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玛特简体中文版招股书: 01 概要
– 1 –本概要旨在向阁下提供本招股章程所载资料的概览。由于本节属概要,故并无载列对阁下可能属重要的所有资料。阁下在决定投资于发售股份前,务请阅读整份招股章程。任何投资均涉及风险。有关投资于发售股份的部分具体风险载于本招股章程「风险因素」一节。阁下在决定投资于发售股份前,务请细阅该节。本节所用各项词汇于本招股章程「释义」及「技术词汇表」章节内界定。本公司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分别以2019年的零售价值(市场份额为8.5%2017年至2019年的收益增长计,我们是中国最大且增长最快的潮流玩具公司。IP是我们业务的核心。我们建立了覆盖潮流玩具全产业链的一体化平台,包括艺术家发掘、IP运营、消费者触达及潮流玩具文化的推广,通过该平台我们得以激发粉丝对潮流的热情,给他们带来快乐和美好。IP运营IPIP广作为中国潮流玩具文化的开拓者及主要推广者,我们激起人们对潮流文化及玩具的热情,并引领中国潮流玩具迅猛发展及大规模商业化。潮流玩具(按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的行业术语)指巧妙融合了潮流文化及内容的玩具。我们基于IP开发各种潮流玩具产品。我们将由我们开发的所有潮流玩具产品
– 2 –归类在「泡泡玛特」品牌旗下,分类为泡泡玛特品牌产品。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泡泡玛特」已成为中国最受欢迎的潮流玩具品牌。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按参观人次计,我们凭借我们的行业影响力及资源发起并举办了中国最大的潮流玩具展。凭借我们的会员计划、线上潮流玩具社区及我们举办的各种潮流玩具文化活动,我们形成了一个庞大且活跃的粉丝社区。凭借我们的一体化平台及市场领先地位,我们通过与我们的艺术家、知IP提供商及内部设计团队合作,在潮流玩具行业吸引并维持了一批优质IP资源。截至2020630日,我们运营93IP,包括12个自有IP25个独家IP56个非独家IP我们强大的IP运营能力对我们IP库的成功商业化至关重要,并让我们得以保持竞争优势。我们根据我们的IP源源不断地创作原创、独特和有趣的潮流玩具产品,从而提升其知名度并增加其商业价值。得益于我们IP的广泛知名度,我们能够通过IP授权与各行各业的知名公司合作,探索其他变现机会,并进一步推广我们的IP我们已建立全面而广泛的销售和经销网络来触及消费者。截至2020630日,我们的销售和经销网络包括(i)主要位于中国33个一二线城市主流商圈的136间零售店;(ii)位于中国62个城市的1,001间创新机器人商店,这些商店如售货机般运作并帮助我们扩大消费者触达范围,为粉丝提供交互式的有趣购物体验;(iii)我们的天猫旗舰店、泡泡抽盒机、葩趣(我们自主开发的线上潮流玩具社区移动应用程序)和其他中国主流电商平台等增长迅猛的线上渠道;(iv)我们的北京国际潮玩展和上海国际潮玩展;及(v)批发渠道,主要包括中国的25家经销商及韩国、日本、新加坡和美国等21个海外国家及地区的22家经销商。我们致力于推广潮流玩具文化,借以提升我们的品牌知名度,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及加强我们的商业化能力。通过不懈的努力,我们吸引并建立了年轻、热情并快速增长的粉丝群。我们制定了多渠道会员计划,以建立我们的粉丝社区、加强其黏性及增加重复购买。我们的粉丝可以通过线上渠道(可于包括微信及支付宝在内的多个平台接入)及线下渠道(如零售店)免费注册为会员。我们有四个会员等级,不同的会员等级提供不同的权益,如积分兑换、生日促销活动等。透过我们的会员计划,我们亦能够频繁、高效及实时地与我们的粉丝进行沟通。截至2020630日,我们有合共3.6百万名注册会员。
– 3 –凭借覆盖潮流玩具全产业链的一体化平台,我们的业务于往绩记录期间实现快速增长。我们的总收益由2017年的人民币158.1百万元增加225.4%2018年的人民币514.5百万元,并进一步增加227.2%2019年的人民币1,683.4百万元。我们的总收益由截至20196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543.4百万元增加50.5%至截至20206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817.8百万元。我们于2017年、2018年及2019年以及截至2019年及2020630日止六个月分别录得纯利人民币1.6百万元、人民币99.5百万元、人民币451.1百万元、人民币113.6百万元及人民币141.3百万元。我们的优势我们认为以下优势使我们从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i)中国潮流玩具文化的开拓者;(ii)强大的IP创作及运营能力;(iii)全渠道销售及经销网络形成全面且覆盖广泛的消费者触达;(iv)黏性极高的活跃粉丝群;(v)凭借绝佳的全球运营能力把握全球市场增长的机遇;及(vi)富有远见的管理团队。我们的策略为达成我们创造潮流、传递美好的使命,实现我们成为全球领先的潮流文化娱乐公司的愿景及进一步巩固我们的领导地位,我们拟推行以下战略:(i)进一步提升艺术家发掘及IP创作和运营能力;(ii)扩展消费者触达渠道和海外市场;(iii)拓宽产品和服务;(iv)扩大粉丝群并提升粉丝体验;(v)吸引、培养及保留人才;及(vi)精挑细选寻求战略联盟、收购和投资。我们的IP及产品组合IPIP是我们业务的核心。凭借我们的一体化平台及市场领先地位,我们吸引并维持了潮流玩具行业的优质IP资源。截至2020630日,我们运营93IP,包括(i)自有IP,我们享有完全知识产权,包括开发及销售潮流玩具及授权以获得额外变现机会的权利;(ii)独家IP,我们一般获授在中国及(视情况而定)其他指定地区开发及销售基于该等IP的潮流玩具产品的独家权利。根据大部分独家授权协议,我们亦获授权将独家IP再授权予我们的IP授权合作伙伴,以扩大变现机会;及(iii)非独家IP,我们一般获授在中国及(视情况而定)其他指定地区开发及销售基于该等IP的潮流玩具产品的非独家权利。
– 4 –我们的非独家IP一般为知名IP提供商拥有的世界著名IP,例如迪士尼及环球影业。我们的独家IP一般由个人艺术家开发,较非独家IP相对小众,但仍拥有牢固且忠实的粉丝群及╱或对一定人群具有吸引力的高艺术价值。我们的自有IP与独家IP特点相似,或由我们内部设计团队开发,或为自我们的艺术家收购的代表性IP除泡泡玛特品牌产品外,我们亦销售选定第三方供应商提供的第三方产品,如主要来自选定第三方品牌拥有人的盲盒、手办、拼图、毛绒玩具、电动玩具和配件。我们通过部分零售店及天猫旗舰店销售第三方产品。例如,我们采购及销售基于人气日本卡通角色、哈利波特、冰雪奇缘及米奇老鼠开发的手办,基于淘奇多奇角色及阿狸开发的盲盒。下表载列我们于所示期间按产品及IP类别划分的收益明细:截至1231日止年度截至630日止六个月20172018201920192020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未经审核)(千元,百分比除外)泡泡玛特品牌产品自有IPMolly41,01925.9213,89341.6456,01827.1175,69232.3112,06413.7Dimoo––––100,0855.9––117,46614.4BOBO&COCO––––25,4541.58,1951.532,9394.0Yuki––7460.123,0761.47,4431.415,1741.9其他20.01,0750.222,3941.31,8600.33,1470.4小计41,02125.9215,71441.9627,02737.2193,19035.5280,79034.4独家IPPUCKY––75,07514.6315,31818.770,53213.0119,13414.6The Monsters––––107,8466.427,5425.170,0528.6SATYR RORY––6,8931.363,0863.721,2203.915,9231.9其他4,8433.124,2544.7111,1126.645,5358.467,7708.3小计4,8433.1106,22220.6597,36235.4164,82930.4272,87933.4非独家IP––18,2133.5159,8209.537,1496.8133,24616.3
– 5 –截至1231日止年度截至630日止六个月20172018201920192020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未经审核)(千元,百分比除外)泡泡玛特品牌产品合计45,86429.0340,14966.01,384,20982.1395,16872.7686,91584.1第三方产品110,26269.8162,27731.5279,98616.6138,74325.5130,87615.9其他(1)1,9481.212,0852.519,2391.39,4851.8––合计158,074100.0514,511100.01,683,434100.0543,396100817,791100附注:(1)其他主要指自(i)就我们并不承担存货风险的第三方产品于展会上的总销售所得款项收取的佣金;(ii)向展会上的艺术家及潮流玩具品牌收取的展位费;及(iii)展会门票销售产生的收益。于往绩记录期间,我们的泡泡玛特品牌产品产生的收益占我们收益的比例不断上升,与我们专注于泡泡玛特品牌产品而精简第三方产品的业务策略相符。我们基于Molly形象的泡泡玛特品牌产品的销售额分别占我们于2017年、2018年及2019年以及截至2019年及2020630日止六个月泡泡玛特品牌产品所得总收益的约89.4%62.9%32.9%44.5%16.3%2017年至2019的销售额占比下降乃主要由于我们的IP库扩大及其他IP所得收益快速增长。2019年上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Molly所得收益减少主要由于受COVID-19疫情爆发影响,我们调整于2020年发布Molly形象潮流玩具产品系列的时间表。我们基于其他IP的泡泡玛特品牌产品的销售额分别占我们于2017年、2018年及2019年以及截至2019年及2020630日止六个月泡泡玛特品牌产品所得总收益的约10.6%37.1%67.1%55.5%83.7%。有关减少主要由于(a)我们主要IP的受欢迎程度提升;(b)我们就各主要IP发布更多产品系列;及(c)IP扩大。
– 6 –下表载列所示期间按产品及IP类别划分的毛利及毛利率的明细:截至1231日止年度截至630日止六个月20172018201920192020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未经审核)(千元,百分比除外)泡泡玛特品牌产品自有IP26,03863.5156,72272.7462,45873.8136,59370.7205,96673.4独家IP3,32568.773,87069.5415,19769.5118,53371.9191,83070.3非独家IP––11,03860.6108,59167.926,78872.190,40167.8泡泡玛特品牌产品合计29,36364.0241,63071.0986,24671.2281,91471.3488,19771.1第三方产品46,30342.056,57834.9103,75637.149,12035.445,24234.6其他(412)(21.2)(183)(1.5)3321.7(442)(4.7)––合计75,25447.6298,02557.91,090,33464.8330,59260.8533,43965.2就呈列于往绩记录期间按IP类别划分的泡泡玛特品牌产品的收益、毛利及毛利率明细而言,IP分类的依据为其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的状况。作为中国潮流玩具文化的开拓者及主要推广者,我们已发现中国潮流玩具市场的机遇。因此,我们致力于开发泡泡玛特品牌产品,而非仅作为第三方产品的销售渠道。我们建立了覆盖潮流玩具全产业链的一体化平台,通过该平台我们得以激发粉丝对潮流的热情,给他们带来快乐和美好。在此背景下,于往绩记录期间,我们有策略地将资源转向我们的泡泡玛特品牌产品,主要由于(i)我们的泡泡玛特品牌知名度上升、(ii)我们的泡泡玛特品牌产品受欢迎程度上升及(iii)我们的泡泡玛特品牌产品的毛利率较高。IP运营我们致力于提高我们IP的商业价值并提升我们IP的品牌知名度及变现能力。我们的卓越IP运营、专业团队及对整个运营周期的有效管理对于成功IP商业化及保持我们的竞争优势至关重要。
– 7 –产品设计及开发我们基于IP开发各种原创、独特及有趣的潮流玩具产品。我们的艺术性及收藏性产品能吸引成年人以及儿童。我们泡泡玛特品牌产品主要分为盲盒、手办、BJD及衍生品。下表载列我们泡泡玛特品牌产品主要类别的图片:衍生品泡泡玛特品牌产品盲盒手办BJDIP授权凭借我们IP的广泛普及,我们与IP授权合作伙伴(主要包括伊利等各行业的知名公司)合作,探索多样化的变现机会,并进一步推广我们的IP。具体而言,我们可能会授权我们的自有IP及再授权我们的独家IP予我们的IP授权合作伙伴,从而拓宽变现渠道。再授权我们的独家IP时,我们将根据艺术家与我们订立的相关独家授权协议与我们的艺术家分享IP授权合作伙伴支付的授权费。于2017年、2018年及2019年以及截至2019年及2020630日止六个月,我们的授权费收入分别为人民币0.7百万元、人民币2.9百万元、人民币12.1百万元、人民币2.1百万元及人民币8.2百万元。IP创作我们的IP由我们的艺术家、成熟的IP提供商及我们的内部设计团队开发。我们合作的艺术家是我们IP的主要创作者。为物色具商业价值的艺术家,我们的内部艺术家发掘团队积极主动地在全球寻找人才。就此而言,我们致力于邀请全球艺术家参与我们的潮流玩具展、组织设计比赛以及与顶级艺术学院合作开设讲座及课程等。我们的艺术家发掘能力使我们能够广泛接触全球各地的艺术家。我们在与艺术家签订合约之前对艺术家进行全面评估。根据来自展会、展览及葩趣的一手市场反馈,其粉丝群及我们的专业判断,我们有选择地与开创性及新进艺术家合作。我们与我们的艺术家或订立知识产权转让协议,抑或订立独家授权协议。有关我们与艺术家的协议详情,请参阅「业务-我们的IPIP创作-我们的艺术家」。我们亦吸引到并与全球众多知名IP提供商建立了稳固的授权关系。我们选择适合创作潮流玩具的IP,并与IP提供商签订非独家授权协议。有关我们IP提供商的协议详情,请参阅「业务-我们的IPIP创作-成熟的IP提供商」。此外,于2020630日,我们亦拥有一支由111名拥有丰富艺术及设计相关行业经验的设计师组成的内部创意设计团队。
– 8 –销售及经销渠道下表载列所示期间按销售及经销渠道划分的收益明细:截至1231日止年度截至630日止六个月20172018201920192020收益%毛利毛利率收益%毛利毛利率收益%毛利毛利率收益%毛利毛利率收益%毛利毛利率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未经审核)(千元,百分比除外)零售店(1)101,00563.955,50455.0248,25748.3152,02461.2739,69043.9485,51465.6232,95442.9133,31757.2313,29638.3191,38861.1线上渠道14,8549.48,32656.1102,88620.064,63962.8539,20132.0371,71968.9163,54530.1116,48171.2334,30340.9235,50570.4机器人商店5,5683.53,51763.286,43116.861,75771.5248,55414.8175,77870.782,47315.259,15071.7105,49612.976,90472.9批发29,88418.95,88819.751,32910.013,12025.6110,4676.640,55936.739,8877.313,32033.463,5007.829,49646.5-经销商27,75917.65,41719.544,9728.710,00022.293,6015.635,18437.633,5916.19,80529.253,3746.623,60144.2-批量采购2,1251.347122.26,3571.23,12049.116,8661.05,37531.96,2961.23,51555.810,1261.35,89558.2展会6,7634.32,01929.925,6085.06,48525.345,5222.716,76436.824,5374.58,32433.91,1960.114612.2总收益158,074100.075,25447.6514,511100.0298,02557.91,683,434100.01,090,33464.8543,396100.0330,59260.8817,791100.0533,43965.2(1)包括来自短期快闪店的销售
– 9 –于往绩记录期间,我们来自零售店收益的增加主要是由于(i)我们零售店网络的持续扩大,由截至20171231日的32间扩大至截至20181231日的63间及截至20191231日的114间,并进一步扩大至截至2020630日的136间及(ii)同店销售增长。于往绩记录期间,按绝对金额及占我们总收益的百分比计算的我们来自线上渠道的收益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i)我们的线上营销努力所带来的我们的品牌及产品的知名度及受欢迎程度的提升及(ii)透过该等线上渠道获得的用户数量的增加。按绝对金额计算的我们来自机器人商店的收益自2017年推出以来经历快速增长,主要是由于我们的机器人商店数量大幅增加,由截至20171231日的43间增加至截至20181231日的260间及截至20191231日的825间,并进一步增加至截至2020630日的1,001间,且机器人商店所覆盖的位置亦大幅增加。除直接销售外,我们亦通过我们的经销商销售产品,经销商通过彼等经营的零售店或向零售商转售我们的产品。截至2020630日,我们有25中国经销商及22名海外经销商,并建立了覆盖中国16个省级地区及21个海外国家及地区的广泛经销网络。下表载列所示期间按地理位置划分的收益及毛利明细:截至1231日止年度截至630日止六个月20172018201920192020收益毛利毛利率收益毛利毛利率收益毛利毛利率收益毛利毛利率收益毛利毛利率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未经审核)(千元,百分比除外)中国157,41474,87847.6510,149295,65458.01,656,5441,078,26465.1536,854327,01760.9797,119523,48265.7海外66037657.04,3622,37154.426,89012,07044.96,5423,57554.620,6729,95748.2总计158,07475,25447.6514,511298,02557.91,683,4341,090,33464.8543,396330,59260.8817,791533,43965.2我们的客户我们的客户主要包括粉丝及经销商,其次包括我们的批量采购公司客户。我们拥有多元化的客户基础。于2017年、2018年及2019年以及截至2020630日止六个月,来自我们五大客户(包括我们的经销商及批量采购公司客户)的总收益分别占我们收益的约17.8%8.2%4.3%4.7%,以及来自我们最大客户南京金鹰泡泡玛特的总收益分别占我们收益的约16.6%6.9%3.3%3.0%
– 10 –销售及市场推广我们有专责的市场推广团队负责制定及协调市场推广活动及促销活动。截至2020630日,我们的市场推广团队由26名成员组成,彼等与其他团队及╱或我们的艺术家及IP提供商密切合作以执行市场推广策略。于2017年、2018年及2019年以及截至2019年及2020630日止六个月,我们的广告及市场推广开支分别为人民币2.6百万元、人民币10.7百万元、人民币53.8百万元、人民币14.3百万元及人民币30.4百万元。制造目前,我们的产品由中国境内专门生产玩具的选定第三方制造商制造。我们根据质量、产能、价格、声誉及对适用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等因素选择第三方制造商。我们的大多数第三方制造商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并与中国及全球其他主要玩具品牌合作。我们的供应商目前,我们的供应商主要包括选定中国第三方制造商。其次,我们的供应商亦包括第三方品牌拥有人,我们购买并通过我们的网络销售彼等的产品。2017年、2018年及2019年以及截至2020630日止六个月,我们向五大供应商(为制造商)作出的采购额分别约占我们总采购额的43.8%41.3%40.8%50.8%,以及我们向最大供应商作出的采购额分别约占我们总采购额19.7%18.8%15.0%15.8%法律诉讼董事确认,于往绩记录期间及直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我们并未涉及任何针对我们或任何董事的诉讼、仲裁或行政诉讼以致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020828日,本公司接获一份日期为2020819日的法院传票,内容有关金鹰国际(作为股东)代表南京金鹰泡泡玛特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北京泡泡玛特提起的申索,指称(其中包括)北京泡泡玛特违反投资合作协议,自行而非通过南京金鹰泡泡玛特于专属地区(「专属地区」,定义见投资合作协议)开设19间零售店及191间机器人商店(「申索店舖」)。根据申索,金鹰国际要求(i)北京泡泡玛特应停止于专属地区经营申索店舖;及(ii)北京泡泡玛特应向南京金鹰泡泡玛特返还为数约人民币117.2百万元的款项,即北京泡泡玛特于截至20191231日止年度自于专属地区经营申索店舖获得
– 11 –的所指称毛利。中国法律顾问告知我们,金鹰国际提出的有关申索并无理据,申索获判金鹰国际胜诉的可能性极低,本公司面临的来自申索的风险极低,申索将不会对我们的营运及财务表现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我们计划在中国法律顾问的协助下于法院坚决为我们辩护。有关申索的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业务-法律诉讼及合规事宜-法律诉讼-金鹰国际诉讼」一节。竞争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于2019年,中国潮流玩具零售市场按零售价值计为人民币207亿元,占2019年按零售价值计的中国泛娱乐市场市场规模2.3%。中国的潮流玩具零售市场分散且充满竞争。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于2019年,按零售价值计,前五大市场营运商分别占中国潮流玩具零售市场份额的8.5%7.7%3.3%1.7%1.6%。我们的竞争对手包括国际品牌及本土品牌。我们就多项因素竞争,其中包括品牌认知度、粉丝群、产品受欢迎程度及质量、价格、市场推广的有效性以及于中国的销售及经销网络等。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于2019年,按零售价值计,我们于中国潮流玩具零售市场排名第一,市场份额为8.5%。更多详情,请参阅「业务-竞争」。财务资料概要下列表格概述我们于往绩记录期间的综合财务业绩,并应与本招股章程「财务资料」章节以及本招股章程附录一所载的会计师报告及随附的附注一并阅读。综合收益表概要截至1231日止年度截至630日止六个月20172018201920192020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未经审核)(千元,百分比除外)收益158,074100.0514,511100.01,683,434100.0543,396100.0817,791100.0销售成本(82,820)(52.4)(216,486)(42.1)(593,100)(35.2)(212,804)(39.2)(284,352)(34.8)毛利75,25447.6298,02557.91,090,33464.8330,59260.8533,43965.2 
– 12 –截至1231日止年度截至630日止六个月20172018201920192020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元%(未经审核)(千元,百分比除外)经销及销售开支(51,047)(32.3)(125,721)(24.4)(363,819)(21.6)(118,731)(21.8)(223,030)(27.3)一般及行政开支(20,897)(13.2)(43,599)(8.5)(142,468)(8.5)(64,132)(11.8)(125,397)(15.3)金融资产减值亏损净额(344)(0.2)(270)(0.1)(3,086)(0.2)(901)(0.2)9770.1其他收入1,3620.95,4841.117,0131.02,7810.531,3693.8其他收益╱(亏损)-净额51–(305)(0.1)820–1,3870.3(8,990)(1.1)经营溢利4,3792.8133,61426.0598,79435.6150,99627.8208,36825.5财务收入9–142–424–840.06990.1财务开支(1,764)(1.1)(2,455)(0.5)(5,813)(0.3)(2,010)(0.4)(4,624)(0.6)财务开支-净额(1,755)(1.1)(2,313)(0.4)(5,389)(0.3)(1,926)(0.4)(3,925)(0.5)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平值变动––––––––(6,436)(0.8)应占以权益法入账的投资(亏损)╱溢利(351)(0.2)9590.24,9700.31,9740.4(1,125)(0.1)除所得税前溢利2,2731.4132,26025.7598,37535.5151,04427.8196,88224.1所得税开支(704)(0.4)(32,739)(6.4)(147,257)(8.7)(37,431)(6.9)(55,598)(6.8)年╱期内溢利1,5691.099,52119.3451,11826.8113,61320.9141,28417.3以下应占年╱期内溢利╱(亏损):-本公司拥有人1,5691.099,52119.3451,11826.8113,61320.9141,35817.3-非控股权益––––––––(74)(0.0)1,5691.099,52119.3451,11826.8113,61320.9141,28417.3
– 13 –我们的溢利由2017年的人民币1.6百万元大幅增至2018年的人民币99.5百万元,并进一步增至2019年的人民币451.1百万元。我们的溢利由截至20196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113.6百万元增加23.2%至截至2020630止六个月的人民币141.3百万元。有关增加主要由相应期间收益大幅增长所带动,及被相应期间我们的销售成本、经销及销售开支及一般及行政开支增加所抵销。于往绩记录期间的收益增加主要是由于(i)销售泡泡玛特品牌产品所产生的收益增加,及(ii)我们的销售及经销网络扩张。于往绩记录期间的销售成本增加主要是由于我们的产品销量增加导致商品成本增加。于往绩记录期间的经销及销售开支增加主要是由于雇员福利开支、使用权资产折旧以及与短期租赁及可变租赁有关的开支增加。于往绩记录期间的一般及行政开支增加主要是由于雇员福利开支增加。更多详情,请参阅「财务资料-经营业绩主要组成部分说明」。综合资产负债表概要截至1231截至6302017201820192020(人民币千元)物业、厂房及设备12,09635,874103,559135,222无形资产2,58017,64118,62085,271使用权资产35,07870,816178,938209,420贸易应收款项5,48914,29545,63641,374其他应收款项11,27923,75959,69669,014存货15,54029,06196,302224,050预付款项及其他流动资产19,90140,777140,353117,56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3,59296,802324,614821,686其他资产26,72473,77098,76385,568总资产142,279402,7951,066,4811,789,174贸易应付款项6,35929,25649,40677,191应付授权费7737,18116,49558,831其他应付款项16,59949,746122,050105,982合约负债69510,03935,16758,343租赁负债38,73275,298183,398211,186即期所得税负债29712,44567,18435,862总负债63,455183,965473,700547,395
– 14 –截至1231截至6302017201820192020(人民币千元)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78,824218,830592,7811,239,951非控股权益–––1,828总权益78,824218,830592,7811,241,779总权益及负债142,279402,7951,066,4811,789,174流动资产净值21,782110,123335,031866,112我们的流动资产净值由截至20171231日的人民币21.8百万元增至截至20181231日的人民币110.1百万元,并进一步增至截至20191231日的人民币335.0百万元以及截至2020630日的人民币866.1百万元。有关增加主要由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主要乃由于业务增长所致,惟部分被其他应付款项增加所抵销,而其他应付款项增加主要乃由于雇员人数增加导致应付雇员款项增加。更多详情,请参阅「财务资料-综合资产负债表的若干主要项目讨论-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我们的非流动资产由截至20171231日的人民币76.5百万元增至截20181231日的人民币147.8百万元,并进一步增至截至20191231日的人民币349.9百万元以及截至2020630日的人民币511.9百万元。有关增加主要由于相应期间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及无形资产增加。更多详情,请参阅「财务资料-综合资产负债表的若干主要项目讨论」。我们的非流动负债由截至20171231日的人民币19.4百万元增至截20181231日的人民币39.1百万元,并进一步增至截至20191231日的人民币92.1百万元以及截至2020630日的人民币136.3百万元。有关增加主要由于我们的非即期租赁负债增加。更多详情,请参阅「财务资料-债务-租赁负债」。
– 15 –综合现金流量表概要截至1231日止年度截至630日止六个月20172018201920192020(未经审核)(人民币千元)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15,507175,000502,889145,388122,190投资活动(所用)╱所得现金净额(8,884)(100,510)(118,267)12,553(48,258)融资活动所得╱(所用)现金净额(17,602)8,718(155,584)(106,273)423,75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增加净额(10,979)83,208229,03851,668497,688年╱期初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4,57113,59296,80296,802324,61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汇兑收益╱(亏损)–2(1,226)(10)(616)年╱期末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3,59296,802324,614148,460821,686于往绩记录期间及直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我们过往主要以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及股东注资满足营运资金及其他资金需求。我们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由截至20171231日的人民币13.6百万元增至截至20181231日的人民币96.8百万元,并进一步增至截至20191231日的人民币324.6百万元以及截至2020630日的人民币821.7百万元。有关增加主要由于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所致,惟部分被2018年、2019年及截至2020630日止六个月的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及2017年、2019年及截至2020630日止六个月的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所抵销。更多详情,请参阅「财务资料-流动资金及资本来源」。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为补充我们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呈列的财务资料,我们采用并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或并非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呈列的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纯利,作为额外财务计量。我们认为该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通过免除管理层认为对我们经营表现没有指标作用的项目的潜在影响,有助于比较不同期间及不同公司的经营业绩。我们认为,该计量为投资者及其他人士提
– 16 –供了有用的资料,帮助彼等按其帮助管理层相同的方式了解及评估我们的综合经营表现。然而,我们对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纯利的呈列可能与其他公司呈列的类似名称的财务计量不具有可比性。使用该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作为分析工具具有局限性,阁下不应单独考虑,或作为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呈报的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分析的替代。下表载列于所示期间的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纯利以及年╱期内溢利与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纯利的对账。截至1231日止年度截至630日止六个月20172018201920192020(未经审核)(人民币千元,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纯利率除外)年╱期内溢利与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纯利的对账年╱期内溢利1,56999,521451,118113,613141,284调整项目: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报酬1027821,467297–上市开支––16,53810,19213,637重新指定普通股为优先股有关开支––––16,910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平值变动––––6,436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纯利1,671100,303469,123124,102178,267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纯利率1.1%19.5%27.9%22.8%21.8%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纯利从2017年的人民币1.7百万元增加至2018年的人民币100.3百万元,进一步增加至2019年的人民币469.1百万元,并由截至20196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124.1百万元增加至截至20206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178.3百万元,与年╱期内溢利增长一致。我们的管理层认为,上市开支、重新指定普通股为优先股有关开支及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平值变动属于与上市及首次公开发售前程序有关的一次性性质且将不会于上市后再产生。此外,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开支、重新
– 17 –指定普通股为优先股有关开支及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平值变动属于非现金项目且并无直接反映我们的业务营运。由于上述项目的非经常性及╱或非现金性质,我们的管理层在检讨表现时不会将该等项目作为运营或财务的关键指标进行内部追踪,因为该等项目与我们的日常运营无关。因此,通过撇除该等项目对计算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调整纯利影响的举措,可更好地反映我们的相关经营表现,并更加便于比较逐年的经营表现。主要财务比率下表载列我们于所示日期或期间的若干主要财务比率。截至1231日止年度截至630日止六个月20172018201920192020收益增长率–225.4%227.2%–50.5%零售店同店销售增长(1)–59.6%63.1%–(23.1)%毛利率47.6%57.9%64.8%60.8%65.2%纯利率1.0%19.3%26.8%20.9%17.3%贸易应收款项周转天数876天不适用10贸易应付款项周转天数213629天不适用50存货周转天数494546天不适用126截至1231截至6302017201820192020流动比率1.51.81.93.1资产回报率1.1%24.7%42.3%不适用权益回报率2.0%45.5%76.1%不适用附注:(1)指相同零售店相较上一期间的收益增长。相同零售店指于所比较的上一期初前已开始营业及于本期期末后仍开业的零售店。我们分别于2018年及2019年实现59.6%63.1%的零售店同店销售增长,主要由于(i)我们的品牌及产品的知名度及受欢迎程度飙升;(ii)我们的产品组合扩大及(iii)我们产品的设计及质量的提升。于2020年上半年,我们的零售店的同店销售额下降23.1%,这是因为由于COVID-19疫情的影响,我们的88零售店于2020年上半年暂时关闭。
– 18 –我们的纯利率由截至2019630日止六个月的20.9%减少至截至2020630日止六个月的17.3%,主要是由于(i)经销及销售开支增加87.9%主要原因是零售店及机器人商店数量增加,(ii)一般及行政开支增加95.6%主要原因是我们的行政人员及创意设计和工业开发人员的人数增加以支持IP组合扩张及业务增长以及与重新指定普通股为优先股有关的一次性费用(与2020年的A系列首次公开发售前投资有关),及(iii)我们于2020年上半年因COVID-19疫情而面临零售店及机器人商店的同店销售下滑。我们的存货周转天数由2019年的46天增加至2020年上半年的126天,主要是因为由于COVID-19疫情爆发,我们将已经生产的若干产品系列的发布推迟至2020年下半年。我们的流动比率由截至20171231日的1.5增至截至201812311.8,并进一步增至截至20191231日的1.9及截至2020630日的3.1主要由于我们的流动资产增加,而我们的流动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们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预付款项以及其他流动资产及存货增加。我们的资产回报率由截至20171231日的1.1%增至截至20181231日的24.7%,并进一步增至截至20191231日的42.3%,主要由于我们的纯利大幅增长。我们的权益回报率由截至20171231日的2.0%增至截至20181231日的45.5%,并进一步增至截至20191231日的76.1%,主要由于我们的纯利大幅增长。重大风险因素概要我们的业务及全球发售涉及若干风险,该等风险载于「风险因素」一节。于决定投资于我们的股份前,阁下应仔细阅读整个章节。我们面临的部分主要风险乃关于:(i)作为潮流文化娱乐公司,我们无法向 阁下保证,我们将能够设计及开发受消费者欢迎的产品,或我们将能够保持成功产品的受欢迎程度;(ii)倘我们获授权的IP的市场吸引力低于预期,或使用该等IP的产品的销售额不足以满足最低保证特许权使用费,我们可能无法实现授权的全部利益;(iii)我们面临有关IP授权协议及授权方的多项风险,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iv)我们的业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泡泡玛特」品牌的市场认知度,且对我们的品牌、商标或声誉的任何损害,或未能有效推广我们的品牌,均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及(v)我们过往的增长率未必为我们未来业绩的指标,我们的成功取决于我们执行业务策略的能力。
– 19 –近期发展董事确认,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我们的财务或经营状况、债务、按揭、或然负债、担保或本集团的前景自2020630日(即本招股章程附录一所载会计师报告所报告期间的截止日期)以来并无重大不利变动。201912月底以来,COVID-19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中国政府及全球其他政府已实施严格措施防控有关疫情。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COVID-19疫情对全球潮流玩具零售业的影响已强化于COVID-19情前已经形成的行业趋势,主要为数字化转型。于2020年,预计家庭娱乐及在线购买将呈增长趋势。一方面,由于COVID-19疫情,全球潮流玩具零售业面临可支配收入减少、实体店关闭及产品获取渠道有限所带来的挑战。另一方面,由于在COVID-19疫情期间实体店关闭及线上购物活动增加,电子商务已经历快速增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按零售价值计,2020年全球潮流玩具零售市场的市场规模与2019年相比预计将增加约3%,该增加源于电商渠道大幅增长惟部分被线下实体店渠道的预期减少抵销。20201月起及直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我们临时关闭合共88间零售店及279间机器人商店,主要介乎一周至一个月。因此,于截至2020630日止六个月,我们零售店及机器人商店的同店销售分别减少23.1%52.8%我们的每间零售店年化收益由截至20196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6.3万元减至截至20206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5.0百万元,而我们的每间机器人商店年化收益由截至20196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0.5百万元减至截至20206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0.2百万元。此外,COVID-19疫情亦导致我们推迟部分IP的产品发布时间表。例如,我们因COVID-19疫情而调整了2020年发布Molly形象潮流玩具产品系列的时间表,因此来自Molly形象的收益由截至20196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175.7百万元减少36.2%至截至20206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112.1百万元。尽管爆发COVID-19疫情,我们来自零售店的收益由截至20196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233.0百万元增加34.5%至截至20206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313.3百万元,我们来自机器人商店的收益由截至20196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82.5百万元增加27.9%至截至20206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105.5百万元,主要由于我们的零售店及机器人商店数量增加,以支持我们的业务增长及满足对我们产品的需求增加。由于COVID-19疫情爆发,我们2020年的上海国际潮玩展已推迟并于202011月举办,且我们原定于2020年举办的北京国际潮玩展已取消。然而,由于线上购物活动于COVID-19疫情期间有所增加,尽管由于物流及经销方面暂时遭遇困难,我们线上渠道的销售额仍于COVID-19疫情期间录得增长。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我们所有零售店及279间临时关闭的机器人商
– 20 –店中的265间已重新开业,对物流及经销方面的限制亦已逐渐解除。我们来自经销商的收益由截至20196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33.6百万元增至截20206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53.4百万元。预期COVID-19疫情对我们产品销售的不利影响将逐渐减退。截至2020630日,我们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821.7百万元。经计及我们可得的财务资源(包括手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估计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董事认为,我们拥有充足营运资金,以满足当前及自本文件日期起未来12个月的需求。倘在最坏的情况下,我们因COVID-19疫情而须完全暂停全部业务营运,且因此于2020630日后并无产生任何收益,基于以下假设,我们估计截2020630日的现有财务资源以及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全球发售预期所得款项净额(假设按发售价的下限)的10%足以应付必要营运且可支持我们的财务可行性约3.1年。我们的关键假设包括:概不会扩张零售店及机器人商店,因此不会产生任何资本开支;我们将产生必要成本及经营开支以维持最低营运(根据截至2020630日止六个月的成本及开支),包括销售及行政人员的薪资以及零售店、机器人商店、办公室及仓库的租金开支;我们将向IP提供商及艺术家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概无来自股东或金融机构的任何内部或外部融资活动;概无任何股息分派;及经参考我们的历史结算模式,我们估计按审慎基准结算截至2020630日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假设悉数结算截至2020630日的贸易应付款项。上述分析仅供说明用途,董事估计该等情况出现的可能性甚微。基于目前可得资料,董事认为,COVID-19疫情不会对我们截至20201231日止十二个月的经营业绩及我们的长期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关详情,请参阅「财务资料-近期发展-COVID-19疫情及对我们业务的影响」。
– 21 –我们的收益由截至2019930日止九个月的人民币1,034.0百万元增加49.3%至截至2020930日止九个月的人民币1,544.1百万元,主要由于(a)我们IP的受欢迎程度提高、(b)产品组合扩大及(c)我们的销售及经销网络扩张。我们的毛利由截至2019930日止九个月的人民币659.0百万元增加50.0%至截至2020930日止九个月的人民币988.3百万元,与我们的收益增长一致。我们的毛利率保持相对稳定,于截至2019930日止九个月为63.7%于截至2020930日止九个月为64.0%。上文所载我们截至2020930止九个月的收益及毛利乃摘录自我们于2020930日及截至该日止九个月的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资料,其已经我们的申报会计师根据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审阅工作准则第2410号「由实体的独立核数师执行中期财务资料审阅」进行审阅。我们的盲盒产品销量由截至2019930日止九个月的16.1百万个增加70.8%至截至2020930日止九个月的27.5百万个,并由截至2019930日止三个月的7.8百万个增加70.5%至截至2020930日止三个月的13.3万个,主要由于我们IP的受欢迎程度提高及我们的销售及经销网络扩张。我们的盲盒产品的平均售价由截至2019930日止九个月的人民币49元下降6.1%至截至2020930日止九个月的人民币46元,主要乃由于我们于截至2020930日止三个月的销售推广力度加大,包括参与销售推广活动以促进线上销售及提供若干折扣以期吸引更多会员;并由截至2019930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49元下降12.2%至截至2020930日止三个月的人民币43元,主要乃由于我们于截至2020930日止三个月的销售推广力度加大,包括参与销售推广活动以促进线上销售及提供若干折扣以期吸引更多会员。我们于2020年下半年一直扩充零售店及机器人商店网络。我们的零售店数目由截至2020630日的136间增加至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的170间,机器人商店数目由截至2020630日的1,001间增加至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的1,301间。2020728日,本公司向Pop Mart Partner Limited(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受托人全资拥有公司)配发及发行2,442,873股股份(占本公司于本招股章程日期股本的1.96%)。该等股份将以信托方式由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受托人持有,以满足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后股份奖励计划日后授出奖励。有关首次公开发售后股份奖励计划的详情,请参阅「附录四-法定及一般资料-D.首次公开发售后股份奖励计划」。所得款项用途我们预期将自全球发售收取的所得款项净额合共(经扣除全球发售的包销费用及预计开支,并假设发售价为每股股份35.00港元(即指示性发售价范围每股股份31.50港元至38.50港元的中位数))将约为4,568.8百万港元。我们
– 22 –将承担我们就发行新股份应付的包销佣金、证监会交易征费及联交所交易费,以及与全球发售有关的任何适用费用。我们计划将就以下用途动用将自本次发售收取的所得款项净额:1,370.6百万港元(占所得款项净额的30%)预期将用于为我们的消费者触达渠道及海外市场扩展计划拨付部分资金;1,233.6百万港元(占所得款项净额的27%)预期将用于为潜在投资、收购本行业价值链上下游公司及及与该等公司建立战略联盟拨资;685.3百万港元(占所得款项净额的15%)预期将用于投资技术举措,以增强我们的营销及粉丝参与力度及提升业务的数字化程度;822.4百万港元(占所得款项净额的18%)预期将用于扩大我们的IP库;及余下约456.9百万港元(占所得款项净额约10%)预期将用作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合约安排我们推出葩趣互娱作为旗舰平台,以向我们的粉丝及社区提供线上文化服务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该等服务受到与增值电信服务及线上文化服务相关的现有中国法律法规之外商投资限制规限。根据受外商投资限制及禁止规限的中国行业惯例,透过北京泡泡玛特(作为一方)与葩趣互娱及其相关股东(作为另一方)之间的合约安排,我们将获得对葩趣互娱目前经营的业务的有效控制并取得葩趣互娱目前经营业务所产生的所有经济利益。合约安排允许葩趣互娱的经营业绩、资产及负债及现金流量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综合入账至我们的财务报表,犹如其为我们的附属公司。进一步资料载于本招股章程「合约安排」一节。葩趣互娱于2020年之前并未开展任何实际业务,因此截至2017年、2018年及20191231日止三个年度并无任何收益。截至2020630日止六个月,葩趣互娱产生收益约人民币422,000元,占同期本集团总收益的约0.05%
– 23 –下列简化图表说明于完成重组后,根据合约安排所订明的葩趣互娱对本集团的经济利益流向:北京泡泡玛特___」指于股权中的法定和实益所有权......」指合约安排葩趣互娱相关股东(3)100%(2)(1)(1)(1)北京泡泡玛特提供软件开发及其他技术咨询服务,以自葩趣互娱换取服务费。请参阅「合约安排摘录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2)相关股东以北京泡泡玛特为受益人订立独家购买权协议,以收购葩趣互娱100%股权及╱或资产。请参阅「合约安排摘录独家购买权协议」。相关股东向北京泡泡玛特质押(作为第一押记)彼等各自于葩趣互娱的全部股权,作为彼等支付结欠北京泡泡玛特的任何或所有款项及确保彼等履行于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独家购买权协议、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及授权书项下责任的抵押品。请参阅「合约安排摘录一股权质押协议」。相关股东以北京泡泡玛特为受益人订立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及授权书。请参阅「合约安排摘录配偶承诺函」。(3)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王先生持有葩趣互娱的91.56%股份,27名其他股东合共持有葩趣互娱的8.44%股份。王先生及27名其他股东统称为「相关股东」。与合约安排有关的风险,请参阅本招股章程「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合约安排有关的风险」分节。我们的控股股东及股东资料紧随资本化发行及全球发售完成后(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且概无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后股份奖励计划发行额外股份),创立人及执行董事王先生可透过(i) GWF Holding(一家于英属维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由UBSTrustees (B.V.I.) Ltd.全资拥有,乃王先生以其自身的利益所设立,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41.40%);及(ii) Tianjin Paqu Holding Limited(一家于英属维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2.18%)行使本公司约43.58%的投票权。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王先生、GWF HoldingTianjin
– 24 –Paqu Holding Limited被视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有关控股股东的详情,请参阅「与控股股东的关系」及「主要股东」。我们的首次公开发售前投资者我们亦已完成私募股权基金及投资控股公司的一系列首次公开发售前投资,包括(i) SCC GROWTH V HOLDCO F, LTD.,一家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由一家投资基金及独立第三方Sequoia Capital China Growth Fund V,L.P.全资拥有;(ii) GWF Holding,由控股股东及执行董事王先生控制;(iii) PopMart Hehuo Holding Limited,一家于英属维京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投资控股公司,由执行董事王先生(43.99%)、杨涛女士(15.11%)、司德先生(2.02%)、刘冉女士(9.23%)及本公司12名其他雇员共同拥有;(iv) Sidsi Holding Limited,一家根据英属维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投资控股公司,由TMF (Cayman)Ltd.(作为由我们的执行董事司德先生(作为委托人)以其本身为受益人设立的XM Family Trust的受托人)全资拥有;(v) Justin Moon Holding Limited,一家根据英属维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投资控股公司,并由我们的副总裁文德一先生全资拥有;(vi)百润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由一名独立第三方控制;(vii) LVC Amusement LP,一家由Loyal Valley Capital(一家私募股权公司)于2020年成立的投资工具,并由一名独立第三方控制;(viii) Saturn Group Business Limited,一家根据英属维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投资控股公司,并由独立第三方Vision Knight Capital (China)Fund II控制;(ix) Huaxing Growth Capital III, L.P.,一家于开曼群岛成立的有限合伙,从事投资控股,并由华兴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1911))最终控制;(x) Lead Accomplish Limited,一家根据英属维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由独立第三方Yuan Lingyun女士全资拥有;(xi) How2work Holding Limited,一家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由独立第三方Lee Howard先生全资拥有;及(xii) BA Capital FundIII, L.P.,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成立、从事投资控股的有限合伙,并由我们的非执行董事何愚先生间接拥有40%。有关首次公开发售前投资者身份及背景的详情,请参阅「历史、重组及公司架构-首次公开发售前投资-有关首次公开发售前投资者的资料」。涉及发行本公司股份的首次公开发售前投资所得款项总额约为68.3万美元。过往于新三板上市及退市2016618日,北京泡泡玛特由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125日,北京泡泡玛特的股份于新三板上市,股票代号为8705782019321日,在股东大会上通过有关北京泡泡玛特自愿从新三板退市的股东决议案。于2019329日,北京泡泡玛特就退市取得新三板的监管批准,退市于201942日完成。
– 25 –新三板退市乃北京泡泡玛特董事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计划作出的商业及战略决策,且北京泡泡玛特董事希望通过本公司于联交所进行该建议发售及上市获得更多机会接触国际投资者及市场。由于香港作为中国与国际市场之间的门户,将为本集团提供更多机会接触国际投资者及全球市场,故董事认为新三板退市及于联交所上市将符合本集团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股息政策2019年,北京泡泡玛特向其股东宣派股息约人民币80.0百万元,有关股息已于20195月及6月以现金派付。于20207月,本公司向其股东宣派股息55.0百万美元,其中53.2百万美元已于20207月及8月以现金派付。我们拟每年向股东派付股息,数额不少于我们可分派纯利的20%,惟须经董事酌情决定。经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后,董事会可指示通过分派任何类型的特定资产全部或部分偿付股息。任何股息的宣派和派付以及金额将须遵守我们的章程文件及开曼公司法。我们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上批准任何股息的宣派,但不得超过董事会推荐的金额。股息只能从本公司可合法作分派用途的溢利及储备(包括股份溢价)中宣派或派付。本公司不会就股息支付利息。上市开支假设超额配股权并无获行使,则按发售价中位数35.0港元(即发售价范围每股发售股份31.5港元至38.5港元的中位数)计算,本公司应付的上市开支总额(包括包销佣金)估计约为216.4百万港元(相等于约人民币183.5百万元)。该等上市开支主要包括已付及应付予专业人士的专业费用及应付予包销商的佣金,作为彼等就上市及全球发售所提供服务的报酬。截至2020630日,我们已就全球发售产生上市开支人民币33.3百万元,其中人民币30.2百万元自我们的综合全面收益表扣除,而人民币3.1百万元于综合资产负债表列作预付款项,并将于上市后作为自权益扣减入账。我们估计本集团将进一步产生额外上市开支人民币150.2百万元(包括包销佣金人民132.0百万元,假设超额配股权并无获行使且按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35.0元计算),占我们所得款项总额的3.7%,其中人民币16.9百万元预期自我们的综合全面收益表扣除,而人民币133.3百万元预期于上市后自权益扣除。
– 26 –发售统计数据发售规模:初步合共为本公司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的9.8%(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否而定)发售架构:初步为香港公开发售占12%(可予调整)及国际发售88%(可予调整及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否而定)超额配股权:不超过根据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数目15%每股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31.50港元至38.50港元按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31.50港元计算按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38.50港元计算本公司于全球发售完成时的市值(1)43,519.8百万港元53,190.8百万港元未经审核备考经调整每股综合有形资产净值(2)4.03港元4.71港元附注:(1)表中所有统计数据乃基于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得出。市值基于紧随资本化发行及全球发售完成后预期已发行及流通在外的1,381,580,350股股份计算。(2)未经审核备考经调整每股综合有形资产净值乃假设全球发售已于2020630完成,并经作出本招股章程附录二附注2所述调整后,基于1,357,151,620股已发行股份(就未经审核备考财务资料而言,不包括为满足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后股份奖励计划日后授出奖励而于2020728日发行的24,428,730股股份(经资本化发行后调整))厘定,但并无计及因超额配股权获行使而可能发行的任何股份或本公司根据授予本公司董事的一般授权而可能发行或购回的任何股份。本集团的未经审核备考经调整有形资产净值并无计及于2020724日宣派的股55百万美元。经计及股息的宣派及派付后,按发售价31.50港元及38.5港元(即低位数及高位数)计算的未经审核备考经调整每股有形资产净值将分别为每股3.69港元(相当于人民币3.13元)及4.38港元(相当于人民币3.71元)。