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玛特简体中文版招股书: 14 合约安排
– 296 –合约安排背景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我们目前是中国潮流玩具市场中增长最快的参与者。我们的增长可归功于我们致力于推广潮流玩具文化,吸引了优质和热情的粉丝群。我们已制定会员计划,以建立我们的粉丝社区、提高忠诚度,并透过各种会员权益增加重复购买。透过我们的会员计划,我们亦能够以频繁、高效及实时的方式与粉丝沟通。我们正在探索新颖有趣的方式与粉丝及我们线上社区建立一个综合社区,包括线上文化服务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为拓展业务,我们推出葩趣互娱作为新旗舰平台,向我们的粉丝及社区提供线上文化服务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统称「相关业务」)。中国监管规定葩趣互娱提供线上文化服务属于《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项下的「互联网文化产品」范畴,被视为《目录》项下「禁止」类别,严格禁止外商投资。另外,诚如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所确认,葩趣互娱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属于《电信条例》项下的提供增值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范畴。中国的增值电信业务行业被归类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项下「限制」类别,并受外资拥有权百分比(持有不多于50%,运营电子商务业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存储转发类服务及呼叫中心服务除外)之限制。葩趣互娱已取得进行相关业务所需的ICP许可证及ICB许可证,而诚如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所告知,向ICP许可证引入外资股东将由主管当局进行实质审查及酌情决定。与葩趣互娱成立所在的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文化局」)一名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咨询视窗人员进行的咨询(「北京市文化局咨询」)乃于2019725日进行。该视窗人员负责就申请ICB许可证、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政策的诠释提供意见。该人员确认ICB许可证将不会授予任何外商投资企业,而我们透过合约安排控制葩趣互娱全部股权的计划无须向北京市文化局取得事先批准或登记或备案,有关合约安排并无违反相关业务的任何法规,且北京
– 297 –合约安排市文化局亦无权要求终止该等合约安排。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认为,北京市文化局作为负责北京线上文化服务行业的部门,是提供相关确认的主管当局,且该视窗人员具备提供有关确认的适当级别。201936日与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主任科员进行的咨询(「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咨询」)中,该名负责审批ICP许可证及监督工业相关互联网服务的科员确认,任何持有ICP许可证的中国实体其后变更为合营企业须经过实质审查及视乎酌情决定而定。中国实体首先须向北京市通信管理局报告潜在股权变动及引入外国投资者,而原有ICP许可证将会撤销。中国实体转为合营企业后,合营企业必须按照《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所载程序重新申请ICP许可证,该流程非常漫长且无法确定结果。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亦可能需要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报告申请,这可能进一步延长申请流程。该名主任科员已确认,即使我们已采取措施以期满足增值电信业务资质要求(如下文所定义),在允许外资拥有权低于50%的实体拥有ICP许可证之前,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亦需取得北京市文化局的意见,原因是葩趣互娱亦须持有ICB许可证方可开展业务。由于ICB许可证禁止外商投资,故北京市文化局将不会授出有关批准,因此,我们将无法直接持有葩趣互娱的任何股权。于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咨询中,该名科员亦认为,外商独资企业与持有ICP许可证的中国实体之间的合约安排目前并未违反任何中国法律法规,而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从未积极参与有关合约安排的监督或处罚。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已告知,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作为负责ICP许可证申请的监督及实质审查部门,是提供相关确认的主管当局,且该科员具备提供有关确认的适当级别。于重组完成前,葩趣互娱的90.94%股权乃由其登记股东王先生持有,而王先生为我们的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根据北京市文化局咨询及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咨询,任何向葩趣互娱、本公司或我们附属公司引入外资股东的申请可能无法进行及将导致申请流程冗长并对我们的业务营运造成不合理负担,因此本公司或我们附属公司持有葩趣互娱的任何股权并不可行。因此,北京泡泡玛特就葩趣互娱的全部股权订立合约安排。倘适用中国法律法规容许外资拥有权(或容许较现时批准百分比高的外资拥有权),或倘相关政府机关取消持有ICP许可证及ICB许可证的公司转让股权时须根据适用中国法律法规接受实质审查及视乎酌情决定而定的规定,本集团将在允许范围内于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就未来提供线上文化服务以
– 298 –合约安排及互联网信息服务解除并终止合约安排,且我们将直接持有适用中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最大百分比拥有权权益。有关进行相关业务的中国公司的外资拥有权限制,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法规适用于相关业务的许可及批准规定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法规-关于互联网业务的法规-关于增值电信服务的法规」一节。采纳合约安排的理由葩趣互娱目前持有ICP许可证及ICB许可证,均为营运相关业务所必需的。我们计划就控制葩趣互娱100%股权采纳合约安排,并认为该等合约安排已经严谨设计。经咨询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后,我们认为本集团直接持有葩趣互娱的任何股权并不可行。相反,我们认为,根据受外商投资限制规限的中国行业惯例,透过北京泡泡玛特(本公司于中国成立的全资附属公司,作为一方)与葩趣互娱及相关股东(作为另一方)之间的合约安排,我们将获得对葩趣互娱目前经营的业务的有效控制并取得该业务所产生的所有经济利益。合约安排概览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同时凭借国际资本市场并维持我们对所有营运的有效控制,我们开展重组。根据重组,合约安排已由北京泡泡玛特与葩趣互娱及相关股东订立,据此,北京泡泡玛特将有效控制葩趣互娱的财务及营运政策,并将享有彼等营运产生的所有经济利益。我们认为合约安排已经根据让我们可在中国从事受外商投资限制规限的行业的业务而严谨设计。我们的董事认为,合约安排属公平合理,原因是:(i)合约安排由北京泡泡玛特与葩趣互娱及相关股东自由磋商及订立;(ii)透过与北京泡泡玛特订立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葩趣互娱将获得我们更好的经济及技术支持以及在上市后更好的市场声誉;及(iii)部分其他公司均使用类似的安排达到同样目的。
– 299 –合约安排下列简化图表说明于完成重组后,根据合约安排所订明的葩趣互娱对本集团的经济利益流向:北京泡泡玛特___」指于股权中的法定和实益所有权......」指合约安排葩趣互娱相关股东(3)100%(2)(1)(1)(1)北京泡泡玛特提供软件开发及其他技术咨询服务,以自葩趣互娱换取服务费。请参阅「合约安排摘录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2)相关股东以北京泡泡玛特为受益人订立独家购买权协议,以收购葩趣互娱100%股权及╱或资产。请参阅「合约安排摘录独家购买权协议」。相关股东向北京泡泡玛特质押(作为第一押记)彼等各自于葩趣互娱的全部股权,作为彼等支付结欠北京泡泡玛特的任何或所有款项及确保彼等履行于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独家购买权协议、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及授权书项下责任的抵押品。请参阅「合约安排摘录股权质押协议」。相关股东以北京泡泡玛特为受益人订立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及授权书。请参阅「合约安排摘录配偶承诺函」。(3)王先生持有葩趣互娱的91.56%股份,27名其他股东合共持有葩趣互娱的8.44%股份,包括宋泉先生(0.31%)、吴忠福先生(0.31%)、赵建宜先生(0.31%)、周丽霞女士(0.31%)、肖杨先生(0.31%)、麦刚先生(0.31%)、杨镜冰先生(0.31%)、李双双女士(0.31%)、王培先生(0.31%)、于春晓女士(0.31%)、陈华先生(0.31%)、杨桂芳女士(0.31%)、马红红女士(0.31%)、尹巍先生(0.31%)、司德先生(0.31%)、杨涛女(0.31%)、周立峰先生(0.31%)、程富先生(0.31%)、张超先生(0.31%)、吴毅先生(0.31%)、邢宗宇先生(0.31%)、杨积敢先生(0.31%)、于晶女士(0.31%)、胡健先生(0.31%)、蔡晓东先生(0.31%)、宣毅郎先生(0.31%)及刘冉女士(0.31%)。王先生及27名其他股东统称为「相关股东」2017119日,李振华先生、王辉先生及姚东坡先生(葩趣互娱的原股东及独立第三方)合共向王先生转让葩趣互娱人民币9百万元的注册股本(即葩趣互娱的全部股权),名义代价为人民币0.2百万元。股份转让完成后,王先生成为葩趣互娱的唯一股东。于2019513日,相关股东(王先生除外)、张莉莉女士、杨晓宽先生、吕如羽先生、钟宇驰先生及刘云先生(彼等均为北京泡泡玛特的当时最终实益拥有人)通过股份认购的方式成为葩趣互娱的股东,各自认购葩趣互娱的0.31%股份,名义代价为人民币31,250元。于20191217日,吕如羽先生、钟宇驰先生及刘云先生各自向王先生转让葩趣互娱的0.31%股份。有关股份转让完成后,葩趣互娱由王先生拥有90.94%及由相关股东拥有9.06%,张莉莉女士及杨晓宽先
– 300 –合约安排生各自持有葩趣互娱的0.31%股份。我们认为,相关股东、张莉莉女士及杨晓宽先生(即北京泡泡玛特及其后于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的最终实益拥有人)亦持有葩趣互娱的权益符合本集团的最佳商业利益。除于本公司及葩趣互娱的股权外,相关股东(王先生除外)、张莉莉女士及杨晓宽先生与我们并无任何其他关系。2020910日,张莉莉女士及杨晓宽先生各自与北京泡泡玛特及葩趣互娱订立解除协议(统称「该等解除协议」),据此,张莉莉女士及杨晓宽先生各自以零代价向王先生转让其于葩趣互娱的0.31%股权。由于张莉莉女士及杨晓宽先生不再担任北京泡泡玛特的管理层,故订立该等解除协议。根据葩趣互娱与北京泡泡玛特订立的合约安排支付服务费将导致北京泡泡玛特产生额外所得税及增值税,而由葩趣互娱支付的所得税及增值税将相应减少以抵销该增加。因此,采用合约安排将不会对本集团产生任何财务影响,犹如于整个往绩记录期间一直采用合约安排一般。合约安排摘录独家购买权协议葩趣互娱及其相关股东已于20191218日重组完成后与北京泡泡玛特订立独家购买权协议(统称「独家购买权协议」),据此,北京泡泡玛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指定人士」)将获授一项不可撤销、无条件及独家权利可按名义价购买葩趣互娱100%股权及╱或资产,除非相关政府机关或中国法律要求使用另一金额作为购买价,在此情况下则采用该要求下的最低金额作为购买价。根据相关中国法律法规,相关股东须将彼等已收取的任何购买价款项退还予葩趣互娱。应北京泡泡玛特的要求,北京泡泡玛特行使其购买权后,相关股东及╱或葩趣互娱将立即且无条件转让彼等各自于葩趣互娱的股权及╱或相关资产予北京泡泡玛特(或其指定人士)。独家购买权协议的初始期限为十年。倘北京泡泡玛特于独家购买权协议到期前要求延长,则相关股东及葩趣互娱须同意延长有关期限,并须应北京泡泡玛特要求签订新独家购买权协议或继续履行独家购买权协议项下的责任。独家购买权协议中规定,未经北京泡泡玛特事先书面同意,葩趣互娱不得(其中包括)(i)出售、转让、质押或以任何方式处置任何资产、业务或收入或允许上述各项作为担保的标的;(ii)订立任何可能对资产、负债、营运、股权及其他法定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的交易,惟于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的交易,或向北京泡泡玛特披露并经其书面同意者除外;(iii)以任何形式向各股东分派股息及溢利;(iv)招致、继承、担保或允许任何并非于葩趣互娱日常业务过程中产生或未向北京泡泡玛特披露并经其书面同意的债务;(v)签立任何重大合
– 301 –合约安排约(即定义为名义金额人民币500,000元以上的合约),惟于日常业务过程中签立者除外;(vi)透过股东决议案方式增加或减少其注册资本,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变更注册资本架构;(vii)以任何其他方式补充、修改或修订葩趣互娱的组织章程大纲;及(viii)与任何第三方的整合或兼并,或收购或投资任何第三方。因此,由于该等协议的相关限制性规定,倘葩趣互娱及╱或其附属公司蒙受任何损失,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对北京泡泡玛特及我们的潜在不利影响。为防止葩趣互娱的相关资产及价值流向相关股东,在独家购买权协议的期限内,倘未经北京泡泡玛特事先书面同意,葩趣互娱不得向其股东作出任何分派。倘相关股东接获葩趣互娱股息、溢利及分派以外的任何利益,在中国法律的规限下,相关股东须立即支付或转让有关分派予北京泡泡玛特(或其指定人士)。倘北京泡泡玛特行使其购买权,所收购的葩趣互娱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股权及╱或资产将转让予北京泡泡玛特,且股权拥有权及╱或资产(如适用)的利益应归属我们及我们的股东所有。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已告知我们,独家购买权协议合法、有效并对各方具有约束力,且根据适用中国法律法规可予强制执行。由于葩趣互娱并非国有企业,葩趣互娱可与北京泡泡玛特或其指定人士订立合约,就北京泡泡玛特或其指定人士按名义价或预定金额收购葩趣互娱的相关股权及╱或资产作出规定,而毋须受任何预先审查、预先批准程序所限。此外,北京泡泡玛特或其指定人士可行使其购买权,根据独家购买权协议规定的相关程序按名义价或预定金额购买葩趣互娱的相关股权及╱或资产。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重组完成后,葩趣互娱于20191218日与北京泡泡玛特订立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据此,葩趣互娱将同意聘请北京泡泡玛特为其软件开发及推广、技术支持、业务合作咨询、市场咨询、客户管理咨询、公共关系及人力资源咨询、市场研究、制定市场开发计划以及葩趣互娱所需的其他相关咨询及服务的独家供应商,并支付服务费以换取服务。根据该等安排,北京泡泡玛特可全权酌情调整服务费,该等服务费将于北京泡泡玛特发出付款通知后电汇至北京泡泡玛特指定账户。
– 302 –合约安排北京泡泡玛特的主要责任为向葩趣互娱提供服务。北京泡泡玛特及葩趣互娱均设有多项控制措施,主要包括与应付账款及应收账款有关的措施,该等账款须由北京泡泡玛特及葩趣互娱相关部门审批,以确认北京泡泡玛特定期提供及葩趣互娱定期接受的服务。此外,为确保北京泡泡玛特不会于中国从事相关业务或任何其他受限制业务,北京泡泡玛特已设立内部控制流程,要求相关部门的高级员工对北京泡泡玛特将涉足的业务进行审查。此外,我们的法务部将对北京泡泡玛特将订立的业务合约进行审查,以确保遵守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及规则。葩趣互娱的正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知识产权。根据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鉴于北京泡泡玛特向葩趣互娱提供咨询服务,北京泡泡玛特拥有葩趣互娱所开发的所有知识产权的独家及专有权利。葩趣互娱所产生的部分经济利益将为于葩趣互娱的正常业务营运过程中所开发或产生的知识产权。北京泡泡玛特所提供的服务通常包括提供核心技术服务(例如编程及管理咨询服务),而葩趣互娱执行相关构思并作细化补充(例如艺术设计及文字编辑),从而于此过程中发展知识产权。根据合约安排,葩趣互娱须获得北京泡泡玛特事先书面同意方可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出让或处置北京泡泡玛特根据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持有及授权的任何知识产权。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认为,(i)有关知识产权的条文将不会导致该等协议受到中国相关政府机关的质疑;(ii)葩趣互娱持有与我们业务有关的知识产权属合法;及(iii)葩趣互娱实质上符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通知》的规定。除非由北京泡泡玛特于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到期前终止,否则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的初步期限为十年,并可由北京泡泡玛特延长,有关期限由北京泡泡玛特厘定,并须应北京泡泡玛特要求签订新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或继续履行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项下的责任。股权质押协议葩趣互娱、相关股东及北京泡泡玛特已于20191218日重组完成后订立股权质押协议(统称「股权质押协议」)。根据股权质押协议,相关股东将向北京泡泡玛特质押(作为第一押记)彼等各自于葩趣互娱的全部股权,作为
– 303 –合约安排彼等支付结欠北京泡泡玛特的任何或所有款项及确保彼等履行于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独家购买权协议及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责任的抵押品。直至(i)北京泡泡玛特行使单方面及无条件终止权;及(ii)葩趣互娱及相关股东于合约安排项下的所有责任均已全面履行,股权质押协议方会终止。此外,根据独家购买权协议,未经北京泡泡玛特事先书面同意,相关股东或葩趣互娱不得转让其于葩趣互娱的任何股权及相关资产(包括于葩趣互娱附属公司的任何股权及相关资产)或准许就有关股权及资产设置产权负担。倘违约事件(股权质押协议所订明者)发生,除非该违约事件以令北京泡泡玛特满意的方式成功解决,否则北京泡泡玛特可书面要求相关股东及╱或葩趣互娱立即支付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以及独家购买权协议项下结欠的所有未偿还款项、偿还两项协议项下任何贷款及支付结欠的所有其他款项,或寻求落实该两项协议。倘上述违约事件未能于书面要求后十天内以令北京泡泡玛特满意的方式成功解决,则北京泡泡玛特有权实施股权质押协议项下的质押。根据股权质押协议作出的质押已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向相关中国法律部门妥为办理登记手续。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相关股东、北京泡泡玛特及葩趣互娱已于20191218日重组完成后订立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据此,相关股东将不可撤销、无条件及独家地委任北京泡泡玛特或一名指定人士为彼等的独家代理及授权代表,以代表彼等就与葩趣互娱相关的所有事项行事及行使其作为葩趣互娱登记股东的所有权利。该等权利包括(i)提议、召开及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ii)行使股东投票权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委任及选举公司董事及股东有权委任的其他高级管理层成员的权利;(iii)行使葩趣互娱的组织章程大纲项下股东投票权的权利(包括组织章程大纲修订后所授予的权利);及(iv)签署股东大会通告、备忘录及决议案,代表现有股东提交与葩趣互娱业务营运有关的批文、注册及备案文件的权利。获授权人士有权签署会议记录,并将文件提交相关公司注册处备案。根据授权书,我们透过北京泡泡玛特能够就对葩趣互娱经济表现具有最重大影响的业务活动行使管理控制权。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亦规定,为避免潜在利益冲突,倘相关股东为本集团的高级职员或董事,则授权书将以本集团其他无关联的高级职员或董事为受益人授出。
– 304 –合约安排一旦北京泡泡玛特行使其于独家购买权协议项下购买葩趣互娱的所有股权或资产的权利,则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将于北京泡泡玛特发出30天的书面通知后终止。葩趣互娱无权单方面终止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惟法律所规定者则另作别论。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须于到期时终止,除非根据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相关规定予以延长。仅当北京泡泡玛特因重大过失、欺诈、其他非法活动、宣告破产或进入清盘时,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方于到期前终止。倘北京泡泡玛特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前宣告破产或进行清盘,则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将自动终止。尽管订有上述条文,北京泡泡玛特有权于向相关股东及葩趣互娱发出30天书面通知后随时终止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配偶承诺函相关股东各自的配偶于20191218日签立不可撤销的承诺函,据此,彼明确及不可撤销地承认并承诺(i)其配偶(作为登记股东)于葩趣互娱所持有的任何股权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范畴;(ii)彼不会采取与合约安排有冲突之任何做法;及(iii)彼从未亦不会参与葩趣互娱的营运或管理。争议解决各合约安排规定,倘就诠释及履行其条文方面存在任何争议,订约方应秉著诚信的原则协商以解决争议。就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独家购买权协议及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而言,倘订约方未能于任何一方要求透过协商解决争议之日后30天内就该争议解决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可提交相关争议予北京仲裁委员会依据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须于北京进行,且仲裁期间所用的语言应为中文。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定论,且对所有订约方均具有约束力。然而,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已告知:(i)根据中国法律,仲裁庭通常不会授予禁令救济或颁令将葩趣互娱清盘;(ii)由香港及开曼群岛等境外法院授予的临时救济措施或强制执行命令未必能在中国得到认可或强制执行;及(iii)即使上述条文根据中国法律不可强制执行,争议解决条款的余下条文仍属合法、有效且对合约安排项下的协议各方具有约束力。
– 305 –合约安排基于上述原因,倘葩趣互娱或相关股东违反任何合约安排,我们未必能及时取得充足的救济,而我们有效控制葩趣互娱及经营业务的能力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合约安排有关的风险」一节。继承事项合约安排载有的条文亦对相关股东的继承人具有约束力,犹如该继承人为合约安排的签约方。根据中国继承法律,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而继承人的任何违约行为将被视为违反合约安排。倘有违约事项,北京泡泡玛特可对继承人强制执行其权利。根据合约安排,相关股东的任何继承人将因相关股东身故、丧失行为能力、结婚、离婚、破产或其他会影响彼等行使于葩趣互娱的股权的情况而继承登记股东于合约安排下的任何及所有权利及义务,犹如继承人为该等合约安排的签约方。根据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的条款,各相关股东承诺,(i)倘其身故或丧失行为能力或发生可能影响其行使或履行作为葩趣互娱股东的权利及义务的任何其他情况;或(ii)倘破产或解散或发生任何事件可能影响其行使或履行作为葩趣互娱股东的权利及义务的情况,则其于相关股东承诺内的继承人应承担相关股东于独家购买权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及义务。基于上文所述,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认为,(i)即使相关股东丧失行为能力、身故、破产(如适用)、结婚或离婚,合约安排仍为我们提供保障;及(ii)关股东丧失行为能力、身故、破产(如适用)、结婚或离婚将不会影响合约安排的有效性,且北京泡泡玛特可根据合约安排对相关股东的继承人行使其权利。解决潜在利益冲突的安排相关股东将承诺,于合约安排仍然生效的期间内,(i) (a)彼等不会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与北京泡泡玛特或葩趣互娱所订立任何协议具有利益冲突的文件或向任何第三方作出任何与北京泡泡玛特或葩趣互娱所订立任何协议具有利益冲突的承诺,(b)
– 306 –合约安排彼等不会从事及避免从事可能导致相关股东与北京泡泡玛特(包括其股东)产生任何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及(c)倘发生利益冲突(北京泡泡玛特可全权酌情厘定是否发生该等冲突),彼等须在北京泡泡玛特及其指定人士同意后采取适当措施消除该等冲突,倘未能消除该等冲突,北京泡泡玛特有权行使独家购买权协议下的购买权;(ii)除经北京泡泡玛特书面同意外,彼等将不会(a)直接或间接参与或从事与或可能与葩趣互娱的业务竞争的任何业务;(b)受雇于其营运与或可能与葩趣互娱的业务竞争的实体或于该等实体中持有权益或资产,惟股权拥有权不超过5%者可获允许(北京泡泡玛特可全权酌情厘定是否发生该等冲突)。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亦规定,为避免潜在利益冲突,倘相关股东为本集团的高级职员或董事,则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将以本集团其他无关联的高级职员或董事为受益人而作出。分担亏损构成合约安排的协议概无规定本公司或北京泡泡玛特有责任分担葩趣互娱的亏损,但如葩趣互娱遭受任何损失或出现重大经营困难,北京泡泡玛特可在中国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根据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的条款酌情向葩趣互娱提供财务支持。此外,葩趣互娱为有限公司,且须独自以其拥有的资产及财产为其自身债务及亏损负责。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本公司或北京泡泡玛特并无明确被要求分担葩趣互娱的亏损或向葩趣互娱提供财务支持。尽管如此,鉴于我们透过葩趣互娱(该公司持有必要的中国执照及批准)在中国开展相关业务,且葩趣互娱的经营业绩与资产及负债根据适用会计原则综合入账至我们的经营业绩与资产及负债,倘葩趣互娱遭受任何损失,则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将会受到不利影响。保险我们并未投保以涵盖与合约安排有关的风险。本公司确认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我们依据合约安排透过葩趣互娱经营相关业务时并未遭到任何中国监管部门干预或阻挠。
– 307 –合约安排合约安排的合法性北京泡泡玛特根据股权质押协议处置于葩趣互娱的已质押股权的权利及其根据独家购买权协议收购葩趣互娱的相关股权及╱或相关资产的购买权,均限于以相关中国法律允许的方式进行。另外,股权质押协议下产生的质押仅于相关中国工商管理局正式登记后,方可作实。鉴于以上所述,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认为,合约安排乃经过严谨设计,以尽量减少与相关中国法律法规的潜在冲突。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亦认为:(i)北京泡泡玛特及葩趣互娱均为妥为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实体,且彼等各自的成立乃属合法、有效且符合相关中国法律;北京泡泡玛特及葩趣互娱均亦已取得适用中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必要批准并完成登记手续;(ii)合约安排项下的各协议均属合法、有效且对各订约方具有约束力;(iii)合约安排项下的协议概无违反葩趣互娱的组织章程细则的任何条文;(iv)合约安排毋须获得中国政府机关的任何批准,惟根据股权质押协议作出的质押须向相关工商管理部门登记,而相关登记已于2020119日妥为完成;(v)合约安排并无违反适用中国法律法规,惟合约安排规定仲裁机构可就葩趣互娱的股份及╱或资产授予救济措施、禁令救济及╱或颁令将葩趣互娱清盘,且具司法管辖权的法院有权授予临时救济措施以支持仲裁以待成立仲裁庭,而根据中国法律,倘出现争议,仲裁机构无权就保障葩趣互娱的资产或股权授予任何禁令救济,且不能直接颁布临时或最终清盘令。此外,由香港及开曼群岛等境外法院授予的临时救济措施或强制执行令未必能在中国得到认可或强制执行;及(vi)完成计划上市并无违反《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该规定已获中国包括商务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内的六个监管机构采纳,自20069月起生效并于2009622日修订。
– 308 –合约安排然而,我们已获中国法律顾问告知,现行及未来中国法律法规在合约安排有效性方面的阐释及适用范围存在不确定因素。因此,我们无法保证中国监管机构未来不会作出与我们法律顾问上述意见相抵触或于其他方面有差异的阐释。我们获悉,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10月颁布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及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0年及2011年颁布两项仲裁决定,据此,若干合约协议因其以规避中国外商投资限制为目的而订立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所载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而被视为无效。据进一步报道,该等法院判决及仲裁决定有可能增加(i)中国法院及╱或仲裁庭对外国投资者为于中国从事限制类或禁止类业务而普遍采用的合约架构采取类似行动的可能性,及(ii)相关股东拒不承担合约义务的动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在以下五项中任何一项情况下,合约将无效:(i)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约,损害国家利益;(ii)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iii)合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iv)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或(v)合约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认为,我们的合约安排的相关条款并不属于任何上述五种情形。尤其是,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认为,合约安排将不会被视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故亦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下的情形(iv)因为合约安排并非为不合法目的而订立。合约安排的目的为(a)使葩趣互娱将相关经济利益转让予北京泡泡玛特,作为委聘北京泡泡玛特为其独家服务供应商的服务费,及(b)确保相关股东不会采取任何违反北京泡泡玛特利益的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部分总则中的一条,列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约安排的订约方有权按照彼等本身意愿订立合约,且任何人士不得非法干预该等权利。此外,合约安排的效力为允许本公司于联交所上市并取得葩趣互娱的所有经济利益,此并非不正当目的,现时众多上市公司亦采取类似的合约安排。总结而言,合约安排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下五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
– 309 –合约安排鉴于合约安排将构成本公司的不获豁免持续关连交易,故我们已向联交所寻求且已获授豁免,其详情披露于本招股章程「关连交易」一节。《外商投资法》2019315日,《外商投资法》由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式采纳,并于202011日生效。《外商投资法》规定若干外商投资形式:外国投资者于中国境内单独或与其他投资者共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购买任何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或其他类似权益;外国投资者单独或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投资中国新项目;及外国投资者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的条文透过任何其他方式进行投资。《外商投资法》规定若干行业领域的外商投资限制。《外商投资法》所载的「《负面清单》」分别将相关禁止及受限制行业分类为「禁止实施目录」及「限制实施目录」:禁止实施目录: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禁止实施目录列明的任何领域。限制实施目录:外国投资者如符合若干条件并在投资前申请许可,则可投资限制实施目录列明的领域。然而,《外商投资法》并无指明限制实施目录及禁止实施目录所包括的业务。如任何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任何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或其他权益,该境内企业不得投资禁止实施目录列明的任何领域。外国投资者获准投资限制实施目录列明的领域,惟须符合若干条件。外国投资者可投资「《负面清单》」以外的任何领域,且应按与境内投资相同的基准管理,除非法律及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 310 –合约安排倘外国投资者投资禁止实施目录列明的领域,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投资活动,并限期出售该等股份、财产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以恢复到投资前的状况,并没收违法收入(如有)。倘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活动违反限制实施目录规定的限制性特别管理措施,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采取必要措施,以满足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要求;倘违法者拒绝改正,则须按照前一句规定施以处罚。此外,《外商投资法》并无明确规定我们经营所在行业的规则。《外商投资法》并无明确规定合约安排为一种外商投资形式。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已告知,由于根据《外商投资法》合约安排不被列作投资,且倘未来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的规定并未纳入合约安排为外商投资的一种形式,我们的合约安排整体及组成合约安排的各协议均不会受到影响。尽管有上述规定,《外商投资法》规定,外国投资者透过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的任何其他方式进行投资可被视为外商投资的一种形式。因此,未来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的规定可能规定合约安排作为外商投资的一种方式。然而,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有关合约安排的处理方法尚不确定。有关详情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合约安排有关的风险-《外商投资法》的诠释及实施及其可能对我们当前的公司架构、公司管治及业务营运的可行性造成的影响存在巨大不确定性」。资质要求除了有关外资拥有权的限制外,另外亦有规定规管有意在中国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国投资者的经验及营运。20011211日,国务院颁布《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外资电信企业规定》」),该规定分别于2008910日及201626日经修订。根据《外资电信企业规定》,投资中国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国投资者必须符合增值电信业务资质要求(「资质要求」)。工信部在其官方网站就在中国成立外商投资增值电信企业的申请规定公布指引备忘录。根据该指引备忘录,申请人须
– 311 –合约安排提供(其中包括)其过往三年的年报、令人信服的资质要求证明及业务发展计划。然而,指引备忘录并无就支持申请所需的证据、记录或文件提供任何进一步指引,且并非旨在提供申请要求的详尽列表。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已告知,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概无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或规则就资质要求提供明确的指引或诠释。尽管资质要求缺乏明确的指引或诠释,我们已采取措施满足资质要求,以尽早取得相关资格,以便于相关中国法律和当局允许外国投资者投资及持有(或增加(如适用))于持有ICP许可证的企业的股权时收购葩趣互娱的全部股权。例如,我们已采取下文所载措施。(i)注册成立多家海外实体(包括于201974日于韩国注册成立Pop Mart Korea及于2019626日于新加坡注册成立POP MARTSOUTH ASIA PTE. LTD.)以扩张我们的海外业务;(ii)成立专注于海外市场推广及扩展我们的海外业务的内部海外业务部;(iii)出于推广海外产品及服务的目的,我们已就多个域名的运营及管理与第三方订立协议;及(iv)已在中国境外申请且正在注册商标以推广我们的海外业务。我们亦计划采取其他准备措施,包括运营海外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根据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咨询,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确认(i)并无有关外国投资者满足资质要求的方式的明确指引;(ii)其就确定外国投资者是否满足资质要求采用相对不同的标准;及(iii)其将仅于收到详细申请材料并审查有关申请的具体事实后方可最终厘定是否满足资质要求。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认为,有关中国政府机关可能会认为我们已采取及将采取的上述措施符合资质要求,原因是我们具有在海外市场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的经验,符合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惟须视乎北京市通信管理局酌情决定本集团是否符合资质要求而定。
– 312 –合约安排合约安排的会计方面葩趣互娱财务业绩综合入账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综合财务报表,附属公司为由另一实体(即母公司)控制的实体。当投资者可或有权通过参与投资对象获得可变回报,且有能力通过对投资对象的权力影响该等回报时,即算作控制投资对象。尽管本公司并未直接或间接拥有葩趣互娱,但上文所述的合约安排令本公司可对葩趣互娱行使控制权。根据北京泡泡玛特与葩趣互娱订立的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各方同意,作为北京泡泡玛特提供服务的代价,葩趣互娱将向北京泡泡玛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可由北京泡泡玛特调整)相等于葩趣互娱的全部纯利,亦可包括葩趣互娱于过往财务期间的保留盈利。北京泡泡玛特可全权酌情调整服务费,并允许葩趣互娱保留充足营运资金以实施任何增长计划。葩趣互娱须定期向北京泡泡玛特提交彼等各自的管理账目及经营数据。因此,北京泡泡玛特有能力全权酌情透过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提取葩趣互娱的绝大部分经济利益。此外,根据各方订立的独家购买权协议,由于须取得北京泡泡玛特事先书面同意,且北京泡泡玛特可要求即时分派溢利,北京泡泡玛特可绝对控制向葩趣互娱股东分派股息或任何其他款项。此外,根据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北京泡泡玛特享有作为股东的所有权利,并可行使对葩趣互娱的控制权,包括提议、召开及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出售、转让、质押或处置股份的权利、行使股东投票权及委任葩趣互娱法定代表人(主席)、董事、监事、行政总裁(总经理)及股东大会委任的其他高级管理层成员的权利。由于该等协议,我们已透过北京泡泡玛特取得葩趣互娱的控制权,并可全权酌情收取葩趣互娱所产生的绝大部分经济利益回报。因此,葩趣互娱的经营业绩、资产及负债以及现金流量均于我们的财务报表中综合入账。葩趣互娱于2020年之前并未开展任何实际业务,因此截至2017年、2018年及20191231日止三个年度并无任何收益。截至2020630日止六个月,葩趣互娱产生收益约人民币422,000元,占同期本集团总收益的约0.05%
– 313 –合约安排截至2017年及20181231日止两个年度,葩趣互娱并无任何溢利。截20191231日止年度,葩趣互娱产生亏损净额约人民币24,000元,而我们产生纯利约人民币451,118,000元。截至2020630日止六个月,葩趣互娱产生纯利约人民币166,000元,占同期我们纯利总额的约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