百万元增加
38.0%
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208.4
百万元。
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平值变动
于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由于我们于
2020
年发行的
A
系列优先
股的公平值增加,我们录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平值变动人民币
6.4
百
万元。
分占使用权益法入账的投资溢利╱(亏损)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我们录得分占使用权益法入账的投资溢
利人民币
2.0
百万元,而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则录得分占合营企业
亏损人民币
1.1
百万元,主要是由于
COVID-19
疫情导致南京金鹰泡泡玛特于
2020
年上半年产生亏损,其销售渠道主要是线下零售店。
财务开支净额
我们的财务开支净额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1.9
百万
元增加
105.3%
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3.9
百万元,原因是与
我们零售店数量增长有关的租赁负债增加。
– 374 –
财务资料
所得税开支
由于我们的除所得税前溢利增加,我们的所得税开支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37.4
百万元增加
48.4%
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
月的人民币
55.6
百万元。我们的实际税率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
24.8%
增加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
28.2%
,主要是因为于
2020
年上
半年我们产生与重新指定普通股为优先股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6.9
百万元及可
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平值变动人民币
6.4
百万元,这两项均于我们的全面
收益表中确认且无需缴纳所得税。
期内溢利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的期内溢利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
币
113.6
百万元增加
24.4%
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141.3
百万元。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纯利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的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纯利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124.1
百万元增加
43.7%
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
个月的人民币
178.3
百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与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比较
收益
我们的总收益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514.5
百万元增加
227.2%
至
2019
年的人
民币
1,683.4
百万元。
按产品类别划分的收益
就产品类别而言,我们的收益增长乃主要受
(i)
泡泡玛特品牌产品生成的
收益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340.1
百万元增加
307.0%
至
2019
年的人民币
1,384.2
百
万元(主要由于
(a)
我们的
IP
的受欢迎程度提升、
(b)
我们的产品组合扩大及
(c)
我们的销售及经销网络扩张);及
(ii)
其次,随著我们业务的扩张,第三方产
品生成的收益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162.3
百万元增加
72.5%
至
2019
年的人民币
280.0
百万元。
具体而言,泡泡玛特品牌产品所生成收益的增长乃主要由于:
•
来自自有
IP
的收益。
我们由自有
IP
生成的收益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215.7
百万元增加
190.7%
至
2019
年的人民币
627.0
百万元,主要得
益于
(i)
基于
Molly
形象的泡泡玛特品牌产品生成的收益由
2018
年的
– 375 –
财务资料
人民币
213.9
百万元增加至
2019
年的人民币
456.0
百万元,乃主要由
于
Molly
的受欢迎程度提升以及我们扩大的销售及经销网络,导致
基于
Molly
形象的盲盒的销量于
2018
年至
2019
年有所增加;及
(ii)
于
2019
年下半年成功推出的基于
Dimoo
的泡泡玛特品牌产品于
2019
年产生的收益人民币
100.1
百万元。
•
来自独家
IP
的收益。
我们由独家
IP
生成的收益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106.2
百万元增加
462.5%
至
2019
年的人民币
597.4
百万元,主要得
益于
(i)
基于
PUCKY
的泡泡玛特品牌产品生成的收益由
2018
年的人
民币
75.1
百万元增加至
2019
年的人民币
315.3
百万元,主要归因于
PUCKY
的受欢迎程度提升以及我们扩大的销售及经销网络,导致
基于
PUCKY
形象的盲盒销量于
2018
年至
2019
年有所增加;
(ii)
于
2019
年成功推出的基于
The Monsters
的泡泡玛特品牌产品于
2019
年产生的收益人民币
107.8
百万元;及
(iii)
我们扩大的独家
IP
组合以
支持我们的业务增长。
•
来自非独家
IP
的收益。
我们由非独家
IP
生成的收益由
2018
年的人
民币
18.2
百万元大幅增至
2019
年的人民币
159.8
百万元,乃由于我
们扩大销售及经销网络及我们加强与
IP
提供商的合作,扩大非独
家
IP
组合。
按销售渠道划分的收益
就销售渠道而言,我们的收益增长乃主要由于:
•
零售店收益。
我们来自零售店的收益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248.3
百万
元增加
197.9%
至
2019
年的人民币
739.7
百万元。增加主要由于
(i)
我
们的零售店数量由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
63
间增至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
114
间,以支持我们的业务增长及满足对我们产品的需求
增加;及
(ii)
零售店同店销售由
2018
年至
2019
年增长
63.1%
。
•
线上渠道收益。
我们来自线上渠道的收益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102.9
百万元大幅增至
2019
年的人民币
539.2
百万元。增加主要归因于
(i)
我们来自泡泡抽盒机的收益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23.0
百万元大幅增
加至
2019
年的人民币
271.2
百万元,主要因为我们具互动功能可创
造有趣而欢快购物体验的创新营销活动;及
(ii)
我们自天猫旗舰店
产生的收益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72.4
百万元增加至
2019
年的人民币
251.5
百万元,主要因为通过天猫旗舰店的购买用户增加、我们的
自有
IP
及产品增加以及我们品牌的知名度上升。
– 376 –
财务资料
•
机器人商店收益。
我们来自机器人商店的收益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86.4
百万元大幅增至
2019
年的人民币
248.6
百万元。增加主要由于
我们的机器人商店数量由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
260
间增至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
825
间,以支持我们的业务增长及满足对我们产
品的需求增加。
•
批发渠道收益。
我们来自批发渠道的收益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51.3
百
万元增加
115.4%
至
2019
年的人民币
110.5
百万元。增加主要由于来
自经销商的收益增加,而来自经销商的收益增加主要由于
(i)
南京
金鹰泡泡玛特因其业务增长而赚取的收益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35.5
百万元增加至
2019
年的人民币
54.8
百万元;及
(ii)
经销商数量由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
17
名增至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
41
名以支持
我们的业务增长。
•
展会收益。
我们来自展会的收益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25.6
百万元增
加
77.7%
至
2019
年的人民币
45.5
百万元。增加主要由于我们品牌及
产品的知名度及受欢迎程度日益提升导致
2019
年展会的规模扩大,
从而产生更多销售额。
销售成本
我们的销售成本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216.5
百万元增加
173.9%
至
2019
年的
人民币
593.1
百万元,该增加反映了我们的业务增长并与我们的收益增长一致。
增加主要由于
(i)
商品成本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178.3
百万元增加至
2019
年的人
民币
488.0
百万元,其主要原因为销售增加,及
(ii)
设计及授权费由
2018
年的人
民币
14.5
百万元增加至
2019
年的人民币
48.4
百万元,主要因我们加大
IP
发掘
力度。
毛利
我们的毛利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298.0
百万元增加
265.9%
至
2019
年的人
民币
1,090.3
百万元,主要由于我们的收益增加。我们的毛利率由
2018
年的
57.9%
增至
2019
年的
64.8%
,主要由于拥有相对较高毛利率的泡泡玛特品牌
产品的收益占比由
2018
年的
66.0%
增加至
2019
年的
82.1%
,原因是我们在战
略上将资源转移至泡泡玛特品牌产品。
我们泡泡玛特品牌产品产生的毛利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241.6
百万元增加
308.2%
至
2019
年的人民币
986.2
百万元,主要由于泡泡玛特品牌产品产生的
收益增加。泡泡玛特品牌产品的毛利率维持相对稳定,从
2018
年的
71.0%
增
加到
2019
年的
71.2%
。
– 377 –
财务资料
我们第三方产品产生的毛利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56.6
百万元增加
83.4%
至
2019
年的人民币
103.8
百万元,主要由于我们的销售及经销网络扩张使得第
三方产品产生的收益增加。第三方产品的毛利率保持相对稳定,从
2018
年的
34.9%
增加到
2019
年的
37.1%
。
经销及销售开支
我们的经销及销售开支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125.7
百万元增加
189.4%
至
2019
年的人民币
363.8
百万元,主要由于
(i)
我们加大了销售和营销力度,导致
广告及营销开支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10.7
百万元增加至
2019
年的人民币
53.8
百
万元;
(ii)
雇员福利开支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38.2
百万元增至
2019
年的人民币
79.3
百万元,原因为我们的销售员工人数由
2018
年的
484
名增加至
2019
年的
837
名,主要用以支持我们扩张零售店及机器人商店网络;及
(iii)
与短期及可
变租赁有关的开支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17.8
百万元增至
2019
年的人民币
51.8
百
万元,原因为我们的零售店数量由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
63
间增加至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
114
间,以支持我们的业务增长及满足对我们产品的需求
增加。
一般及行政开支
我们的一般及行政开支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43.6
百万元增加
226.8%
至
2019
年的人民币
142.5
百万元,主要由于
(i)
因
(a)
我们的行政员工及工业开发
人员人数由
2018
年的合共
246
名增加至
2019
年的
415
名,主要用以支持我们
的
IP
组合扩张及业务增长,及
(b)
薪资水平提升以挽留及吸引人才,导致雇员
福利开支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24.9
百万元增至
2019
年的人民币
76.2
百万元;及
(ii)
我们于
2019
年就本次发售产生上市开支人民币
16.5
百万元。
金融资产减值亏损净额
我们的金融资产减值亏损净额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0.3
百万元显著增加至
2019
年的人民币
3.1
百万元,主要由于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的减值亏损增加。
其他收入
我们的其他收入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5.5
百万元增加
209.1%
至
2019
年的人
民币
17.0
百万元,主要由于我们致力探索
IP
的额外变现机会使得授权费收入
增加人民币
9.2
百万元及政府补贴增加人民币
2.2
百万元。
其他(亏损)╱收益净额
我们于
2018
年录得其他亏损净额人民币
0.3
百万元,而于
2019
年则录得
其他收益净额人民币
0.8
百万元。
经营溢利
由于上文所述,我们的经营溢利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133.6
百万元大幅增
至
2019
年的人民币
598.8
百万元。
– 378 –
财务资料
分占使用权益法入账的投资溢利╱(亏损)
由于南京金鹰泡泡玛特的业绩改善,其毛利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33.9
百万
元增加至
2019
年的人民币
56.8
百万元,我们分占使用权益法入账的投资溢利
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1.0
百万元增加
400.0%
至
2019
年的人民币
5.0
百万元。
财务开支净额
我们的财务开支净额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2.3
百万元增加
134.8%
至
2019
年
的人民币
5.4
百万元,乃由于与我们的零售店数量增加相关的租赁负债增加。
所得税开支
我们的所得税开支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32.7
百万元大幅增至
2019
年的人
民币
147.3
百万元,原因为我们的除所得税前溢利增加。我们于
2018
年及
2019
年的实际税率维持相对稳定,分别为
24.8%
及
24.6%
。
年内溢利
由于上文所述,我们的年内溢利由
2018
年的人民币
99.5
百万元大幅增至
2019
年的人民币
451.1
百万元。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纯利
由于上文所述,我们的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纯利由
2018
年的人民
币
100.3
百万元增加
367.7%
至
2019
年的人民币
469.1
百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与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比较
收益
我们的总收益由
2017
年的人民币
158.1
百万元增加
225.4%
至
2018
年的人
民币
514.5
百万元。
按产品类别划分的收益
就产品类别而言,我们的收益增长乃主要受
(i)
泡泡玛特品牌产品生成的
收益由
2017
年的人民币
45.9
百万元大幅增加至
2018
年的人民币
340.1
百万元(主
要由于
(a)
我们的
IP
的受欢迎程度提升;
(b)
产品组合增加;及
(c)
我们的销售及
经销网络扩张);及
(ii)
其次,随著我们业务的扩张,第三方产品生成的收益由
2017
年的人民币
110.3
百万元增加
47.1%
至
2018
年的人民币
162.3
百万元所推动。
– 379 –
财务资料
具体而言,泡泡玛特品牌产品所生成收益的增长乃主要由于:
•
来自自有
IP
的收益。
我们由自有
IP
生成的收益由
2017
年的人民币
41.0
百万元增加
426.1%
至
2018
年的人民币
215.7
百万元,主要得益
于基于
Molly
形象创作的泡泡玛特品牌产品生成的收益由
2017
年的
人民币
41.0
百万元增加至
2018
年的人民币
213.9
百万元,乃主要由
于
Molly
的受欢迎程度提升以及我们拓展销售和经销网络导致
2017
年至
2018
年基于
Molly
形象的盲盒销量增加。
•
来自独家
IP
的收益。
我们由独家
IP
生成的收益由
2017
年的人民币
4.8
百万元大幅增至
2018
年的人民币
106.2
百万元,主要得益于
2018
年
所推出基于
PUCKY
形象的泡泡玛特品牌产品于
2018
年产生的收益
人民币
75.1
百万元。
按销售渠道划分的收益
就销售渠道而言,我们的收益增长乃主要由于:
•
线上渠道收益。
我们来自线上渠道的收益由
2017
年的人民币
14.9
百
万元大幅增至
2018
年的人民币
102.9
百万元。增加主要归因于
(i)
透
过天猫旗舰店购物的用户增加、我们自有
IP
及产品增加,以及我们
品牌知名度上升,令我们来自天猫旗舰店的收益由
2017
年的人民
币
8.6
百万元显著增加至
2018
年的人民币
72.4
百万元;及
(ii)
我们自
泡泡抽盒机产生的收益由
2017
年的零增加至
2018
年的人民币
23.0
百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们于
2018
年推出泡泡抽盒机。
•
零售店收益。
我们来自零售店的收益由
2017
年的人民币
101.0
百万
元增加
145.8%
至
2018
年的人民币
248.3
百万元。增加主要由于
(i)
我
们的零售店数量由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
32
家增至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
63
家,以支持我们的业务增长及满足对我们产品的需求
增加;及
(ii)
零售店同店销售由
2017
年至
2018
年增长
59.6%
。
•
批发收益。
我们来自批发的收益由
2017
年的人民币
29.9
百万元增
加
71.6%
至
2018
年的人民币
51.3
百万元。增加主要由于来自经销商
的收益增加,而来自经销商的收益增加主要由于
(i)
南京金鹰泡泡
玛特因其业务增长而赚取的收益由
2017
年的人民币
26.2
百万元增
加至
2018
年的人民币
35.5
百万元;及
(ii)
经销商数量由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六名增至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
17
名,以支持我们的
业务增长。
– 380 –
财务资料
•
机器人商店收益。
我们来自机器人商店的收益由
2017
年的人民币
5.6
百万元大幅增至
2018
年的人民币
86.4
百万元。增加主要由于
(i)
我们
的机器人商店数量由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
43
间增至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
260
间,以支持我们的业务增长及满足对我们产品的需
求增加;及
(ii)
同一机器人商店的收益由
2017
年的人民币
0.1
百万元
增至
2018
年的人民币
0.3
百万元。
•
展会收益。
我们来自展会的收益由
2017
年的人民币
6.8
百万元增加
276.5%
至
2018
年的人民币
25.6
百万元。增加主要由于
(i)
于
2018
年
举办两次展会,而
2017
年则为一次;及
(ii)
我们品牌及产品的知名
度及受欢迎程度提升导致
2018
年展会的规模扩大,从而产生更多
销售额。
销售成本
我们的销售成本由
2017
年的人民币
82.8
百万元增加
161.5%
至
2018
年的
人民币
216.5
百万元,该增加反映了我们的业务增长并与我们的收益增长一致。
增加主要由于
(i)
商品成本由
2017
年的人民币
75.6
百万元增加至
2018
年的人民
币
178.3
百万元,其主要原因为销售增加,及
(ii)
设计及授权费因我们加大
IP
发
掘力度由
2017
年的人民币
2.2
百万元增加至
2018
年的人民币
14.5
百万元。
毛利
我们的毛利由
2017
年的人民币
75.3
百万元增加
295.8%
至
2018
年的人民
币
298.0
百万元,主要由于我们的收益增加。我们的毛利率由
2017
年的
47.6%
增至
2018
年的
57.9%
,主要由于拥有相对较高毛利率的泡泡玛特品牌产品的
收益占比由
2017
年的
29.0%
增加至
2018
年的
66.0%
,原因是我们在战略上将
资源转移至泡泡玛特品牌产品。
我们泡泡玛特品牌产品产生的毛利由
2017
年的人民币
29.4
百万元增加
721.8%
至
2018
年的人民币
241.6
百万元,主要由于我们泡泡玛特品牌产品产
生的收益增加。泡泡玛特品牌产品的毛利率从
2017
年的
64.0%
增加至
2018
年
的
71.0%
,主要由于我们品牌知名度提升及规模经济。
我们第三方产品产生的毛利由
2017
年的人民币
46.3
百万元增加
22.2%
至
2018
年的人民币
56.6
百万元,主要由于我们的销售及经销网络扩张使得我们
第三方产品产生的收益增加。第三方产品的毛利率由
2017
年的
42.0%
下降至
2018
年的
34.9%
,主要是因为我们向国际知名玩具品牌拥有人购买更多产品,
与国内玩具品牌拥有人相比,我们获得了较少的购买折扣。
– 381 –
财务资料
经销及销售开支
我们的经销及销售开支由
2017
年的人民币
51.0
百万元增加
146.5%
至
2018
年的人民币
125.7
百万元,主要由于
(i)
我们的销售员工人数由
2017
年的
246
名增加至
2018
年的
484
名,导致雇员福利开支由
2017
年的人民币
16.9
百万
元增至
2018
年的人民币
38.2
百万元,主要用以支持我们扩张零售店及机器人
商店网络;
(ii)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由
2017
年的人民币
19.9
百万元增至
2018
年的人民币
30.5
百万元,原因为我们的零售店数量由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
32
间增加至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
63
间,以支持我们的业务增长及满足对
我们产品的需求增加;及
(iii)
与短期及可变租赁有关的开支由
2017
年的人民
币
7.6
百万元增至
2018
年的人民币
17.8
百万元,原因为我们的零售店数量增加。
一般及行政开支
我们的一般及行政开支由
2017
年的人民币
20.9
百万元增加
108.6%
至
2018
年的人民币
43.6
百万元,主要由于我们的行政员工及工业开发人员人数
由
2017
年的合共
159
名增加至
2018
年的
246
名,主要用以支持我们的
IP
组合扩
张及业务增长,导致雇员福利开支由
2017
年的人民币
10.5
百万元增至
2018
年
的人民币
24.9
百万元。
金融资产减值亏损净额
我们的金融资产减值亏损净额维持相对稳定,于
2017
年及
2018
年分别
为人民币
0.3
百万元及人民币
0.3
百万元。
其他收入
我们的其他收入由
2017
年的人民币
1.4
百万元增加
292.9%
至
2018
年的人
民币
5.5
百万元,主要由于授权费收入增加人民币
2.2
百万元及政府补贴增加
人民币
2.2
百万元。
其他(亏损)╱收益净额
我们于
2017
年录得收益净额人民币
0.1
百万元,而于
2018
年则录得亏损
净额人民币
0.3
百万元。
经营溢利
由于上文所述,我们的经营溢利由
2017
年的人民币
4.4
百万元大幅增至
2018
年的人民币
133.6
百万元。
分占使用权益法入账的投资溢利╱(亏损)
由于南京金鹰泡泡玛特业绩改善,我们分占使用权益法入账的投资溢利╱
(亏损)由
2017
年的亏损净额人民币
0.4
百万元扭转为
2018
年的纯利人民币
1.0
百万元。
– 382 –
财务资料
财务开支净额
我们的财务开支净额由
2017
年的人民币
1.8
百万元增加
27.8%
至
2018
年
的人民币
2.3
百万元,乃由于我们的零售店数量增加所致。
所得税开支
我们的所得税开支由
2017
年的人民币
0.7
百万元大幅增至
2018
年的人民
币
32.7
百万元,原因为我们的除所得税前溢利增加。我们的实际税率由
2017
年的
31.0%
降至
2018
年的
24.8%
,乃主要由于若干附属公司于
2017
年录得亏损,
进而导致实际税率较高。
年内溢利
由于上文所述,我们的年内溢利由
2017
年的人民币
1.6
百万元大幅增至
2018
年的人民币
99.5
百万元。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纯利
由于上文所述,我们的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纯利由
2017
年的人民
币
1.7
百万元大幅增加至
2018
年的人民币
100.3
百万元。
综合资产负债表的若干主要项目讨论
下表载列我们截至所示日期的综合资产负债表的节选资料,乃摘录自本
招股章程附录一所载的本集团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截至
12
月
31
日截至
6
月
30
日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人民币千元)
总流动资产
65,801254,997716,6011,277,241
总非流动资产
76,478147,798349,880511,933
总资产
142,279402,7951,066,4811,789,174
总流动负债
44,019144,874381,570411,129
总非流动负债
19,43639,09192,130136,266
总负债
63,455183,965473,700547,395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78,824218,830592,7811,239,951
非控股权益
–––1,828
总权益
78,824218,830592,7811,241,779
总权益及负债
142,279402,7951,066,4811,789,174
– 383 –
财务资料
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
下表载列我们截至所示日期的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
截至
12
月
31
日
截至
6
月
30
日
截至
10
月
31
日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0
年
(人民币千元)
流动资产
贸易应收款项
5,48914,29545,63641,37482,805
其他应收款项
11,27923,75959,69669,01486,589
存货
15,54029,06196,302224,050264,923
预付款项及其他流
动资产
19,90140,777140,353117,569146,817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
的金融资产
–50,30350,000–5,500
受限制现金
–––3,5483,34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3,59296,802324,614821,686572,378
总流动资产
65,801254,997716,6011,277,2411,162,357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
6,35929,25649,40677,191115,388
应付授权费
7733,37715,17722,69930,606
其他应付款项
16,59949,746122,050105,982173,378
合约负债
69510,03935,16758,343102,205
租赁负债-即期
19,29640,01192,586111,052127,660
即期所得税负债
29712,44567,18435,86241,495
总流动负债
44,019144,874381,570411,129590,732
流动资产净值
21,782110,123335,031866,112571,625
我们的流动资产净值由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人民币
866.1
百万元减少
34.0%
至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的人民币
571.6
百万元。减少主要由于
(i)
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减少人民币
249.3
百万元,主要因于
2020
年
7
月及
8
月派付股息;及
(ii)
其他应付款项增加人民币
67.4
百万元,主要因线上销售增加而令送货服务应
计开支增加,以及就拓展零售店网络而令物业、厂房及设备和无形资产的应
付款项增加,惟部分被以下项目所抵销:
(i)
存货增加人民币
40.9
百万元,主要
– 384 –
财务资料
因为我们增加了我们的产品库存,以满足不断增长的产品需求;及
(ii)
贸易应
收款项增加人民币
41.4
百万元,主要因业务增长所致。有关我们于
2020
年
7
月
及
8
月派付股息的详情,请参阅「-股息政策及可分派储备」。
我们的流动资产净值由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335.0
百万元增加
158.5%
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人民币
866.1
百万元。增加主要由于
(i)
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增加人民币
497.1
百万元,主要由于
2020
年的首次公开发售前投
资所致,及
(ii)
存货增加人民币
127.7
百万元,主要因为我们增加了我们的产品
库存,以满足不断增长的产品需求,部分被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减
少人民币
50.0
百万元所抵销,主要由于处置我们的金融工具投资所致。有关
2020
年的首次公开发售前投资的详情,请参阅「历史、重组及公司架构-首次
公开发售前投资」。
我们的流动资产净值由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110.1
百万元增加
204.3%
至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335.0
百万元。增加主要由于
(i)
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增加人民币
227.8
百万元,主要原因为业务增长;
(ii)
预付款项及
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人民币
99.6
百万元,主要原因为预付存货及设计费用款项
增加(与业务增长及产品组合扩大一致);及
(iii)
存货增加人民币
67.2
百万元,
主要原因为业务增长,部分被
(i)
主要由于雇员人数增加导致应付雇员款项增
加,令其他应付款项增加人民币
72.3
百万元,及
(ii)
即期所得税负债增加人民
币
54.7
百万元(与我们的除所得税前溢利增加一致)所抵销。
我们的流动资产净值由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21.8
百万元增加
405.0%
至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110.1
百万元。增加主要由于
(i)
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增加人民币
83.2
百万元,主要原因为业务增长;及
(ii)
按公平值
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增加人民币
50.3
百万元,主要原因为投资于中国金融机
构发行的金融工具,部分被
(i)
主要由于雇员人数增加导致应付雇员款项增加,
令其他应付款项增加人民币
33.1
百万元,及
(ii)
主要由于我们业务的增长导致
贸易应付款项增加人民币
22.9
百万元所抵销。
– 385 –
财务资料
贸易应收款项
贸易应收款项指日常业务过程中我们应收客户的未结算款项。下表载列
我们截至所示日期的贸易应收款项详情:
截至
12
月
31
日截至
6
月
30
日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人民币千元)
第三方
3,72412,74943,81736,646
关联方-我们的合营企业
1,8021,7564,7526,586
小计
5,52614,50548,56943,232
减:减值拨备
(37)(210)(2,933)(1,858)
合计
5,48914,29545,63641,374
我们的贸易应收款项由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5.5
百万元增至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14.3
百万元,并进一步增至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45.6
百万元。该等增加主要由于第三方(包括购物中心、批发客户
及电商平台)付款增加,反映我们业务的大幅增长。我们若干零售店使用购物
中心的收银系统,而本集团的若干线上销售使用电商平台提供的支付系统。
根据与购物中心及电商平台的上述安排,我们产品销售的所得款项会先通过
购物中心的银行账户或电商平台的账户方会记入我们的银行账户,这将导致
来自该等购物中心或电商平台的贸易应收款项。我们的贸易应收款项保持相
对稳定,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分别为人民币
45.6
百万
元及人民币
41.4
百万元。于往绩记录期间,我们的店舖、经销商或线上渠道
的信贷质素并无任何重大变化。
– 386 –
财务资料
下表载列我们于往绩记录期间的贸易应收款项周转天数: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
截至
6
月
30
日
止六个月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天数)
贸易应收款项
周转天数
1
87610
附注:
1
某一期间的贸易应收款项周转天数乃按该期间贸易应收款项的期初余额及期末
余额的平均数除以有关期间的收益再乘以
360
天(就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而言)
及
180
天(就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而言)计算。
于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以及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我们的
贸易应收款项周转天数维持相对稳定。
下表载列我们截至所示日期基于确认日期的贸易应收款项账龄分析:
截至
12
月
31
日
截至
6
月
30
日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项
3
个月内
5,44213,75942,22440,077
3
个月至
6
个月
705923,7111,444
6
个月以上
141542,6341,711
合计
5,52614,50548,56943,232
于厘定贸易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时,我们根据(其中包括)我们客户的财
务状况、过往经验、于往绩记录期间基于销售付款情况的预期亏损率评估彼
等的信贷风险质素。截至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以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我们分别就贸易应收款项减值计提拨备人民币
0.04
百万元、人民币
0.2
百万元、人民币
2.9
百万元及人民币
1.9
百万元。
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我们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来自第三方的贸易应收
款项人民币
33.3
百万元或
95.6%
,以及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来自关联方的贸易
应收款项人民币
6.3
百万元或
96.0%
已于其后偿付。
– 387 –
财务资料
其他应收款项
计入流动资产的其他应收款项主要指应收向购物中心支付的有关我们
零售店及机器人商店的按金款项、有关我们的首次公开发售前投资的注资应
收款项及其他。其他应收款项由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11.3
百万元增
加
110.6%
至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23.8
百万元、增加
150.8%
至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59.7
百万元,并进一步增加
15.6%
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人民币
69.0
百万元。持续增加主要由于按金增加,与我们零售店及
机器人商店网络的扩张一致。
截至
12
月
31
日
截至
6
月
30
日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人民币千元)
租赁按金
9,11318,05153,49566,608
注资应收款项
––4,568–
其他
2,6956,3342,6223,493
小计
11,80824,38560,68570,101
减:其
他应收款项
减值拨备
(529)(626)(989)(1,087)
合计
11,27923,75959,69669,014
存货
我们的存货包括制成品。下表载列我们截至所示日期的存货明细:
截至
12
月
31
日
截至
6
月
30
日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人民币千元)
商品
15,59729,31898,269228,064
减:减值拨备
(57)(257)(1,967)(4,014)
合计
15,54029,06196,302224,050
– 388 –
财务资料
我们的存货由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15.5
百万元增加
87.7%
至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29.1
百万元,并进一步增加
230.9%
至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96.3
百万元。增加主要由于我们增加了我们的产品库存,
以满足不断增长的产品需求。我们的存货由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96.3
百万元增加
132.7%
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人民币
224.1
百万元,原因是
由于
COVID-19
疫情爆发,我们将已经生产的若干产品系列的发布推迟至
2020
年下半年。
下表载列我们于往绩记录期间的存货周转天数: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
截至
6
月
30
日
止六个月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天数)
存货周转天数
1
494546126
附注:
1
某一期间的存货周转天数乃按该期间存货的期初余额及期末余额的平均数除以
有关期间的商品成本再乘以
360
天(就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而言)及
180
天(就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而言)计算。
我们于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的存货周转天数维持相对稳定。我们的
存货周转天数由
2019
年的
46
天增加至
2020
年上半年的
126
天,主要是因为由
于
COVID-19
疫情爆发,我们将已经生产的若干产品系列的发布推迟至
2020
年
下半年。该等尚未发布的新产品系列(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存货账龄少于
90
天的泡泡玛特品牌产品)占我们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存货的
44.7%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所有该等新产品系列已于市场发布。
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我们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存货人民币
128.4
百
万元或
57.3%
已于其后出售。
– 389 –
财务资料
预付款项及其他流动资产
预付款项及其他流动资产主要包括预付存货款项、预付设计费款项、预
付物业、厂房及设备款项、预付短期租赁款项、预付上市开支款项、可扣减增
值进项税及其他。下表载列我们截至所示日期的预付款项及其他流动资产明
细:
截至
12
月
31
日
截至
6
月
30
日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人民币千元)
预付存货款项
13,45825,67698,24070,084
预付设计费款项
1,4996,56620,49925,053
预付物业、厂房及设
备款项
3163,90310,44313,697
预付短期租赁款项
2,1171,4613,0553,361
预付上市开支款项
––2,53067
可扣减增值进项税
2,1901,1881,0504,681
其他
6375,88614,97914,323
小计
20,21744,680150,796131,266
减:非即期部分
(316)(3,903)(10,443)(13,697)
即期部分
19,90140,777140,353117,569
我们的预付款项及其他流动资产由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140.4
百万元减少
16.2%
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人民币
117.6
百万元,主要是由于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我们的库存充足,导致预付存货款项减少人民币
28.2
百万元。
我们的预付款项及其他流动资产由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40.8
百万元增加
244.1%
至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140.4
百万元,主要由于
(i)
我们的业务增长导致预付存货款项增加人民币
72.6
百万元;及
(ii)
产品数量增
加导致预付设计费款项增加人民币
13.9
百万元。
– 390 –
财务资料
我们的预付款项及其他流动资产由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19.9
百万元增加
105.0%
至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40.8
百万元,主要由于
(i)
我们的业务增长导致预付存货款项增加人民币
12.2
百万元;
(ii)
产品数量增加
导致预付设计费款项增加人民币
5.1
百万元;及
(iii)
我们的零售店及机器人商
店网络扩张导致预付物业、厂房及设备款项增加人民币
3.6
百万元。
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我们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预付存货款项人民币
39.1
百万元或
55.8%
,以及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预付设计费款项人民币
12.6
百
万元或
50.2%
已于其后动用。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我们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指我们于存放于国有或中国具声誉
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均为并无重大信贷风险的高信贷质素的金融机构)或由其
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资。该等理财产品可于六个月内赎回,以管理我们的现
金及现金等价物。有关投资的本金及收益并无担保。于往绩记录期间,我们
使用我们的自有现金购买此类理财产品。当投资于理财产品时,我们旨在实
现
(i)
相对较低的风险水平;
(ii)
良好的流动性;及
(iii)
较高的收益率。我们的投
资决策视具体情况而定,并经审慎周详考虑诸多因素后作出,包括但不限于
我们的整体财务状况、市场和投资状况、经济发展、投资成本、投资期限以及
有关投资的预期收益和潜在风险。下表载列我们截至所示日期的按公平值计
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人民币千元)
于理财产品的投资
–50,30350,000–
我们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变动主要由于购置或处置我们的金
融工具投资。
于往绩记录期间,本集团的层级
3
金融资产主要包括无担保回报的短期
理财产品。董事经参考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董事在企业交易估值方面的责任
指引」后已使用估值技术(具体而言为贴现现金流量法)厘定本集团层级
3
金融
资产的公平值。
董事认为,公平值层级层级
3
内披露的短期理财产品为对公平值的合适
估计,原因是管理有关理财产品的银行经参考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资产表现
– 391 –
财务资料
后,按季度或更为频繁的基准定期更新预期回报率。董事认为,于厘定该等
理财产品的公平值时,预期回报率为未来现金流量以及贴现率提供了良好的
近似值。此外,本集团投资的所有理财产品已于往绩记录期间内赎回,赎回
后的实际回报率基本上与银行于各结算日提供的预期回报率一致。并无有关
迹象表明短期理财产品不能代表所识别的公平值。
申报会计师使用层级
3
公平值计量执行以下程序评估资产估值:
•
审阅该等浮息短期理财产品的合约条款;
•
将估值使用的回报率与商业银行官方网站的公开资料进行比较;
•
参考来自商业银行的现金收入进行后续审阅。
申报会计师收集的证据支持本集团的公平值评估。联席保荐人亦已审阅
本招股章程附录一所载会计师报告的相关附注,并与申报会计师就彼等于金
融资产之公平值评估方面所开展的工作进行了讨论。基于以上所述,联席保
荐人同意董事经参考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董事在企业交易估值方面的责任指引」
而采纳的估值技术。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我们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主要包括银行现金。截至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以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我们的绝大部分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均
以人民币计值。截至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以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
我们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别为人民币
13.6
百万元、人民币
96.8
百万元、人
民币
324.6
百万元及人民币
821.7
百万元。于往绩记录期间,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有所增加主要由于我们的业务增长。
贸易应付款项
贸易应付款项主要指我们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责任。
供应商可能授予我们最高
180
天的信贷期。截至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以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我们的贸易应付款项分别为人民币
6.4
百万元、
– 392 –
财务资料
人民币
29.3
百万元、人民币
49.4
百万元及人民币
77.2
百万元。该增长主要由于
我们的业务增长,其导致采购量增加,进而令应付供应商款项的余额有所增
加。下表载列我们截至所示日期的贸易应付款项账龄分析:
截至
12
月
31
日
截至
6
月
30
日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人民币千元)
30
天内
2,0036,59823,60551,827
30
至
90
天
1,30410,99911,6526,005
90
至
180
天
1,3976,7545,0283,854
180
天以上
1,6554,9059,12115,505
合计
6,35929,25649,40677,191
下表载列我们于往绩记录期间的贸易应付款项周转天数: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
截至
6
月
30
日
止六个月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天数)
贸易应付款项
周转天数
1
21362950
附注:
1
某一期间的贸易应付款项周转天数乃按该期间贸易应付款项的期初余额及期末
余额的平均数除以有关期间的商品成本再乘以
360
天(就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
而言)及
180
天(就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而言)计算。
我们的贸易应付款项周转天数由
2017
年的
21
天增加至
2018
年的
36
天,
主要由于随著我们采购量的增加,供应商一般同意给予我们更长的信贷期。
我们的贸易应付款项周转天数于
2018
年及
2019
年保持相对稳定,分别为
36
天
及
29
天,较我们的供应商就应付到期款项所提供的信贷期为短。我们的贸易
应付款项周转天数由
2019
年的
29
天增加至
2020
年上半年的
50
天,主要由于
随著我们采购量的增加,供应商一般同意给予我们更长的信贷期。
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我们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贸易应付款项人民币
54.9
百万元或
71.1%
已于其后偿付。
– 393 –
财务资料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我们的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主要包括
(i)
工资、薪金及其他雇员福利、
(ii)
应付其他税项、
(iii)
应付短期及可变租金开支款项、
(iv)
应计开支、
(v)
代第
三方收取的款项、
(vi)
于展会代商户收取的款项、
(vii)
应付按金、
(viii)
应付购买
上市业务款项、
(ix)
应付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无形资产款项、
(x)
应付上市开
支款项、
(xi)
与我们于新加坡合营企业的投资有关的应付投资合营企业的款
项及
(xii)
其他,主要包括经营开支的其他应付款项(包括电费、快件费以及其
他杂支及拨备)。下表载列我们截至所示日期的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明细:
截至
12
月
31
日
截至
6
月
30
日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人民币千元)
工资、薪金及
其他雇员福利
5,13512,28431,96826,802
应付短期及可变
租金开支款项
7824,63111,8547,445
应付其他税项
4,2457,99511,5064,879
应计开支
815,20911,49213,383
就股东注资收取的
按金
––11,427–
应付展会商户款项
7103,9659,5479,482
应付按金
1,4506,6508,0208,000
应付购买上市业务
款项
––4,566–
应付物业、厂房及
设备以及无形
资产款项
5301,4082,7415,972
应付上市开支款项
––3,51115,641
应付投资合营
企业的款项
––2,5872,540
其他
3,6667,60412,83111,838
小计
16,59949,746122,050105,982
我们的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由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122.1
百万元减少
13.2%
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人民币
106.0
百万元,主要是由于
就股东注资(与作为重组一部分的交易有关)收取的按金减少人民币
11.4
百万
元,有关款项其后于
2020
年
1
月悉数结清。
– 394 –
财务资料
我们的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由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49.7
百万元增加
145.7%
至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122.1
百万元,主要由
于
(i)
雇员人数增加导致工资、薪金及其他雇员福利增加人民币
19.7
百万元;
(ii)
就股东注资(与作为重组一部分的交易有关)收取的按金增加人民币
11.4
百
万元,有关款项其后于
2020
年
1
月悉数结清;
(iii)
业务增长致使其他应付税项
增加人民币
3.5
百万元;及
(iv)
扩大零售店及机器人商店网络导致短期及可变
租金开支应付款项增加人民币
7.2
百万元。
我们的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由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16.6
百万元增加
199.4%
至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49.7
百万元,主要由于
(i)
雇员人数增加导致工资、薪金及其他雇员福利增加人民币
7.1
百万元;
(ii)
扩大
机器人商店网络致使应付按金增加人民币
5.2
百万元;
(iii)
扩大零售店及机器
人商店网络导致短期及可变租金开支应付款项增加人民币
3.8
百万元;及
(iv)
业务增长致使其他应付税项增加人民币
3.8
百万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我们的物业、厂房及设备主要包括
(i)
机器人商店、
(ii)
模具、
(iii)
设备及其
他及
(iv)
租赁装修。下表载列我们截至所示日期的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账面净
值明细:
截至
12
月
31
日
截至
6
月
30
日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人民币千元)
机器人商店
2,96914,04937,67042,268
模具
2,2076,00023,63238,498
设备及其他
1,1683,88311,31011,956
租赁装修
5,75211,94230,94742,500
合计
12,09635,874103,559135,222
我们的物业、厂房及设备由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103.6
百万元
增加
30.5%
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人民币
135.2
百万元,主要是由于
(i)
模具
增加人民币
14.9
百万元,原因是我们的产品组合扩大;
(ii)
租赁装修增加人民
币
11.6
百万元,原因是我们的零售网络扩张;及
(iii)
机器人商店增加人民币
4.6
百万元,原因是我们的机器人商店网络扩张。
– 395 –
财务资料
我们的物业、厂房及设备由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35.9
百万元增
加
188.6%
至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103.6
百万元,主要由于
(i)
因机器
人商店网络扩张,机器人商店增加人民币
23.6
百万元;
(ii)
因零售网络扩张,
租赁装修增加人民币
19.0
百万元;及
(iii)
模具增加人民币
17.6
百万元,乃因扩
大产品组合所致。
我们的物业、厂房及设备由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12.1
百万元增
加
196.7%
至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35.9
百万元,主要由于
(i)
因机器人
商店网络扩张,机器人商店增加人民币
11.1
百万元;及
(ii)
因零售网络扩张,
租赁装修增加人民币
6.2
百万元。
无形资产
我们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
(i)
授权
IP
、
(ii)
知识产权(包括我们的自有
IP
)及
(iii)
软件。截至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以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我们分
别录得授权
IP
人民币
1.4
百万元、人民币
10.9
百万元、人民币
12.2
百万元及人
民币
74.4
百万元。截至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以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
我们分别录得知识产权零、人民币
5.3
百万元、人民币
4.7
百万元及人民币
9.0
百万元。
我们的无形资产由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17.6
百万元略增至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18.6
百万元,主要由于
2019
年
IP
授权增加所致。
我们的无形资产由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18.6
百万元大幅增加至截
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人民币
85.3
百万元,主要是由于我们于
2020
年上半年获
得新授权的
IP
。
我们的无形资产由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2.6
百万元大幅增至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17.6
百万元,主要由于
(i) 2018
年
IP
授权增加及
(ii)
我们于
2018
年收购
Molly
于中国的
IP
产权。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包括与我们的零售店及机器人商店有关的相应租赁负债于
开始日期或之前作出的租赁付款及任何初步直接成本的初步计量。使用权资
产自开始日期起按相关资产可使用年期与租期的较短期间予以折旧。
截至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以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我们的使
用权资产分别为人民币
35.1
百万元、人民币
70.8
百万元、人民币
178.9
百万元
及人民币
209.4
百万元。于往绩记录期间,我们的使用权资产增加主要归因于
零售店及机器人商店网络的持续扩张。
主要财务比率
下表载列我们于所示日期或期间的若干主要财务比率。
– 396 –
财务资料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
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19
年
2020
年
收益增长率
–225.4%227.2%–50.5%
零售店同店销售增长
(1)
–59.6%63.1%–(23.1)%
毛利率
47.6%57.9%64.8%60.865.2%
纯利率
1.0%19.3%26.8%20.9%17.3%
贸易应收款项
周转天数
(2)
8
天
7
天
6
天不适用
10
天
贸易应付款项
周转天数
(3)
21
天
36
天
29
天不适用
50
天
存货周转天数
(4)
49
天
45
天
46
天不适用
126
天
截至
12
月
31
日
截至
6
月
30
日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流动比率
(5)
1.51.81.93.1
资产回报率
(6)
1.1%24.7%42.3%
不适用
权益回报率
(7)
2.0%45.5%76.1%
不适用
附注:
(1)
指相同零售店相较上一期间的收益增长。相同零售店指于所比较的上一期初前已
开始营业及于本期期末后仍开业的零售店。
(2)
某一期间的贸易应收款项周转天数乃按该期间贸易应收款项的期初结余及期末
结余的平均数除以相关期间的收益再乘以
360
天(就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而言)
及
180
天(就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而言)计算得出。
(3)
某一期间的贸易应付款项周转天数乃按该期间贸易应付款项的期初结余及期末
结余的平均数除以相关期间的商品成本再乘以
360
天(就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
而言)及
180
天(就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而言)计算得出。
(4)
某一期间的存货周转天数乃按该期间存货的期初结余及期末结余的平均数除以
相关期间的商品成本再乘以
360
天计算得出。
(5)
流动比率乃按年╱期末的总流动资产除以总流动负债计算得出。
(6)
资产回报率乃按年内溢利除以年末的总资产再乘以
100%
计算得出。
(7)
权益回报率乃按年内溢利除以年末的总权益再乘以
100%
计算得出。
– 397 –
财务资料
我们分别于
2018
年及
2019
年实现
59.6%
及
63.1%
的零售店同店销售增长,
主要由于
(i)
我们的品牌及产品的知名度及受欢迎程度飙升;
(ii)
我们的产品组
合扩大及
(iii)
我们产品的设计及质量的提升。于
2020
年上半年,我们的零售店
的同店销售额下降
23.1%
,这是因为由于
COVID-19
疫情的影响,我们的
88
间
零售店于
2020
年上半年暂时关闭。
我们的流动比率由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
1.5
增至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的
1.8
,并进一步增至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
1.9
及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
3.1
,
主要由于我们的流动资产增加,而我们的流动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们的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预付款项以及其他流动资产及存货增加。
我们的资产回报率由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
1.1%
增至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
24.7%
,并进一步增至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
42.3%
,主要由于我们
的纯利大幅增长。
我们的权益回报率由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
2.0%
增至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
45.5%
,并进一步增至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
76.1%
,主要由于我们
的纯利大幅增长。
我们的纯利率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
20.9%
减少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
17.3%
,主要是由于
(i)
经销及销售开支增加
87.9%
,
主要原因是零售店及机器人商店数量增加,
(ii)
一般及行政开支增加
95.6%
,
主要原因是我们的行政人员及创意设计和工业开发人员的人数增加以支持
IP
组合扩张及业务增长以及与重新指定普通股为优先股有关的一次性费用
(与
2020
年的
A
系列首次公开发售前投资有关),及
(iii)
我们于
2020
年上半年因
COVID-19
疫情而面临零售店及机器人商店的同店销售下滑。
我们的存货周转天数由
2019
年的
46
天增加至
2020
年上半年的
126
天,主
要是因为由于
COVID-19
疫情爆发,我们将已经生产的若干产品系列的发布推
迟至
2020
年下半年。
关联方交易
有关关联方交易的讨论,请参阅本招股章程附录一会计师报告内历史财
务资料附注
35
。
董事认为,关联方交易按公平基准进行,故不会影响我们于往绩记录期
间的业绩或令有关业绩不能反映我们的未来表现。
– 398 –
财务资料
流动资金及资本来源
于往绩记录期间及直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我们过往主要以经营活动
所得现金及股东注资满足营运资金及其他资金需求。截至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以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我们分别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人民币
13.6
百万元、人民币
96.8
百万元、人民币
324.6
百万元及人民币
821.7
百万元。
下表载列我们于所示期间的现金流量概要: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19
年
2020
年
(未经审核)
(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15,507175,000502,889145,388122,191
投资活动(所用)╱所得
现金净额
(8,884)(100,510)(118,267)12,553(48,259)
融资活动所得╱(所用)
现金净额
(17,602)8,718(155,584)(106,273)423,75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
(减少)净额
(10,979)83,208229,03851,668497,688
年初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4,57113,59296,80296,802324,61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汇兑
收益╱(亏损)
–2(1,226)(10)(616)
年末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3,59296,802324,614148,460821,686
经考虑我们可用的财务资源,包括手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及全球发售
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董事认为我们有充足的营运资金可满足现时需求及自
本招股章程日期起未来
12
个月的需求。
– 399 –
财务资料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于
2020
年上半年,我们的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人民币
122.2
百万元,
主要归因于我们的除税前溢利人民币
196.9
百万元,经就以下作出调整:
(i)
非现金项目,主要包括为满足不断增长的产品需求与零售店及机器人商店网
络有关的使用权资产折旧人民币
56.4
百万元及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人民币
24.8
百万元,及
(ii)
营运资金变动。营运资金的正面变动主要包括存货增加人
民币
129.0
百万元,主要是由于我们增加产品库存以满足我们不断增长的产
品需求,部分被主要因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我们的库存充足导致预付存货款
项减少导致的预付款项及其他资产的减少人民币
27.4
百万元所抵销。
于
2019
年,我们的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人民币
502.9
百万元,其主
要归因于我们的除税前溢利人民币
598.4
百万元,并已就以下各项作出调整:
(i)
非现金项目,主要包括为满足不断增长的产品需求与零售店及机器人商店网
络有关的使用权资产折旧人民币
70.3
百万元及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人民币
29.6
百万元;及
(ii)
营运资金变动。营运资金的正面变动主要包括
(i)
预付款项
及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人民币
97.0
百万元,主要由于我们的业务增长令预付存
货款项增加以及销售产品数量增加令预付设计费款项增加;及
(ii)
存货增加人
民币
69.0
百万元,主要由于我们增加了我们的产品库存,以满足不断增长的
产品需求,部分被以下各项所抵销:
(i)
其他应付款项增加人民币
62.3
百万元,
其主要由于雇员人数由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
730
名增加至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
1,252
名以支持业务增长,导致工资、薪金及其他雇员福利增加以及代
第三方收取的金额(与作为重组一部分的交易有关)增加;及
(ii)
贸易应付款项
增加人民币
32.0
百万元,主要由于我们的商品成本增加以支持业务增长,其
导致采购量增加,进而令应付供应商款项的余额有所增加。
于
2018
年,我们的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人民币
175.0
百万元,其主
要归因于我们的除税前溢利人民币
132.3
百万元,并已就以下各项作出调整:
(i)
非现金项目,主要包括为满足不断增长的产品需求与零售店及机器人商店网
络有关的使用权资产折旧人民币
29.4
百万元;及
(ii)
营运资金变动。营运资金
的负面变动主要包括
(i)
其他应付款项增加人民币
32.3
百万元,其主要由于雇
员人数由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
405
名增加至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
730
名
以支持业务增长,导致工资、薪金及其他雇员福利增加以及有关扩大机器人
商店网络致使应付按金增加;及
(ii)
贸易应付款项增加人民币
25.5
百万元,主
要由于我们的商品成本增加以支持业务增长,其导致采购量增加,进而令应
– 400 –
财务资料
付供应商款项的余额有所增加,部分被以下各项所抵销:
(i)
预付款项及其他
流动资产增加人民币
20.9
百万元,主要由于我们的业务增长令预付存货款项
增加以及销售产品数量增加令预付设计费款项增加;
(ii)
存货增加人民币
13.7
百万元;及
(iii)
其他应收款项增加人民币
12.6
百万元,乃由于按金增加,其与
我们零售店及机器人商店网络的扩张一致以支持业务增长。
于
2017
年,我们的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人民币
15.5
百万元,其主要
归因于我们的除税前溢利人民币
2.3
百万元,并已就以下各项作出调整:
(i)
非
现金项目,主要包括为满足不断增长的产品需求与零售店及机器人商店网络
有关的使用权资产折旧人民币
17.0
百万元;及
(ii)
营运资金变动。营运资金的
正面变动主要包括
(i)
预付款项及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人民币
12.4
百万元,主要
由于我们的业务增长令预付存货款项增加以及销售产品数量增加令预付设计
费款项增加;及
(ii)
存货增加人民币
10.7
百万元,主要由于我们增加了产品库存,
以满足不断增长的产品需求,部分被其他应付款项增加人民币
11.5
百万元所
抵销,其主要由于雇员人数增加导致工资、薪金及其他雇员福利增加。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于
2020
年上半年,我们的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人民币
48.3
百万元,
主要归因于
(i)
购买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人民币
225.0
百万元,被处置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所得款项净额人民币
276.1
百万元(与我们投资
理财产品有关)所抵销;及
(ii)
主要因零售店及机器人商店网络扩展以支持业
务增长而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人民币
56.7
百万元。
于
2019
年,我们的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3
百万元,主要
由于
(i)
购买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人民币
255.0
百万元,被处置按公平
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所得款项净额人民币
257.0
百万元(与我们投资理财产
品有关)所抵销及
(ii)
主要因零售店及机器人商店网络扩展以支持业务增长而
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人民币
105.0
百万元。
于
2018
年,我们的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人民币
100.5
百万元,主要
由于
(i)
购买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人民币
140.0
百万元,被处置按公平
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所得款项净额人民币
90.5
百万元
(与我们投资理财产
品有关)所抵销及
(ii)
主要因我们的零售店网络扩展以支持业务增长而购置物业、
厂房及设备人民币
35.5
百万元。
– 401 –
财务资料
于
2017
年,我们的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人民币
8.9
百万元,主要由于
(i)
购买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人民币
37.0
百万元,被处置按公平值计入
损益的金融资产所得款项净额人民币
42.3
百万元(与我们投资理财产品有关)
所抵销及
(ii)
主要因我们的零售店网络扩展以支持业务增长而购置物业、厂房
及设备人民币
11.6
百万元。
融资活动所得╱所用现金净额
于
2020
年上半年,我们的融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人民币
423.8
百万元,
主要归因于
(i)
有关我们首次公开发售前投资的本公司股东注资人民币
398.4
百万元;及
(ii)
有关
A
系列首次公开发售前投资的发行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
所得款项人民币
86.6
百万元。
于
2019
年,我们的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人民币
155.6
百万元,主要
由于
(i)
就重组向当时股东为购买上市业务作出的视作分派人民币
168.1
百万
元;
(ii)
派付予股东的股息人民币
80.0
百万元;及
(iii)
租赁付款的本金部分人民
币
75.8
百万元,被本公司股东就重组作出的注资人民币
168.6
百万元所抵销。
于
2018
年,我们的融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人民币
8.7
百万元,乃由于
注资人民币
39.7
百万元,被租赁负债付款人民币
31.0
百万元所抵销。
于
2017
年,我们的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人民币
17.6
百万元,乃由于
租赁负债付款为人民币
17.6
百万元。
债务
银行借款
截至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以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及
10
月
31
日,我们并无任何银行借款。
– 402 –
财务资料
租赁负债
下表载列截至所示日期的租赁负债:
截至
12
月
31
日
截至
6
月
30
日
截至
10
月
31
日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0
年
(人民币千元)
租赁负债:
-非即期部分
19,43635,28790,812100,134109,785
-即期部分
19,29640,01192,586111,052127,660
合计
38,73275,298183,398211,186237,445
除上文所讨论者外,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即就本债务声明而言的最后
实际可行日期),我们并无任何未清偿的债务证券、借款或属借款性质的债务、
承兑信用证、押记、按揭、租购或融资租赁承担、担保或其他或然负债。董事
确认,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我们的债务自
2020
年
10
月
31
日起并无任何重
大变动。
或然负债
我们目前并无涉及任何重大法律诉讼,亦不知悉我们涉及任何待决或潜
在重大法律诉讼。倘我们涉及有关重大法律诉讼,则我们会于产生亏损且有
关亏损金额可合理估计时,按当时所得资料记录任何亏损或或然负债。
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我们收到日期为
2020
年
8
月
19
日的法院传票,内容
有关金鹰国际商贸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作为股东)代表南京金鹰泡泡玛特在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北京泡泡玛特提起的申索。有关该诉讼的详情,
请参阅本招股章程「业务-法律诉讼及合规事宜-法律诉讼-金鹰国际诉讼」
一节。据中国法律顾问告知,金鹰国际提起的申索并无依据,申索判决金鹰
国际胜诉的可能性极低,本公司面临的来自该申索的风险微乎其微,且该申
索将不会对我们的营运及财务表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故于综合财务报表中
概无确认有关该申索的拨备。有关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附录一所载会计
师报告附注
38
。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除本招股章程附录一所载会计师报告附注
38
所
披露者外,我们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或担保。
– 403 –
财务资料
资本开支
我们的资本开支包括
(i)
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款项及
(ii)
购置无形资产
的款项。下表载列我们于所示期间的资本开支: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截至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19
年
2020
年
(未经审核)
(人民币千元)
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
11,55535,470104,95127,98456,700
购置无形资产
2,73515,55212,5518,22316,827
合计
14,29051,022117,50236,20773,527
于往绩记录期间,我们主要以经营活动所得现金为资本开支提供资金。
我们计划使用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及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为计划资本开支提
供资金。更多详情,请参阅本文件「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一节。我们可
根据我们的持续业务需求重新分配该资金以用于资本开支。
合约责任
资本承担
下表载列我们截至所示日期已订约但尚未产生的资本承担。
截至
12
月
31
日
截至
6
月
30
日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人民币千元)
已订约但尚未拨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
2761,50910,4074,891
-于一家联营公司的
投资
––26,818–
-于一家合营企业的
投资
–––1,972
合计
2761,50937,2256,863
– 404 –
财务资料
资产负债表外承担及安排
我们并未订立任何财务担保或其他承诺以保证关联方的任何第三方的
付款责任。我们并无向非综合实体转让资产的保留或或然权益或作为协助该
实体取得有关资产信贷、流动资金或市场风险的类似安排。我们并无订立任
何股份相关且分类为股东权益或并无于综合财务报表反映的任何衍生工具合
约。我们并无于任何非综合入账但为我们提供融资或流动资金、或引致市场
风险或提供信贷支援、或向我们提供租赁或对冲或研发服务的实体中拥有任
何可变权益。
有关市场风险的定性及定量披露
我们面临多种财务风险,包括外汇风险、现金流量及公平值利率风险、
信贷风险及流动资金风险。
外汇风险
倘日后商业交易或已确认资产及负债以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值,则会
出现外汇风险。中国境外公司的功能货币为美元或港元。综合财务报表乃以
本公司的功能货币以及本公司和本集团的呈列货币人民币呈列。我们通过定
期检讨净外汇敞口管理外汇风险,尽可能通过正常对冲尽量降低该等风险。
我们主要于中国经营业务,交易主要以人民币结算。由于本集团并无以
我们经营实体各自功能货币以外货币计值的重大金融资产或负债,故管理层
认为业务并无任何重大外汇风险敞口。于往绩记录期间,我们并无对冲任何
外币波动。
于
2017
年,我们并无汇兑亏损或收益净额。于
2018
年,我们录得汇兑收
益净额人民币
2,000
元。于
2019
年,我们产生汇兑亏损净额人民币
1.2
百万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我们产生汇兑亏损净额人民币
0.6
百万元。
现金流量及公平值利率风险
我们的收入及经营现金流量大体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动,且除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以及应收关联方款项外,我们并无重大计息资产,其详情分别披露于
会计师报告附注
24
及
19
。
截至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以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我们并无
任何借款。
– 405 –
财务资料
信贷风险
我们并无重大集中的信贷风险。合并财务状况表所列的受限制现金、现
金及现金等价物、贸易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项、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
资产及应收关联方款项的账面值,代表本集团有关我们金融资产的信贷风险
的最大风险。
受限制现金、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信贷
风险较为有限,此乃由于对手方为国有或信誉良好的商业银行,即位于中国
具有较高信贷质素的金融机构。近期并无与该等金融机构有关的违约记录。
我们通过销售产品产生收益。我们拥有高度多元化的客户群,并无任何
单一客户贡献重大收益。
管理层会根据过往结算记录及过往经验定期及个别评估可否收回其他
应收款项及应收关联方款项。董事认为我们其他应收款项的未偿还结余本身
并无重大信贷风险。
流动资金风险
我们致力于维持充足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有价证券。鉴于相关业务性
质多变,我们通过维持充足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保持资金灵活性。
下表根据各报告期末至合约到期日的剩余期限按有关到期组别分析我
们的金融负债。下表所披露的金额为合约非贴现现金流量。
– 406 –
财务资料
少于一年一至二年二至五年超过五年合计
(人民币千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贸易应付款项
6,359–––6,359
应付授权费
773–––773
其他应付款项(不包括
工资、薪金及其他雇员
福利以及应付税项)
7,219–––7,219
租赁负债
20,66713,7706,450–40,887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贸易应付款项
29,256–––29,256
应付授权费
3,3773,804––7,181
其他应付款项(不包括
工资、薪金及其他雇员
福利以及应付税项)
29,467–––29,467
租赁负债
42,66127,4429,011–79,114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贸易应付款项
49,406–––49,406
应付授权费
15,1771,318––16,495
其他应付款项(不包括
工资、薪金及其他雇员
福利以及应付税项)
78,576–––78,576
租赁负债
98,57670,14224,474–193,192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贸易应付款项
77,191–––77,191
应付授权费
22,69928,4035,4635,55462,119
其他应付款项(不包括
工资、薪金及其他雇员
福利以及应付税项)
74,301–––74,301
租赁负债
118,52476,91126,5285,554221,963
股息政策及可分派储备
股息政策
于
2019
年,北京泡泡玛特向其股东宣派股息约人民币
80.0
百万元,并于
2019
年
5
月及
6
月以现金派付。于
2020
年
7
月,本公司向其股东宣派股息
55.0
百万美元,其中
53.2
百万美元已于
2020
年
7
月及
8
月以现金派付。我们拟每年
向股东派付股息,数额不少于我们可分派纯利的
20%
,惟须经董事酌情决定。
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后,董事会可指示通过分派任何类型的特定资产全部
或部分偿付股息。任何股息的宣派和派付以及金额将须遵守我们的章程文件
– 407 –
财务资料
及开曼公司法。我们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上批准任何股息的宣派,但不得超
过董事会推荐的金额。股息只能从本公司可合法作分派用途的溢利及储备(包
括股份溢价)中宣派或派付。本公司不会就股息支付利息。董事会将根据下列
因素不时检讨股息政策,以决定是否宣派及派付股息:
•
我们的经营业绩;
•
我们的现金流量;
•
我们的财务状况;
•
我们的资金要求;
•
相关法律规定;及
•
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
可分派储备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我们并无任何可分派储备。
营运资金确认
经计及我们可得的财务资源(包括手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及全球发售
估计所得款项净额),董事认为,我们有充足的营运资金以满足我们目前需求
及自本文件日期起未来
12
个月之需求。
上市开支
假设超额配股权并无获行使,则按发售价中位数
35.0
港元(即发售价范
围每股发售股份
31.5
港元至
38.5
港元的中位数)计算,本公司应付的上市开支
总额(包括包销佣金)估计约为
216.4
百万港元(相等于约人民币
183.5
百万元)。
该等上市开支主要包括已付及应付予专业人士的专业费用及应付予包销商的
佣金,作为彼等就上市及全球发售所提供服务的报酬。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我们已就全球发售产生上市开支人民币
33.3
百万元,
其中人民币
30.2
百万元自我们的综合全面收益表扣除,而人民币
3.1
百万元于
综合资产负债表列作预付款项,并将于上市后作为自权益扣减入账。我们估
计本集团将进一步产生额外上市开支人民币
150.2
百万元(包括包销佣金人民
– 408 –
财务资料
币
132.0
百万元,假设超额配股权并无获行使且按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
35.0
港
元计算),占我们所得款项总额的
3.7%
,其中人民币
16.9
百万元预期自我们的
综合全面收益表扣除,而人民币
133.3
百万元预期于上市后自权益扣除。
未经审核备考经调整有形资产净值
以下我们根据上市规则第
4.29
条编制的未经审核备考经调整有形资产
净值报表旨在说明全球发售对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股东应占我们综合有形资产
净值的影响,犹如全球发售已于该日发生。
此未经审核备考经调整有形资产净值报表乃仅为说明用途而编制,而因
其假设性质,未必真实反映假设全球发售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或任何未来日期
已完成的情况下我们的综合有形资产净值。
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
本公司拥有人
应占经审核
综合有形资
产净值
(1)
估计
全球发售
所得款项
净额
(2)
本公司
拥有人应占
未经审核
备考经调整
综合有形
资产净值
未经审核备考经调整
每股综合有形资产净值
(3)(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元港元
基于发售价
每股
31.50
港元
1,154,6803,482,9564,637,6363.424.03
基于发售价
每股
38.50
港元
1,154,6804,260,0285,414,7083.994.71
附注:
(1)
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经审核综合有形资产净值乃摘录自招股章程
附录一所载会计师报告,其乃根据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经审核综
合资产净值人民币
1,240.0
百万元计算,并就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无形资产人民币
85.3
百万元作出调整。
(2)
估计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乃按每股
31.50
港元及
38.50
港元的指示性发售价计算,
已扣除本公司应付的估计包销费用及其他相关开支(不包括已入账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综合全面收益表的人民币
30.2
百万元),并无计及因超额配股权获行使
而可能发行的任何股份。
(3)
未经审核备考经调整每股综合有形资产净值乃假设全球发售已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
完成,并经作出上文附注
2
所述调整后,基于
1,357,151,620
股已发行股份(就未经
– 409 –
财务资料
审核备考财务资料而言,不包括为满足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后股份奖励计划日后授
出奖励而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发行的
24,428,730
股股份(经资本化发行后调整))厘定,
但并无计及因超额配股权获行使而可能发行的任何股份。
(4)
就本未经审核备考经调整有形资产净值而言,以人民币列账的结余已按
1.00
港元
兑人民币
0.8477
元的汇率换算为港元。概不表示人民币金额已经、应已或可以按
该汇率换算为港元,反之亦然。
(5)
并无对未经审核备考经调整综合有形资产净值作出任何调整以反映我们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后已宣派的股息
55
百万美元、任何交易结果或订立的其他交易,包括
收购木睦(北京)艺术顾问有限公司的
10%
股权(对未经审核备考经调整综合有形
资产净值并无重大影响)。
(6)
本集团的未经审核备考经调整有形资产净值并无计及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宣派的股
息
55
百万美元。经计及股息的宣派及派付后,按发售价
31.50
港元及
38.50
港元(即
低位数及高位数)计算的未经审核备考经调整每股有形资产净值将分别为每股
3.69
港元(相当于人民币
3.13
元)及
4.38
港元(相当于人民币
3.71
元)。
上市规则的披露规定
董事已确认,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概无任何情况令我们须遵守上市
规则第十三章第
13.13
至
13.19
条规定以致须按照上市规则第
13.13
至
13.19
条
作出披露。
近期发展
COVID-19
疫情及对我们业务的影响
背景
自
2019
年
12
月底起,
COVID-19
疫情已对全球经济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中国政府及全球其他政府已实施严格措施防控有关疫情。尤其是,企业停工、
运输禁令及关闭工作场所有助于遏止
COVID-19
传播。对消费品的需求受到重
大影响。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
2020
年第一季度的中国消费品零售总额较
2019
年同期减少
19.0%
。鉴于中国、欧洲及美国等大型经济体在全球制造业
及贸易中的重要作用,该等国家经济放缓导致严重的供应链中断,严重依赖
贸易的企业尤其受到影响。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COVID-19
疫情仍在以惊
人的速度传播、感染数百万人,并由于各国实施严格的遏制及社交隔离政策
以阻止病毒传播,令致经济活动几乎停滞不前。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
随著受感染者健康受损及死亡人数增加,经济损害已然明显,基线预测
2020
年全球
GDP
将收窄
4.4%
。严重的经济衰退已导致投资减少、人力资本削减(因
失业及无法上学)以及全球贸易及供应联系破裂。各国政府已针对经济不景
气发布有利的财政及货币政策。
– 410 –
财务资料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
COVID-19
疫情对全球潮流玩具零售业的影
响已强化于
COVID-19
疫情前已经形成的行业趋势,主要为数字化转型。于
2020
年,预计家庭娱乐及在线购买将呈增长趋势。一方面,由于
COVID-19
疫
情,全球潮流玩具零售业面临可支配收入减少、实体店关闭及产品获取渠道
有限所带来的挑战。另一方面,由于在
COVID-19
疫情期间实体店关闭及线上
购物活动增加,电子商务已经历快速增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按零
售价值计,
2020
年全球潮流玩具零售市场的市场规模与
2019
年相比预计将增
加约
3%
,该增加源于电商渠道大幅增长,惟部分被线下实体店渠道的预期减
少抵销。
COVID-19
疫情之下,经济活动总体减少、实施封锁、工作场所关闭以
及交通和旅行限制等诸多因素,限制了中国各地线下潮流玩具商店的运营。
与此同时,线上销售渠道的需求有所增加。随著中国自
2020
年第二季度以来
COVID-19
疫情状况持续好转,经济活动已逐渐恢复。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
告,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中国已放宽限制并重新开放其大部分经济领域。
人们已恢复正常的日常生活,而受抑制的购物需求正推动消费增长。根据弗
若斯特沙利文报告,预计中国经济将在
2020
年同比增长约
3.0%
,然后在
2021
年同比强劲反弹至
9.2%
。
此外,由于居家命令及家庭娱乐的需求,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对
潮流玩具等产品的需求于
2020
年不断增长。供应方面,中国潮流玩具供应链
预计于
2020
年下半年恢复
COVID-19
疫情爆发前的正常运营,且产能完全恢复。
稳定的供应使得潮流玩具公司满足市场需求。随著经济及可支配收入于
2020
年下半年恢复,对潮流玩具的需求预计将进一步增加,进而导致销售额增加。
COVID-19
疫情对我们营运的影响
销售及客户
于
COVID-19
疫情爆发期间,潮流玩具产品的需求受到负面影响,主要原
因是消费者的流动性受到限制、店舖关闭及线上销售渠道的经销能力受到限制。
自
2020
年
1
月起及直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我们临时关闭合共
88
间零售
店及
279
间机器人商店,主要介乎一周至一个月。因此,于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我们零售店及机器人商店的同店销售分别减少
23.1%
及
52.8%
。
我们的每间零售店年化收益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6.3
百
万元减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5.0
百万元,而我们的每间机
– 411 –
财务资料
器人商店年化收益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0.5
百万元减至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0.2
百万元。此外,
COVID-19
疫情亦导
致我们推迟部分
IP
的产品发布时间表。例如,我们因
COVID-19
疫情而调整了
于
2020
年发布
Molly
形象潮流玩具产品系列的时间表,因此,来自
Molly
形象
的收益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175.7
百万元减少
36.2%
至截
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112.1
百万元。由于
COVID-19
疫情爆发,
我们
2020
年的上海国际潮玩展已推迟并于
2020
年
11
月举办,且我们原定于
2020
年举办的北京国际潮玩展已取消。此外,来自我们的经销商的产品订单
亦由于
COVID-19
疫情而减少。然而,由于线上购物活动于
COVID-19
疫情期间
有所增加,尽管由于物流及经销方面暂时遭遇困难,我们线上渠道的销售额
仍于
COVID-19
疫情期间录得增长。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我们所有零售店
及
279
间临时关闭的机器人商店中的
265
间已重新开业,对物流及经销方面的
限制亦已逐渐解除。此外,我们主要经销商(包括我们于往绩记录期间最大的
客户南京金鹰泡泡玛特,分别于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以及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贡献了我们收益的
16.6%
、
6.9%
、
3.3%
及
3.0%
)的产品订单已
恢复至
COVID-19
疫情前的水平。我们来自经销商的收益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33.6
百万元增加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
币
53.4
百万元。预期
COVID-19
疫情对我们产品销售的不利影响将逐渐减退。
艺术家及
IP
提供商
由于封锁及旅行限制,我们的艺术家无法参加我们安排的展览及其他活
动,因此,我们已取消四次展览及艺术家签名会并推迟两次。然而,我们合作
的艺术家的设计工作并未受到
COVID-19
疫情的重大影响,乃由于彼等能够在
家中进行设计工作。此外,封锁及旅行限制亦对我们挖掘及聘请新艺术家的
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COVID-19
疫情已对我们与知名
IP
提供商的通信产生负面影响,乃由于
彼等采取居家工作的政策。因此,有关我们与此等
IP
提供商合作的审批程序
时限已延长。
生产及供应链
受到
COVID-19
疫情及政府相关防控措施所影响,我们的第三方制造商
的业务营运于
2020
年农历新年后暂时关闭,此举导致新产品延迟约一个月推
出。自
2020
年
4
月初起,我们的所有第三方制造商已全数恢复业务营运。
– 412 –
财务资料
由于
COVID-19
疫情,产品的物流及经销于
2020
年第一季度暂时遭到延
迟,从而对我们的销售造成负面影响。随著
COVID-19
疫情的相关旅行限制已
自
2020
年第二季度起逐渐解除,对物流及经销方面的不利影响亦已逐渐减退。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我们全部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均已复工。
我们的存货由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
96.3
百万元增加
132.7%
至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人民币
224.1
百万元,而我们的存货周转天数由
2019
年
的
46
天增加至
2020
年上半年的
126
天,主要是由于
COVID-19
疫情导致我们将
已经生产的若干产品系列的发布推迟至
2020
年下半年。
雇员
此外,由于禁止社交及工作群聚,我们办公室所在的若干城市及国家已
实施强制性隔离规定及暂停公共运输,部分雇员已进行远距工作,且由于若
干服务须雇员实地进行,故我们于该等地区的业务已中断。截至最后实际可
行日期,全体雇员均已恢复现场办公且我们并无任何雇员确诊病例。
补救措施
我们已采取各种措施来减轻
COVID-19
疫情对我们销售、生产、供应链
及员工的影响。该等补救措施包括根据销售渠道之间的不同需求作出总体
库存规划;对受
COVID-19
疫情影响较小的线上渠道加大销售和营销力度;
并与我们的经销商及第三方制造商密切沟通以了解其运营状况。因此,尽
管
COVID-19
爆发,我们的总收益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543.4
百万元增加
50.5%
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817.8
百万
元,我们的期内溢利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113.6
百万元增
加
24.4%
至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
141.3
百万元。然而,由于
COVID-19
疫情的未来发展极不确定且无法预测,我们未必能够实现预计的未
来收益及溢利增长,且
COVID-19
疫情或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
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关详情,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及行业有
关的风险-
COVID-19
疫情或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我们亦为员工及客户施行各种卫生及预防政策。我们定期对办公室、零
售店及机器人商店进行消毒及检查。我们详细记录所有上班员工的出游记录,
并对来自不同地区的员工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对于来自高风险地区的员工,
我们将遵循政府规定的措施,并要求他们在上班之前先隔离相应的一段时间。
– 413 –
财务资料
进入我们的办公室及零售店之前,所有人均须接受体温测量或出示健康状况
证明。我们的员工每天须定期对双手进行消毒。我们亦已制定详细的行动计
划,对发烧人员及被检测出的感染者进行紧急治疗。我们已经为员工及客户
准备了口罩。我们计划继续采取该等应对措施,并可能在将来实施额外措施
来减轻
COVID-19
对我们业务的影响。
我们的流动资金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我们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
821.7
百万元。
经计及我们可得的财务资源(包括手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估计全球发售所
得款项净额),董事认为,我们拥有充足营运资金,以满足当前及自本文件日
期起未来
12
个月的需求。
倘在最坏情况下,我们因
COVID-19
疫情而须完全暂停全部业务营运,且
因此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后并无产生任何收益,基于以下假设,我们估计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现有财务资源以及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全球发售预期所
得款项净额(假设按发售价的下限)的
10%
足以应付必要营运且可支持我们的
财务可行性约
3.1
年。我们的关键假设包括:
•
概不会扩张零售店及机器人商店,因此不会产生任何资本开支;
•
我们将产生必要成本及经营开支以维持最低营运(根据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的成本及开支),包括销售及行政人员的薪资以
及零售店、机器人商店、办公室及仓库的租金开支;
•
我们将向
IP
提供商及艺术家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
概无来自股东或金融机构的任何内部或外部融资活动;
•
概无任何股息分派;及
•
经参考我们的历史结算模式,我们按审慎基准估计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贸易应收款项结算及假设悉数结算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
贸易应付款项。
上述分析仅供说明用途,董事估计该等情况出现的可能性甚微。
除本文件其他章节所披露者外,董事确认,截至本文件日期,我们的财
务或经营状况或前景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并无重大不利变动。
– 414 –
财务资料
根据现时可得资料,董事认为,
COVID-19
疫情将不会对我们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经营业绩及长远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无重大不利变动
董事确认,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即本招股章程附录一所载会计师报告所
报告期间的截止日期)以来,我们的财务或经营状况、债务、按揭、或然负债、
担保或前景并无重大不利变动,且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以来亦无任何事件对会
计师报告所载资料产生重大影响。
为何
读万卷书,写千篇文,投十只股,得一生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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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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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年度
音视频
含税
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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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率
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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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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